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傳統文化·經濟文化·古代城市經濟
中國先秦至明清時期的城市經濟形態。城市是城和附屬于城的市的合稱,是政治、經濟中心。中國古代城市出現很早,《呂氏春秋·君守》中就載有“夏鮌作城”的傳說。據對山東章丘縣城子崖等地的發掘考證,距今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會末期就開始營建城。西漢時,每國均有城,不過那時城還很小,王城不過方九里,侯伯城方五里,子男城僅三里(《左傳·隱公六年》孔穎達疏)。以后列國兼并,逐漸出現了一些大城市。據考古研究,春秋時期齊國的臨淄總面積達60平方公里,有11座城門,并有比較規整的交通網絡及排水系統,鼎盛時期居民達7萬戶。隨著工商業的發展,城市也愈來愈兼有工商中心的性質。自秦漢至唐代,經濟發展迅速,加之領土擴張,人口增長較快,城市也不斷增多和擴大。漢代設103郡,1578個縣,都有城市。三國時期的吳都建康(今江蘇南京),居民達20多萬戶,人口近百萬,名列全國城市之首。宋朝時,突破坊市制,城市內隨處設置店肆,使城市更加名符其實。同時,新興城市也不再單純以政治、軍事為主,而轉以經濟為主。例如由于海外貿易的發展,出現了泉州、汀州、溫州、潮州、漳州等城市。至明清時期,城市重點轉向交通樞紐繁榮,如南京的應天(今江蘇南京)、揚州、蘇州等,皆因絲綢業發達而繁榮,人口迅速增長,至19世紀中葉均達數十萬人。受封建制度的制約,中國城市均屬封建政府的建制,由朝廷派官管理,駐軍鎮守。城市在政治上統治鄉村,在經濟上剝削鄉村。但由于其特定的政治、經濟中心作用,在帶動農村經濟、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發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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