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文化·草原藝海拾貝·史詩《格斯爾可汗》
《格斯爾可汗》是一部蒙古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斗爭和階級斗爭中集體創作的具有人民性和藝術性的長篇英雄史詩。長期以來,這部史詩一直流傳在我國青海、甘肅、內蒙古、新疆等省區的蒙古人民之中。在國外,則流傳在蒙古人民共和國和布里亞特自治共和國。
《格斯爾可汗》有韻文和散文兩種版本和手抄本。著名的有《嶺·格斯爾》、扎揚庫倫本《格斯爾》、布里亞特《格斯爾》和衛拉特本《格斯爾》等。1716年散文體《格斯爾可汗傳》七章首次在北京印行,流傳甚廣。
蒙文的《格斯爾可汗》與藏文的《格薩爾王傳》是具有聯系的兩部作品。從兩部史詩的故事情節看,蒙古族的《格斯爾》和藏族的《格薩爾王傳》的主要人物和某些故事情節都可以彼此對應。
例如,蒙古族和藏族史詩中的主人公格薩爾都是天神之子,他們都是為降服妖魔而降臨人間的。再如藏族的《霍嶺大戰》和《抗擊錫萊高勒戰役》分別是這兩部史詩的重要組成部分,內容大致是妖魔來搶格薩爾(格斯爾)的妻子珠牡(朱慕高娃),人民生靈涂炭,瘡痍滿目,男女老幼同仇敵愾,保衛家鄉。因超同(楚通)叛變,嶺國失守,格薩爾(格斯爾)回到家鄉,以勇敢的戰術和機智的韜略,戰勝了敵人,奪回了領土。從中心思想看,這兩部史詩都熱情洋溢地歌頌了正義的戰爭,抨擊了社會的和自然的惡勢力,表達了人民群眾渴望消除災難,創造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表明這兩個民族密切的文化交流。
《格斯爾可汗》具有多種認識價值。
首先,《格斯爾可汗》用藝術手法反映了蒙古族的社會現實,表達了蒙古族人民的社會理想。從蒙古族的社會歷史看,它經歷過從氏族制向奴隸制,從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漫長歷史時期。尤其11世紀至12世紀,蒙古地區完全陷入了互相攻劫、擾亂不安的狀態。蒙古民族為了贏得自己的生存和發展,與社會的、自然的惡勢力進行了艱苦卓絕的斗爭。這種社會的、自然的惡勢力是以“蟒古思”的形式出現的。這是一個幻化出的貪得無厭、殘害眾生的魔鬼形象。這個形象的出現,符合蒙古民族傳統的思維定勢。英雄格薩爾是鎮壓魔怪的頂天立地的英雄,他為救護生靈而生,為征服魔鬼而戰,他除暴安良、反對掠奪,浴血奮戰,保衛鄉土。這部史詩通過對格斯爾的歌頌,反映了蒙古人民對分裂狀態的厭惡,渴望有賢明的君王治國安民,建立一個安寧國家的強烈愿望。
其二,史詩《格斯爾可汗》反映了蒙古民族的原始信仰,具有民俗學、民族學的價值。薩滿教是蒙古民族的原始信仰之一。薩滿教具有鮮明的民族部落宗教的特點。按照蒙古族的薩滿教觀念,崇拜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蒼天騰格里是至高無上的神祗,是生命的源泉,是一切惡魔的仇敵。格斯爾誕生之前,眾飛禽和三百多種不同語言的生靈齊聚在理想的敖包上,穆阿·古優喜天神、唐布天神和粵阿·洪吉特山神預卜了格斯爾的誕生,而他的父親就是山神。在這些神身上,體現著蒙古族人民的意識形態、宗教觀念、民族精神。
格斯爾同妖魔、魔鬼作戰時,雙方常常借助風神、雷神、山神、地方神,并且大施法術。史詩里認為,人的肉體和靈魂可以分離,肉體可以死亡,靈魂卻永遠存在。對這樣的史前靈魂觀念,史詩有非常具體、非常形象的描寫。例如格斯爾的大兄——大將扎薩在黃河之濱陣亡,朱慕高娃便把他的靈魂放進大雕的肉體,使他借尸還魂。十二頭妖魔的靈魂分別寄托在黑牦牛、妖鹿和黑蜣螂的身上,這同樣反映了古代蒙古人民的宗教觀念。這種關于靈魂觀念的具體形象的描寫,具有一定的文獻價值。
其三,《格斯爾可汗》具有不朽的藝術價值。這部偉大的史詩是在神話傳說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此史詩洋溢著理想主義的色彩。鮮明的理想主義色彩集中體現在故事情節的推進和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史詩的情節是曲折離奇的。在錫萊河大戰里,格斯爾的神將包達齊在千鈞一發的時刻,能用神火葫蘆噴出神火。格斯爾的愛妃可使變為驢的格斯爾恢復成人。這樣的情節大開大闔、大起大落,具有瑰麗的幻想色彩。在人物塑造上,史詩中的人物也是神化的。格斯爾的三十名勇士和他的妻子就具有超人間的智慧、本領和力量。有的能未卜先知,有的能起死回生,有的能變幻身形,有的能精通動物的語言。格斯爾更是具有神力的人物,他的身形可以變化萬端,在錫萊河戰役里,他就化身為孤兒,深入虎穴,施展法力,毀掉了三個可汗的長壽白神石,置敵于死地。這些神奇變幻的描繪,往往有著很強的藝術魅力。作品借助神話的神奇手法,但又與神話不同,這種神力只是為輔助和渲染人物形象而存在的。格斯爾食人間煙火,具有七情六欲,他是活脫鮮明的人物形象。以幻想來描繪英雄,崇拜英雄的勇敢和力量,這是蒙古民族傳統的審美觀念的反映。在蒙古族供奉的神祗里,有一位叫巴特爾·騰格里的力神。游牧民族在長期的與自然、社會的惡勢力的搏斗中,“力”便成了衡量人格的最高水準,這就使史詩充滿雄渾激昂的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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