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科舉的左右榜
元代政治上的種族歧視在科舉上也有明確的反映。蒙古人、色目人與漢人、南人在考試政策、內容、方法、結果、任用等方面都有著民族的差異。
元朝科舉沿用宋金科制,每三年一次,分鄉試、會議、殿試三級。鄉試時,蒙古人、色目人只試經議、對策二場;而漢人要加試一場,為賦與雜文各一篇。會試內容跟鄉試一樣,取進士百名,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各占二十五名。殿試在同年三月舉行,試策一道,蒙古、色目人的題目與漢人、南人不同。殿試不黜落,只定名次。
殿試結果分左、右兩榜公布。蒙古人、色目人列右傍(元代以右為尊),漢人、南人五十名列左榜。這無疑是金代科舉南北選、女真進士科辦法的延用。其目的是保護蒙古、色目民族的特權地位。
元代科舉體現的民族不平等差異是巨大的,左右兩榜數量名義上相等,而漢人、南人的合格總數卻不知要比蒙古、色目人超出多少倍,于是元統治者常常采用缺額的辦法來保持平衡。從延祐二年(1315年)開始科考到元代滅亡的五十二年間,共舉行十六屆科舉,僅元統元年(1333年),至正十一年(1351年)兩屆取足百名進士,其余十四屆均有許多空缺。例如延祐二年首科會試參加者僅舉人一百三十五人,不足三百人名額之半;而從中錄取進士僅五十六人,略過百人名額的半數。其經常空缺名額的原因,并不是漢人、南人中缺乏合格的人選,只是因為蒙古人、色目的考生中實在難以選滿一百五十個鄉試名額及五十個進士名額,那就只能讓漢人、南人的鄉、會試名額空缺同樣的數量,維持四等人入選數量的均衡,以防止漢人、南人占有科舉優勢。
名義上,左右兩榜的第一名都算狀元,但實際上只有右榜的蒙古人、色目人的狀元才算真資格,左榜漢人、南人的狀元朝廷是不重視的。蒙古人才被稱為“國人”,至正十一年蒙古人朵烈圖考中右榜狀元,當時一教育家程端禮曾記載道“唯蒙古生得為狀元,尊國人也”(《送雜部中使還序》)可見漢人、南人的左榜是不算數的。
蒙古人、色目人的試題難度低,考試也少一場,但授官職卻比漢人、南人高,而且蒙古、色目考生愿參加漢、南人同樣難度的考試,中選后更加一等授官。
元朝還仿照宋朝“特奏名”辦法,對屢次會試不中的舉人予以特優,委派各地作學官,但蒙古、色目人與漢人、南人也并不同樣對待。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兩舉不第者與教授,以下與學正、山長;漢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兩舉不第者與教授,以下與學正、山長。蒙古、色目人在年齡上比漢人、南人優先二十年。
漢、南人即使中進士入官以后,要想升轉遷官也很困難,往往數十年沉淪下僚。終元之世,科舉世身的漢、南人即使是左榜狀元,也難以在政治上擔任什么要職,發揮大的作用。
元朝科舉不僅對蒙古、色目考生多方優待,對漢、南人考生嚴加限制,而且還故意在左榜漢、南人中間制造隔閡,挑起矛盾,讓漢人壓制南人。由于江南地區經濟文化較發達,進士科舉多半為南方人囊括,這種經濟文化的南北差異在元代進一步擴大,而元代科舉既規定南人只占左榜名額的一半,并且左榜狀元也不取南人。至正八年(1348年)會試中,王伯恂試卷被主考贊為天下第一奇才,列為左榜第一,其他考官則說王是南人,要降其名次,爭論不休,最后發榜,王伯恂竟然落第;有一位江南才士魯鈍生,十歲即能寫古詩古歌,成學后對《春秋》學也很有造詣。他曾經很自負地說:“要是我出身在塞北(即為蒙古,色目人),奪取科第桂冠就像從地上拾芥一樣輕松。”但不幸身為南人,孤寒無依,終身落魄于江湖間。
元代這種對于人才的民族歧視的政策,阻礙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的進程,同時也限制和直接削弱了元代統治的社會基礎,而未能像后來的女真貴族那樣建立起一個統一多民族的龐大的滿清帝國,卻成為歷史少有的幾個國祚短暫的王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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