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學·(十六)鬼神新解
理學各派,無論氣本論、理本論,抑或心本論,都不承認有所謂人格神。他們認為,在人倫日用的社會生活中,人無須祈助什么外在的神靈庇佑,而只應發揮人本身內在的仁義禮智之理,即可與天地之理相感通而一體流行。
這種哲學具有理性主義的品格,但此所謂的“理性”的理論背景并不是實驗科學,而是建筑在宗法思想與氣化論哲學的奇特結合上。理學家一方面承認氣化論,一方面又肯定儒家敬天法祖的祭祀活動。氣化論本質上具有唯物論的傾向,祭祀活動卻要承認鬼神的存在,這兩方面相結合而形成理學鬼神觀的特點。
理學家依據氣化論,將祖考的“靈魂”解釋為“氣”,并且認為,子孫與祖考“氣類”相應,可以通過祭祀活動相感格?!办`魂”不是別物,只是氣的靈妙作用。由于世界上事物品匯萬殊,“氣類”繁夥,因而也就有萬物有靈論或泛神論的思想產生。只要出現自然災害,理學家便將其歸結為某種陰陽失和的原因,而通過人的精誠之心去感格之,如許多理學家參與祈雨等活動,就是在這種思想支配下進行的。但理學家只認為天地、山川、圣賢、祖考等有祭祀的必要,民間迷信的其它祭祀活動都被視為“淫祀”而加以排擯。
理學的鬼神觀,可以張載、二程、朱熹、陸九淵、王陽明為代表,他們對待鬼神的態度雖然小有差別,但大體上是一致的。我們可以把理學的鬼神觀概括為“氣靈論”。這種思想反對佛、道以及世俗的所謂鬼神,而把鬼神看作物質之氣的自然屬性和神妙功能。理學家努力朝唯物論的方向來解決鬼神問題,但由于他們根深蒂固的宗法思想的立場,又不能徹底擺脫世俗鬼神論的陰影,當他們試圖以“氣類感應”來論證托生、托夢、福善禍淫的實在性時,也就難以與世俗的鬼神觀劃清界限了。理學的鬼神觀雖較前代儒學富于理性主義色彩,但從本質上說,卻是一種動搖于有神論與無神論之間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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