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之死給社會留下的……
1935年的“三·八”婦女節,在中國電影早期表演藝術史上占有一席重要地位的著名女演員阮玲玉懷著滿腔悲憤,服用大量安眠藥,突然自殺,結束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這在當時的上海灘,是一件爆炸性的社會新聞,頓時震動了十里洋場,隨即轟動全國。一個風華正茂,譽滿影壇的女演員,為什么會在自己的節日里,遺書“人言可畏”,匆促、痛苦地決意離開人間?
阮玲玉的死,是社會脅迫所致。
在黑暗的舊中國,三、四十年代影壇上,曾有三位較有成就的電影女演員,竟在前后八年中,相繼自殺離開了人間,這就是艾霞、阮玲玉和英茵。這三樁自殺事件,在當時的上海小報上都被列為頭條社會新聞,小報記者們不去觸及社會根源,純從“桃色”兩字上加以無恥渲染。阮玲玉曾主演了以艾霞的身世為素材而拍攝的電影《新女性》,她成功地塑造了女主人公這個受壓迫、遭侮辱、被損害的女性形象。她的出色表演和藝術才華得到了進步評論工作者和廣大觀眾的贊賞,但卻同時受到了無聊記者們的惡毒攻擊。
當時,阮玲玉正因婚姻問題涉訟。已與阮玲玉解除了婚約的張達民,利用國民黨政府的刑法,誣告阮玲玉偽造印章,侵占他名下一個二十元的存折(這二十元錢實是阮母的錢,只是用張達民的戶名)。其用意無非是用刑事為要挾,以遂其敲詐勒索的目的;如勒索不成,至少可以把阮玲玉拖上法庭出出洋相。阮玲玉如果到案受審,就會陷入圈套,受盡侮辱,這是她最不堪忍受的。當時社會上對“電影明星”的私生活,簡直“熱心”到了令人無法忍受的程度。那些一貫自我標榜為“無冕之王”的記者更是借題發揮、大肆進行誹謗,如《申報》,不僅使用了“感受寂寞”、“引誘通奸”之類字眼,并且將這些字句提行加圈,盡量迎合小市民的低級趣味,面對這“可畏”的“人言”,阮玲玉已經看到了社會的冷酷無情,深感自己的微弱能力,已經不能挽救她自己,不能改善這個社會,所以她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的那一天,服毒自盡,用她的一個尸身,擺在社會的面前,向社會要正義,向社會要求女子的平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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