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軍事工業的衰退
從1864年以后的30年中,清政府總共建立了近代軍用企業20多個,這些企業都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獨資經營的。它的資金的來源,完全依靠政府的財政撥款,包括中樞直接撥款和地方各省督撫的所謂自籌經費。軍用企業的開支經費相當可觀:例如,在20多個軍用企業中,創建最早,規模最大的江南制造局,這是一個綜合型的軍用企業,擁有軍用機器制造廠、輪船廠、船塢和煉鋼廠。該局從1867年到1873年的六年中,共計支出費用達白銀291萬余兩。專門生產各式軍火的天津機器局,在1867年到1870年的三年中,支出費用就有48萬余兩。專業造船的福州船政局,自1866年到1874年的七年八個月中,共支出經費535萬余兩。軍用企業的擴大,巨額資金的耗費,國家財政已陷于困境。1871年,頑固派官吏出面攻擊,要求撤消這些局廠,但曾國藩、左宗棠等湘系軍閥不肯停辦。李鴻章當時致淮系官僚閩撫王凱泰函中說:“閩船創自左公,滬船創自曾相,鄙人早知其不足御每,徒添糜費,今已成事而欲善其后,不亦難乎。”意思是說,善后無策,欲罷不能。至此,不得不轉向普通工業方面發展。
19世紀70年代以后,清政府開始創建近代新式普通工業(即民用工業),如果照舊沿襲軍用工業獨資經營的官辦體制,必然無法克服面臨的資金困難。因此,洋務派遂提出招徠私人資本作為興辦普通工業的手段。具體措施是由官方墊借部分官款,并指定與官方有聯系的商人出面,向社會發行股票,物色股東,按股份公司的形式來聚集企業所需的資本,然后陸續歸還官款。于是,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洋務企業的管理體制發生重大的變革,他以完全由政府直接經營的官辦體制轉變為由政府委派商人,招徠社會資金,承辦近代企業的官督商辦體制,以獨資經營方式向股份公司合資經營的方式轉變。股份公司是促進我國近代工業發展的有力杠桿。70年代以后,近代航運、煤礦、電訊、鐵路、紡織是洋務企業興辦的對象,它需要巨額的資本,這顯然是清政府或當時社會上個別資本家所難以承擔的。通過股份公司的形式,就能夠在短期內把分散的單個資本結合成為一個巨額的股份資本,由商人資本轉向產業資本,促進了近代大企業的建立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從清代軍事工業的衰退到民用普通工業的產生,從政府獨資經營的官辦企業到民辦股份公司的轉變,這個事例告誡人們一條歷史教訓:股份公司制度是促進我國近代工業發展的強有力的杠桿。也是企業經營最佳的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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