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早負重的命運
1988年春節剛過,中共廣西玉林地委辦公室致函中共中央辦公廳稱:春節以來,廣東的深圳、東莞大批地向廣西玉林地區各縣市招收童工。先后招去1000多名中小學生,其中中學生556名,小學生468名,年齡最小的10歲,最大的16歲。造成北流縣2345名中小學生中途輟學,不愿再回學校上課。據調查,童工的工作與生活環境之差令人吃驚。他們每天要工作14—15小時,但工資要比成年人少得多,平均為80—100元,每月扣去伙食費、住宿費、水電費、培訓費,實際所剩無幾。一位來自廣西的受工傷的小姑娘,受傷后每月只開10元錢,窮得連回家的25元車票錢也拿不出來。
國家《義務教育法》明令禁用童工,國家教委、司法部也三令五申。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廣西一些農村干部為了創收,也不管出外做工的人年齡是否合法,一律按標準線——17歲以上出具證明,每張證明收費25元;人販子手有公章、有介紹信,專到貧困山區招工,不管年齡多大,能干活就行,介紹信上假名字、假年齡比比皆是。看來只靠一部《義務教育法》和幾個部門的三令五申,是難以消除童工現象的。
勞動管理制度上的混亂,也為童工現象的存在提供了溫床。
令人悲哀的是,很多中小學生出來打工,完全是出于自愿。他們認為讀書沒啥用,不如出來干活實惠。另外,農村教育收費也相對較高,一些家長經濟上有困難,于是就讓孩子輟學。
兒童的勞動力是極為廉價的,他們用稚嫩的雙手去換取微薄的工資。然而他們有的人連自己的名字也寫不好,只好在工資卡上按下自己的手印。生活的艱辛使他們錯過了讀書長知識的機會,而成為文盲大軍中的一員。
而且,如果不對童工現象加以切實的限制,一些地方和企業會慢慢變成童工的世界,從而不可避免地重演資本主義早期發展的悲慘情景。
我們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徹底消除童工現象,而不能只考慮眼前利益而不顧我們國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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