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蠹國害民遺臭萬年
和珅是乾隆年間的權臣,在其當權期間,善于揣磨乾隆的心思。因而倍得寵信。他多次利用執掌戶部、軍機、稅務等職務的權力,胡作非為。他利用手中權力結黨營私,培植親信,排斥異己。凡是不巴結他的人,他就尋找機會,在皇帝面前告狀,置別人于死地。凡是投靠他或給他行賄送禮的人,都能升官發財,即使犯法他也要為之開脫罪責。乾隆四十一年(1777年)御史錢灃揭發山東巡撫國泰等人貪污,和珅受命親去調查就極力庇護國泰。當時負責防汛的治河大員必須先向和珅行賄才能上任。一些領兵的將帥投靠他,沒有戰功,銀餉亦能照發不誤。當時滿朝文武都不敢揭發他的問題。到了嘉慶執政時期,王念孫彈劾和珅,嘉慶才把他逮捕,并抄沒其家。從他家抄出珍珠手串二百余件,比皇宮的珍珠還多幾倍,大寶石不計其數。夾墻中藏金子二萬六千多兩,地窖中埋銀三百多萬兩。衣服的數量超過千萬。他在通洲、薊州開當鋪的資本也有十幾萬兩,連他的一個家奴劉金的家產也達二十余萬。嘉慶宣布了和珅的二十一條罪行,賜其自盡。這位不可一世的奸臣受到了應有懲罰。事見《清史稿·和珅傳》,清·昭梿《嘯亭雜錄》,清·陳康祺《朗潛記聞》。
在封建社會“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自不鮮見,可是一朝籍沒,必招致殺身之禍,留下罵名千載,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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