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欽案
王若欽案件的發生,標志著宋代科場作弊的開始。王若欽本是太宗時的進士,真宗時,任參知政事,是宋真宗非常器重的人物。真宗咸平五年,他同洪湛為知貢舉官(即主考官)。這王若欽一向憑借皇帝的寵信傲視無人,為所欲為、竟公開接受賄賂,受納了監津尉任懿的七錠銀,讓他登第入仕。這件事后來被河陰人常德方告發,結果,朝廷內外一時風聲大起,事情完全敗露。但宋真宗卻袒護王若欽,王趁機將一切過錯推給洪湛,但是宋真宗深知底情,耍了一個花招,將洪湛的死罪改為削籍流放,把任懿打了一頓板杖,發配充軍,其他凡是參予者,都受到了杖罰或流放的處分。從此,宋朝專門定了糊名謄錄制。糊名與現在高考中的糊名辦法同,謄錄即請人將考生試卷抄寫一遍再送評卷官評閱。它防止了因識號碼和筆跡暗記而舞弊的行為。由失敗中總結出的糊名謄錄制度,是科考中的重大改革和進步。
上一篇:王羲之驕嫉致敗
下一篇:王莽導演的一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