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的悲劇
康有為(1858—1927)名祖治、號長素,廣東南海人。早年受過嚴格的儒家教育,后又接受西方國家的一些資產階級政治思想。他主張用改良主義的方法,變法維新君主立憲,主張在保留封建制度的條件下,用資本主義國家政治制度來改變中國。他看到我國民族危機日益加深,就使用講學、辦報、組織學會等方式,積極傳播維新思想。1895年他到北京會試,當時清政府因為甲午中日戰爭失敗,正與日本帝國主義議定喪權辱國的條約。他發動1200多名舉人,上書光緒皇帝,反對割地賠款,要求變法。1898年他帶領清朝中改良派,在光緒皇帝的支持下主持實施變法。但遭到以慈禧太后為首的頑固派強烈反對,維新百日即告失敗,他被迫流亡日本。
這次維新運動雖然失敗,但對當時中國人民覺醒起著很大推動作用,所以有進步意義。康有為是當時中國向西方學習和尋求真理的先進代表之一。遺憾的是他晚年則淪為資產階級革命的敵對者。在辛亥革命前他激烈反對孫中山領導的反清革命斗爭;辛亥革命后,他又提倡“虛君共和”等理論。在1917年他更協助張勛搞復辟,成為頑固的保皇派。康有為在學習外國的經驗時未能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由于改良思想的局限性,他只能使資產階級化的地主集合在自己的旗幟下,希望中國走日本明治維新的道路。康有為變法失敗從反面向人民證明了改良主義在中國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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