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道統(tǒng)—理想“中國論”·道垂千古·天命與中庸
儒家“改道不改制”的理論基礎是經孔子改造了的天命論及中庸之道。
孔子繼承了傳統(tǒng)的天命范疇,賦予其客觀必然性和內在規(guī)律性的新意。他意識到社會的發(fā)展有著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性:“道之將行也歟,命也;道之將廢也歟,命也?!?《論語·憲問》)自信“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鬃踊ㄙM畢生精力研究總結出來的治世之道,是在對中國社會的歷史發(fā)展作了深刻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有許多內容具有一般規(guī)律性的意義。所以,北宋政治家趙普提出“半部《論語》治天下”并非完全是夸張之語。孔子的政治—倫理學說能夠經久流傳,與其思想的深刻性是分不開的。
孔子賦予天命以客觀必然性和內在規(guī)律性的嶄新含義,并把天命與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聯(lián)系起來的嘗試,為儒家后學進一步研究和掌握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起了一個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
孟子進一步發(fā)揮了孔子的天命思想。他說:“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萬章上》)“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賢役大賢;天下無道,小役大,弱役強。斯二者,天也。順天者昌,逆天者亡?!?《孟子· 離婁上》)“君子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為可繼也。若夫成功,則天也?!薄熬绫撕卧? 強為善而己矣?!?《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已經意識到,社會的發(fā)展常常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的所作所為,都要受到“天”、“命”(這是孔孟對于社會發(fā)展客觀規(guī)律的帶有神秘色彩的模糊表述)的限制。從客觀方面講是“天”,以主觀方面講就是“命”。人們通過自己的主觀努力創(chuàng)立功業(yè),傳之于子孫;或干預世事,影響社會發(fā)展,只能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孟子·盡心上》)。然而,孟子并沒有把一切都歸結為消極的宿命論。他把命區(qū)分為“正命”與“非正命”:“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于巖墻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同上)主張順理而行,修身立命,并根據道德的需要對“命”進行取舍:對于聲、色、嗅、味等不宜追求的事物,應該持樂天知命的曠達態(tài)度,不去強求;而對于仁、義、禮、智等應該追求的事物,則應置命于不顧,努力求其實現(xiàn)。孟子已經初步認識到社會歷史發(fā)展的規(guī)律性與人的主觀能動性之間的矛盾性與統(tǒng)一性。
孔孟之后,荀子直接把“天命”理解為自然與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戰(zhàn)斗命題;王充的宿命論主張:“命則不可勉,時則不可力。”其消極成分較多,但就其承認歷史發(fā)展的客觀必然性而言,這一思想又是深刻的。范縝、柳宗元、程朱陸王以及王夫之等,也都承認社會發(fā)展有一必然之“命”(或“勢”),這就為儒家道統(tǒng)的承繼提供了可資依靠的理論基礎。
作為儒家重要哲學范疇之一的中庸,與天命論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既然社會歷史的發(fā)展是有必然性、規(guī)律性的(雖然是通過“天命”這一范疇隱晦、曲折地表達出來的),那未以治國平天下為己任的儒家學者就要努力掌握反映這一必然性、規(guī)律性的常道,并切實地遵守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孔子提出了中庸范疇。他說:“中庸之謂德也,甚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雍也》)中,指中正;庸,指常道。中庸即既“不過”,又不“不及”(《論語·先進》:“過猶不及”),用中為常道。用我們今天的哲學術語來說,就是要掌握一個“度”。為人處事,要把握度,不卑不亢,不冷不熱;治理國家,要因時制宜,有所變革,但又要保持基本的原則,即周代的典章制度。所括“尊天法祖”、“親親”、“仁民”、“禮治”、“德政”等等。這一關于“度”的思想,無疑是深刻的,它是中國哲學思維發(fā)展的重要成果。在事物量變范圍內,反對“過”與“不及”,是保證事物正常發(fā)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應當說,這是孔子歷史哲學中一個熠熠發(fā)光的亮點。當然,孔子沒有談到事物的質變、度的突破,這是他的辯證法思想中的一個缺陷,然而我們不能站在二十世紀的今天,用現(xiàn)代的眼光去要求古人作出盡善盡美的完整發(fā)現(xiàn)。任何新事物、新思想在其剛剛出現(xiàn)時,都是有缺陷的,其發(fā)展都要經歷一個量的積累過程。
由于學術界對春秋末期社會變動的性質認識不一(有人說是從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有人說是由領主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的過渡,筆者贊同后者),人們對孔子的中庸學說在當時的歷史作用評價大相徑庭。但不管人們如何爭議,孔子在堅守綱常名教這一中正之道的基礎上損益結合、因革兼顧的歷史觀在事實上深為中國歷代官方思想家所青睞,并為中國封建社會所接受。
漢代大儒董仲舒以孔子學說為基礎,綜合了戰(zhàn)國時期陰陽家的“五德終始”說,提出了以天人合一為理論基礎、以陰陽五行為體系構架的“三統(tǒng)之變”歷史觀。他認為,“天”(陰陽五行)與人(王道政治)同為一體而互相感應,人類社會與自然界一樣,遵循比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間相克(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的原則,不斷地改朝換代,循環(huán)往復,但社會之“人道”—封建的道德,政治、教化、習俗等都與“天道”一樣,永恒不變?!暗乐?,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漢書·董仲舒?zhèn)鳌?北宋程頤解釋中庸時說:“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遺書》卷七)以天為本的道是完美無缺的,必須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堅決實行。只有在“失道”的時候,才應做些形式上、枝節(jié)上的變化,以糾正和彌補“道之失”。
最早把天命與中庸聯(lián)系起來的是孔子的孫子子思。他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中庸》一章)認為天命體現(xiàn)在人身上就是性,循性而行就是道,通過學習和道德修養(yǎng),達到中庸的境界,成為與天合一的有德之人就是教化。這一思想為后來的儒學家們高度評價、不斷弘揚。這里所講的道,就是孔孟之道。繼承儒家的道統(tǒng),加強綱常倫理的教化,就是天命的要求。這樣,孔孟之道的繼承就成了天經地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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