儒學與中國傳統政治哲學·儒學政治的基本理念·政治原本人性
人性論是先秦諸子政治文化的起點和基礎。對人性的不同理解導致對政治人格、政治社會秩序、政治行為規范、政治方式方略的不同設計。儒家是從人與禽獸的區別與分離的角度揭示人類的類屬性的。孟子講:“人生而有良知良能,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見《孟子·告子上》)這四心,也就是人區別于禽獸的四種屬性:仁、義、禮、智。這四種屬性的核心是仁與義,禮不是仁義的具體表達形式,智則是對兩者的明辨與覺悟(見《孟子·離婁上》)。
仁與義在孔孟思想中有不同的含義。孔子的仁包括三層關系結構:一是人與社會的關系。社會的每個成員,只要“克己復禮”,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都可以實踐仁(見《論語·顏淵》)。也就是把禮這種秩序規定內化為人的心理結構,化為人的主觀自覺意識;二是人與人的關系。這里所說的人指貴族或治人者,人與人的關系指統治集團內部即貴族之間和其成員之間的人倫關系。孔子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上)貴族集團內部建立親和,彼此相互著想、相互承擔責任的關系。三是人與民的關系。即貴族統治者對庶民百姓要“導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通過恤民、惠民、義民、博施以濟眾,建立一種人民相恤的事功關系。孟子的仁則是人生來就有的一種良知良能,即惻隱之心,不忍人之心。盡管孔孟對仁的解釋各異,但儒家所揭示的仁的本質和精神則是共同的,仁的本質是由血親之情而放大的同情心和愛心。孔子講“愛人”,孟子講“親親,仁也”,都是對仁的最本質說明。義是人的行為準則。孔子說:“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論語·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同上)義是君子的行為準則,是君子區別小人的根本標志。孟子的義是一種“羞惡之心”。孟子講,人能做到沒有穿洞跳墻的想法,能做到不受人輕視,那無論做什么事都符合義(《孟子·盡心下》)。從正面講,“敬長,義也”,“義之實,從兄是也”(《孟子·離婁上》),如果哪個人的行為能贏得人們像弟弟對兄長那樣的尊重和評價,那么這個人的行為就符合義。反之,其行為就不符合義。孟子所說的義的本質是尊重,是“人之正路”,天下之達道。
宰予,字子我,春秋時魯國人。孔子弟子,以“言語”著稱。
在傳統的小農社會,仁與義的實現具有政治意義。如果社會中的每個人,尤其是貴族成員,能以仁愛之心對人,并以自己的仁愛之情感染身邊的親人、朋友、同僚、鄰里,那么社會就會形成以仁愛之情織成的和諧的互相提攜、關照的人際群。每個人都以實現仁為己任,從而由于實現程度不同形成一個個大小范圍不等的人倫圈。這種人倫圈彼此感應,那么仁愛的和諧的士風、民風、社會風氣就會形成。人人通過自我實踐仁而實現了社會秩序的和諧與穩固。對統治者而言,如果自身能以仁愛之心待人從政,那么同樣在他的周圍就會形成親疏遠近的情感圈,其情感圈越大,能獲得別人的擁戴、協助就越多,其權威也就越大。以統治者自身的仁德而形成的親和力不僅能消除統治集團或貴族集團內部的離心傾向和爭權奪利的貪欲,而且也緩和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對立,從而事實上放大了統治權力的影響力。在傳統的小農社會,一個人能否贏得別人的尊重是極其重要的。受別人尊重,說話就算數,就有影響力、感召力和凝聚力,就有了權威。尊重與權威是統一的。因此,能否做到義,關系到能否在社會上立住腳,在別人的心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作為統治者,如果其行為能贏得臣民的尊重、也就贏得了人心,贏得了統治。
在儒家看來,仁與義不僅具有親和人倫和調節社會關系的政治功能,而且其本身也就是政治要達到的目的。孔子說:“政者,正也。”(《論語·顏淵》)政治的“政”就是為社會立規矩、做樣子,而符合人性的規矩和樣子就是仁和義。仁義也就是政道。所以,從本質上說,政治的過程也就是實現人性的過程。政治行為的取舍、政治制度的創制,政治關系的建構都應依據仁義來進行。人性原則確定了儒家政治文化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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