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教育內容的內在矛盾
儒家主張“尊德性而道向學”,學者應德才兼備,而以道德修養為核心。博學于文是基礎,還必須約之以禮,方能不脫離正軌。孟子欣賞“好善”的道德修養作用,將其置于知慮、聞識等才干之上。封建統治者也力圖體現選技人才以德行為先的原則,這是符合他們的利益的,然而封建選士制度自身的特點則往往難以憑德行而選士。
道德品質的考察和鑒定本是難度較大的事。人的品德優劣表現在一貫的思想和行為上,非憑一言一行可以作出判斷。而且好的行為不見得必由好的思想動機所驅使,好的思想動機也不見得就必然伴隨受眾人贊許的好的行為,好的言論更不一定反映其真實的內在思想,所以孔子提醒說,考察人要“聽其言而觀其行”。對德行的考察需要長期的直接接觸和了解。儒家主張鄉舉里選,也是由此而出發的。實際上,選士的主管官員越是居于上位,就越難親自去考察,廣泛地了解士人的德行,往往只能依據其人的聲望,即他人社會的贊許程度來發現和選拔賢士。況且,德行鑒定的主要困難也在于缺乏量化標準和總的指標體系,難以對具有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德行表現劃分出高低檔次。這樣,憑德行選士必然帶有相當大的主觀隨意性。對下面推舉上來的人才,朝廷也難以進行復核篩選,只能先任用再說。實際上沒有取士的決定權,這又是中央集權政治所不允許的。而士人為謀取聲望、獲得薦舉,則不惜采取沽名釣譽、弄虛作假以至賄托舞弊等手段。早期的察舉(如漢代的孝廉科)本是側重德行的,結果取士不實,反而壞了士風。后來選士逐漸取決于考試,而對德行的考察,雖仍具有決定作用,但一般僅限于不違反封建倫理。這樣,士人只要避免犯出格的大錯誤即可,而無須在道德修養上過于下功夫。儒家重視道德教育和培養,以德育為首位的教育原則實際上也只剩下一種提法而沒有實際內容了。
才干的考察同樣也存在著困難之處。官員處理政務的經驗和能力主要靠在官場生涯不斷積累,不在其位是難以具其才的。況且能力才干的鑒定同品行鑒定一樣,難以確定量化標準。在以一次性考試確定取舍的選士制度(尤其是科舉制度)中,只能以書本知識和文學技巧的考察為主。選士制度要面向全體士人(盡管取中的是極少數),因而不能讓考試范圍過廣,即使在儒家經典范圍內,也不能要求士人均遍誦群經。必須將考試內容限定在士人能夠掌握而又能分辨出優劣上下的領域內,這樣就構成了所謂“舉業”。舉業的內容歷代均有變化,但都超不出特定的經學和作文范圍。舉業是士人攻讀的主要內容,而與舉業關系不大的學業,一般人也不會有多大興趣,即使被列入學校教育內容,多數人也只是應付而已。舉業并未離開儒家教育的軌道,但它畢竟是服務于選士需要的一個特殊部分,即使按儒家主張的知識修養體系衡量,它也是殘缺的、支離的、畸形的。僅習舉業的人可謂既不成德也不達才。漢代就有“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的譏諷,到以八股文為舉業的明清時,士人甚至連經典本文都不必深究多讀,只要熟悉“程墨”、“房稿”之類的考場范文,考試時刻意模仿,就可能獲得好的名次。如顧炎武所說:“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貴。此之謂學問,此之謂士人,而他書一切不觀。”這正是封建教育現實的準確揭露。也正是傳統儒家教育內容的空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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