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中國航運的洋商傾軋
1872年,李鴻章創辦輪船招商局,這是我國最早設立的輪船航運企業。在招商局產生以前,中國領水航運權益,分別為英、美侵略者所攫奪。19世紀70年代之前,以美國勢力為后盾的旗昌輪船公司,用各種辦法擠垮它的競爭者,壟斷了長江航運的利益,并以一部分力量投入北洋航線上的競爭。除旗昌之外,長江線上當時還有英國資本的公正輪船公司的兩條船在行駛。但是它無力于旗昌競爭,只能接受旗昌的約束,每星期只能在長江線上往來一次。進入70年代,優厚的航運利潤促使英商太古銀行在1872年組織了太古輪船公司,從英國募集資本,購備機器新穎的鐵輪船,同時購買公正輪船公司在長江行駛的兩條輪船,與旗昌展開爭奪長江線上優厚的航業利潤。而在北洋線上,則有與怡和洋行有關系的北清和華海兩輪船公司與旗昌相爭奪,但其情況遠不如長江線上激烈。
中國輪船招商局的出現,立即使航運線上的競爭陣勢起了根本的變化。曾經是西方侵略者內部互相爭奪的旗昌和太古兩公司以及怡和洋行等,隨即在新的條件下,由對立轉化為共同勾結,盡力排擠輪船招商局。它們之間不再互相傾覆,而共同以招商局為打擊對象,協訂運輸水腳價目。每當招商局有輪船行駛時,旗昌、太古等公司便將水腳運費減去一半,企圖在競爭中擠垮招商局。這種激烈的傾軋,外國侵略者甚至不擇手段。于是從1872年到1877年的五年中,招商局毫無盈余,連固定資產的折舊也始終無力提成,因此,對洋商的傾軋產生畏懼的心理。
1876年初,以舊式木輪船為主體的旗昌輪船公司意識到,它的設備已經遠在以新式鐵輪船組成的太古輪船公司之下,即使在擠垮輪船招商局之后,它也無法維持70年代以前獨霸長江航運的局面。于是,1876年8月,旗昌輪船公司有意散布收縮、出讓的空氣;愿意出售它所擁有的輪船、碼頭、棧房等全部財產,并且以經理即將再調,時間匆促為借口,希望早日成交。而招商局畏懼傾軋的弱點又是旗昌所深知,少一旗昌即少一傾軋對手。旗昌正是充分利用招商局這一弱點,終于在1877年3月1日,誘使招商局以規銀220萬兩的高價收買了旗昌的全部財產??梢娖觳咎幮姆e慮,盤算是很深的。此項交易一經成交,市場上已經跌到只值六十到六十六兩的旗昌輪船公司面值一百兩的股票價格立即回升,持票人竟然可以分得一百零三兩的利益。一個外國堀本公司的股東不僅不遭損失,反而有余利可得,這只有在半殖民地社會才會出現的奇特的現象。無怪當時的美國公使西華喜不自禁地說:“現在我們這個公司的股東已經安全了”。根據熟悉務情況的外國商人的估算,招商局在這一次成交中至少多付了五十萬兩的冤枉錢。當時的輿論都認為這筆交易的后果對旗昌極為有利,因為它的木輪船已無法在這條航線上與英國鐵輪船相競爭;而招商局則在成交后,“處境十分不祥”。
現在,輪船招商局雖然擁有大小不同的輪船二十七號,然而它的業務卻不曾相應地擴充。船多貨少,不少船只不能不閑置。1877年,即購買旗昌公司后的第二年,招商局為節省開支,只得“將旗昌輪船年久朽敝者,或折料存儲,以備修配他船;或量為變價歸局本,借省停船看守之費’。
另一方面,外國勢力的傾軋并未因旗昌公司的消失而有所減輕。太古輪船公司非常了解招商局船多而舊,速度遲緩,官商債款高達三百萬兩以上(官款一百九十萬兩,旗昌欠款122萬兩),即使不付股息,每年利息負擔也在二十萬兩以上。針對這些弱點,太古公司一方面添造兩只專走長江的輪船,另方面再度減低運費,把上海到漢口的貨運每百年減低到只收一錢,上海到汕頭每百年僅收六分。在太古公司發動新的攻勢面前,招商局明顯地陷于十分惡劣的地位。購并旗昌而來的船只“船大費巨”,竟成為“多行一船則多賠巨款”,惟有揀選“新船、小船、費省者裝貨開行”,而將“大者、舊者暫擱勿用”。即使如此,每月仍然要堀蝕五、六萬兩,以致“存款者聞風催索,入股者裹足不前”,這時招商局的處境“頗有岌岌難支之勢”。
中國航運的洋商傾軋,導臻本國輪船招商局的敗落,這個典型事例說明,我國內河航行主權的喪失,外商在內河取得自由航行的特權,對我國民族航運業造成嚴重的經濟后果。此事告誡人們:維護民族的獨立和國家的主權完整,是保障國民經濟不斷增長的必要條件,決不能拿原則作交易。同時,對于外商唯利是圖、暗施詭計、轉嫁危機的階級本能,必然有高度的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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