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起宗
字德元。文登人。自幼讀書,早年入縣學。清順治二年 (1645) 山東鄉試,文登四人中舉,按榜次為林起宗、于鵬翀、于鵬翥、邵三奇。于鵬翀、于鵬翥大水泊村人,親兄弟。邵三奇為二馬村人。順治三年 (1646)文登舉人又集結京師會試,林起宗榜上有名,成為清朝科考開國第一科貢士,殿試列三甲第四十五名,賜同進士出身。經吏部考核授永平府推官[1]。在任期間,公廉自持,一塵不染。其地皆為禁軍的新防區,人稱難治,起宗秉公執法,對不法者一一繩之以法,驕縱蠻橫者有所收斂,百姓皆賴以安。任滿提拔為江南道監察御史。御史官居言路,為皇帝的喉舌耳目,林起宗條陳時務,屢奉皇帝溫和懇切的詔諭。欽差巡視江南,騎著毛驢便裝出行私訪,一連三個多月,足跡遍及江南,所訪貪官豪強,不可勝計,多奏朝廷依法處治。適逢裁減巡按御史缺,升任湖廣布政司參議,分守寶長道。至衡州府,因病辭官家居。其子林淇,歲貢,考授州同知。
【注釋】
[1] 推官: 官名。唐朝始置,節度使、觀察使、團練使、防御使、采訪處置使下皆設一員,位次于判官、掌書記,掌推勾獄訟之事。宋、元、明朝皆沿襲,順天府、應天府的推官為從六品,其他府的推官為正七品,掌理刑名、贊計典。清初沿明制,各府設推官及掛銜推官。順治三年罷掛職銜推官。康熙六年廢除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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