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大國插手使公理正義難伸
1967年6月5日6時,得到了超級大國“軍援”的以色列,在一個超級大國的慫恿、支持下,向埃及、敘利亞和約旦不宣而戰,發動了武裝進攻。以色列集中了它的全部飛機,對埃及、敘利亞、約旦的20個飛機場,進行了襲擊。在對方來不及起飛的情況下,僅3個小時,就擊毀飛機450架,埃及空軍一下子損失百分之九十,約旦空軍損失一半,敘利亞空軍損失三分之一。這次戰爭中,埃及坦克在西奈半島全部被摧毀。以色列侵占了約旦河西岸、耶路撤冷東區(約旦管區)、加沙地帶,以及埃有的西奈半島、敘利亞的戈蘭高地等,共6萬5千7百平方公里土地。使近50萬阿拉伯人淪為難民。戰爭總共進行了6天,所以又稱“六日戰爭”。這次戰爭前,以色列實際控制面積不過2萬7千平方公里,人口不足3百萬。埃及、敘利亞、約旦3國,在軍隊數量和裝備上,都占有優勢,而戰爭的結局是三國相繼在喪失大片領土的情況下,實行了所謂的無條件?;?。這固然與以色列的窮兵黷武、長期蓄謀、突然襲擊有關,然而,如無背后超級大國的撐腰打氣,以色列不會如此有恃無恐。在埃及方面,乃是由于接受了另一人超級大國的軍火“援助”,該國為了自身的利益,向它提出“政治解決”,并不斷施加壓力,才被迫接受了屈辱的條件,實現了?;?。在國際事務中,那些明顯地不公正、不合理的情況出現,大抵源于超級大國的意志。隨著時代的前進,第三世界人民的覺醒,超級大國粗暴插手國際事務、干涉各國人民內部事情的不正常現象,應該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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