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薿
北宋末期,國勢日衰,金人以咄咄逼人之勢擁兵進逼中原。當朝皇帝宋徽宗昏庸無能,荒淫無度。他最寵信的人是蔡京、朱

一、阿諛奉承 得中狀元
蔡薿,字文饒,開封(今河南開封)人,生于北宋治平四年(1067)。他是一個善于阿諛奉迎的生徒。起初,他想依附于諫官陳瓘。陳瓘初知衛州(今河南汲縣),后召為右正言,左司諫,掌規諫諷諭,凡朝政闕失,大臣至百官任用不當,三省至一切官署事有違失,都可諫正,而陳瓘被認為“論議持平,務存大體”。蔡薿就寫書信給他,大加吹捧,說他“直言極諫像陸贄,剛正不阿像狄仁杰,賢明有方像韓愈”,極盡諂媚之能事。陳瓘秉性正直,并未被蔡薿幾句拍馬屁的話所打動。蔡薿只得另辟蹊徑,他看到徽宗最重用的乃是當朝宰相蔡京,于是就四處打聽,一味揣測蔡京的喜性愛好及言論。
崇寧五年(1106),蔡薿以諸生試策時寫道: “熙寧、元豐年間的業績,足以配天,不幸的是后來出現了元祐更化; 紹圣朝繼往開來,不幸的是后又出現了靖國時的衰亂。陛下兩次下詔,廣開言路,希望聽到肺腑之言,以能對匡失救弊起作用。但到元符末年,有人乘局勢動亂而肆意褒貶,懷有二心。詆毀誹謗先烈毫不遲疑,撼動破壞國是毫無懼色。望陛下立即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以上這些話都是蔡薿反復揣摸了徽宗和蔡京的心思后寫成的,真正是“投其所好”。于是,蔡薿殿試定為671位進士中的第1名,高中狀元,徽宗還將他的對策頒行天下,以示嘉許。這一年,他已近40歲。
二、攀援權貴 誣陷鉆營
高中之后,蔡薿四處奔走,巴結蔡京等權貴。剛穿上官服,任為秘書省正字不久,就遷起居舍人,很快,又提升為中書舍人,主管起草詔令,參與機密,權力很大。就連《宋史》都認為,蔡薿從一個平民百姓,累升至侍從皇帝掌管機要的中書舍人,一共才9個月,其升遷速度之快,從未有過,真可謂青云直上,令天下人側目。蔡薿萬分得意,也更巴結蔡京。很快又被提升到門下省為給事中,這是個備顧問應付、討論政事的官,掌抄發章疏,封駁政令之失當處,其權力亦很重。
蔡薿與蔡京同姓,這使他多了一條巴結的門路。一天,他去拜見蔡京,想與之敘族屬,尊蔡京為叔父。但是,當蔡京把兒子蔡攸、蔡修召出與他相見時,蔡薿卻說: “看來過去是我搞錯了,您乃是叔祖輩,他們才是叔父!”
后來,皇帝大赦天下,下詔令門下省和中書省將元祐黨人中情節輕者開釋。蔡薿一向憎恨元祐黨人,故而不肯起草詔令,有人便上告說他不能弘揚皇恩,讓那些獲罪已久之人得以洗刷罪名。為此,蔡薿被貶官,在和州(今安徽知縣)做郡守。第二年,加顯謨閣待制,出知杭州(今浙江杭州)。
蔡薿曾肉麻地吹捧諫官陳瓘,而陳瓘是反對蔡京的,故受到蔡京的仇視。如今,蔡薿已攀援蔡京,害怕陳瓘將來告他過去的行徑,就自忖如何加害于陳瓘以滅口。陳瓘曾對他的兒子陳正匯說及蔡京的一些劣跡,陳正匯便上告蔡京不軌。正知杭州的蔡薿見時機已到,便以誣陷朝廷命官為由,將陳正匯押送京師開封。這樣,蔡薿算是立了一“功”,又被調至中央,再次任給事中。他仍不死心,又與宰相何執中共同設謀,指使一個叫石悈的人陷害陳瓘。陳瓘終未逃脫蔡薿的奸計。
御史毛注了解到蔡薿制造冤案,加害于陳氏父子的情況后,非常憤慨,上疏徽宗說: “陛下修善政以應天,貶斥奸臣以定國,蔡薿卻巧言惑眾,制造事端。”由于蔡京一伙把持朝政,毛注的上疏沒有送到徽宗手里,而被擱置一旁。
蔡薿不甘心現有地位,繼續鉆營。他見太學博士范柔中因上書談論時政頗得徽宗重用,就要得到提拔,十分妒嫉,便尋機進言道: “范柔中曾經詆毀皇考神宗,哲宗與他有不共戴天之仇。自今春元祐黨人重新復官,士大夫們議及此事都很驚愕,有人對繼承神宗時的新法持有異議。我請求陛下不要提升范柔中,以向天下昭示好與惡。”徽宗相信讒言,范柔中被貶官,調到邊遠地區。張商英做了宰相后,御史常安民寫書信給他,激勵他要行善政。蔡薿的弟弟蔡萊將這封書信偷偷抄來給蔡薿看,蔡薿即誹謗常安山巴結張商英。
通過這些卑鄙手段,蔡薿受到重用,又升為翰林學士,專掌“內命”,即由皇帝直接發出的極端機密的文件。
蔡薿作惡多端,終于引起公憤,以其“妄議政事”被罷官。
宋徽宗篤信道教,所以道教極盛,各地修建許多宮觀,即道教祀神的祠廟,也叫道宮、道觀,設置宮觀官26等。這些宮觀官多由反對派官員充任,每月領取給俸,算作資任。蔡薿罷官后,被任為提舉洞霄宮。不久,又提升知建寧府(今福建建甌縣)。蔡薿在興建神霄宮的工程中分外賣力,受到徽宗褒獎,重新召為學士承旨、禮部尚書,掌有關禮樂、祭祀、朝會、宴饗、學校、貢舉等政令。
三、惡人有惡果
蔡薿重回中央后,繼續玩弄權術,陽奉陰違,巴結鉆營,為許多朝廷官員所不恥。后來,其陰附權幸的惡行被人告發,徽宗令他入對,要當面責問。蔡薿心虛,一個月不敢上殿面君。徽宗龍顏大怒,下詔削去官職。御史趁機進言: “蔡薿游學于太學時,則挾詭計以鉗制諸太學生; 居中書舍人時,則以揭發他人隱私來要挾宰相; 處門下給事中時,則借國法以發泄私忿; 為郡守時,則妄自尊大而輕視屬下。召自金陵,焉然以宰相自居; 即使后來提升為禮部尚書,卻仍懷不滿之心。應當嚴厲懲處。”把他貶為單州(今山東單縣、成武、魚臺及安徽碭山等縣)團練副使,名義上掌管當地軍務,實際上安置在房州(今湖北房縣)。“安置”是對犯罪官員的一種處分,官員被貶謫,指定地區居住,行動受到一定限制。
蔡薿重施故技,使出渾身解數,終于在宣和年間(1119—1125)再次被起用,以龍圖閣直學士第3次知杭州。在杭州期間,他“為政喜怒徇情,任刑大慘”,是一酷吏。
宣和二年(1120),青溪(今浙江淳安)境內的摩尼教首領方臘,以誅殺“六賊”之一的朱

參加鎮壓方臘起義的西北抗遼士卒,想把獎賞得來的絹布拿來與百姓換些錢物。蔡薿卻禁止百姓與他們進行交易。甚至將絹布價格降低,然后強行取之。一天晚上,蔡薿正在府中設宴待客,飲酒作樂之際,士卒們放火焚燒了杭州衙門,并想將蔡薿殺死。蔡薿見引起兵變,慌忙跳墻而逃。
朝中官吏紛紛上疏彈劾,徽宗下詔罷其官,召回京師。第二年,蔡薿又被授為徽猷閣待制,掌管御制文集。
蔡薿受到驚嚇,當年就病死了,享年57歲。
北宋熙寧至宣和末年(1070—1121)50年間,共有18位狀元,《宋史》只有7人入傳,而蔡薿被認為是有“害人心術”的“險邪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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