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諫言受刑
司馬遷(約前145或前135—?),字子長,生于龍門(今陜西韓城市東北),他是太史令(管文書、典籍、寫史、天文歷法的官)司馬談之子。可馬遷從小隨父親學經史,十歲讀古文,二十歲隨父到京城長安(今陜西西安),從董仲舒、孔安國學習研究,博通群書。他曾作廣泛漫游,到南郡(今湖北今陵)、長沙(今屬湖南),憑吊屈原遺跡。游廬山(今山西九江南),至會稽(今浙江紹興),考察大禹治水功業。在姑蘇(今江蘇蘇州),游覽春申君的宮室遺跡。到淮陰(今江蘇清江西),訪問韓信故里。在曲阜(今屬山東),參觀孔子廟堂、車服、禮器。到劉邦起兵的沛縣(今屬江蘇)等地,訪問蕭何、曹參、樊咐、騰公的故家和事跡。回長安后,做郎中官(皇帝的侍從官)。他三十五歲,受漢武派遣到西南去視察和安撫,到過邛(Qiong窮)、笮(Zuo昨)、昆明(上三地今屬四川西部和云南保山、騰沖一帶)。還常隨武帝巡狩,熟悉了各地名勝古跡,收集了占代許多文物史料和歷史故事,考察社會風俗和經濟情況,為以后寫《史記》做了必要的準備工作。
他父司馬談死,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司馬遷繼父職,做太史令,更有機會多讀皇家保存的圖書典籍,學識更加豐富。太初元年(前104),他與唐都、落下閎等共訂太初歷,改革歷法。他父司馬談臨終前囑他寫史,這年十一月,司馬遷開始撰寫《史記》。天漢三年(前98),司馬遷因諫言李陵以五千兵遠征匈奴有功,矢盡道窮、救兵無援被俘,說了幾句公道話,觸怒漢武帝,犯了誣上的死罪。漢法,死刑有兩種減免:一是用五十萬錢贖罪;一是受宮刑。司馬遷無錢贖罪,也沒人出錢幫助,他只得忍受腐刑。這對人體和精神不但是最殘酷的摧殘,對人格也是極大的侮辱,司馬遷悲痛欲絕,甚至想自殺,但是他感到“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如果這樣死去,誰來繼續完成撰定《史記》的工作呢?他之所以含垢忍辱地活下去,就是化悲痛為激勵自己繼續前進的力量,一定要發憤把《史記》寫完。
太始元年(前96),司馬遷受大赦出獄,漢武帝任他為中書令(掌傳宣詔命》。此后,他把心中的憤懣全部傾注到《史記》中去。征和二年(前91),《史記》基本完成,共用十八時間。司馬遷約在漢武帝末年去世,由他的外孫平能侯楊惲(yun運)在西漢宣帝時把這部歷史名著公布于世。原稱《太史公書》,東漢以后始名《史記》。這時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的典范。
司馬遷稱良史之材,為人公正,以申辯李陵事而遭腐刑。他忍辱不死,就為寫成《史記》,此書留傳后世,影響很大。他成為我國歷史上發憤著書的典范。然而其遭遇豈不令人嘆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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