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人力車與斬決》原文|注釋|賞析
胡適之先生在上海演說,說中國還容忍人力車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國。胡先生的演說連《順天時報》的日本人都佩服了,其不錯蓋無疑了,但我懷疑,人力車真是這樣地野蠻,不文明么?工業的血汗榨取,肉眼看不出,也就算了;賣淫,似乎也不比拉人力車文明罷,大家卻都容許,甚至不容許人力車的文明國還特別容許這種事業,這是怎的?常見北京報載婦人因貧拉洋車,附以慨嘆,但對于婦女去賣淫并不覺得詫異,在替敝國維持禮教的日本《順天時報》第五版上還天天登著什么“傾國傾城多情多義之紅喜”等文字,可見賣淫又是與圣道相合——不,至少是不相沖突了。這一點可真叫人胡涂住了,我希望胡先生能夠賜以解決。
江浙黨獄的內容我們不得而知,傳聞的羅織與拷打或者是“共黨”的造謠,但殺人之多總是確實的了。以我貧弱的記憶所及,《青天白日報》記者二名與逃兵一同斬決,清黨委員到甬斬決共黨二名,上海槍決五名姓名不宣布,又槍決十名內有共黨六名,廣州捕共黨一百十二人其中十三名即槍決,……清法著實不少,槍斃之外還有斬首:不知胡先生以為文明否?我仿佛記得斬決這一種刑法是大清朝所用的,到了清末假維新的時候似乎也已廢除,——這有點記不大清楚,但在孫中山先生所創造的民國,這種野蠻的刑法總是絕對沒有,我是可以保證的。我想,人力車固然應廢,首亦大可以不斬; 即使斬首不算不文明,也未必足以表示文明罷。昔托爾斯泰在巴黎見犯人被利刃切為兩節的剎那,痛感一切殺人之非,胡先生當世明哲,亦當有同感,唯惜殺人雖常有,究不如人力車之多,隨時隨地皆是耳,故胡先生出去只見不文明的人力車而不見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斬首,此吾輩不能不甚以為遺恨者也。
尤奇者,去年一月中吳稚暉先生因 為孫傳芳以赤化罪名斬決江陰教員周剛直,大動其公憤,寫了《恐不赤,染血成之歟? 》一文,登在北京報上: 這回,吳先生卻沉默了。我想他老先生或者未必全然贊成這種殺法罷? 大約因為調解勞資的公事太忙,沒有工夫再來管這些閑事罷? ——然而奇矣。
(1927年7月16日《語絲》第140期)
賞析 1927年蔣介石發動“4·12”反革命政變后,不久公布了一項所謂 “清黨決議案”,大肆逮捕屠殺共產黨員和國民黨內真正擁護孫中山三大政策的左派分子,這即是國民黨反動派所謂的“清黨運動”。當時,身在北京的周作人寫了《人力車與斬決》這篇雜文,對之進行了抨擊。
本文由“胡適之先生在上海演說,說中國還容忍人力車所以不能算是文明國”為發端立論。既批駁了胡適之先生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的避重就輕、亦即“小罵大幫忙”的“指責”,又揭露了國民黨反動派統治下的黑暗現實,鞭撻了反動派殺害進步人士的罪行。可謂打在胡先生身上,疼在反動派心里。作者之筆淺起深落,一箭雙雕。
本篇行文運用了對比手法。首先將“人力車”與“賣淫”進行對比。“常見北京報載婦人因貧拉洋車,附以慨嘆,但對于婦女去賣淫并不覺得詫異……”這一比,比出了天理之不公,社會之黑暗,道德之淪喪,“文明”二字不翼而飛了。進而,作者又將“人力車”與“清黨斬決”進行對比。說人力車有損“文明” ,虛筆一點; 道“清黨斬決”卻實實在在,屢見不鮮。事實,數字,鐵證如山。這種在清末似乎早已廢除的刑法,如今卻被清黨委員們撿起來,而且用得很帶勁,這不正是對奢談文明,標榜公道,甚至對斬決保持沉默的國黨文化名人的絕妙諷刺嗎?
文筆犀利多刺,是這篇雜文在語言上的特點。如,“胡先生的演說連《順天時報》的日本人都佩服了,其不錯蓋無疑了”,顯然是帶刺的反語; “以我貧弱的記憶”之后,作者一口氣舉了五次斬決的實例,倘記憶清楚又當何如?言外之意發人深思; 作者“贊”胡先生為“當世明哲”卻又“只見不文明的人力車而不見也似乎不很文明的斬首”,“明”在哪里?篇末提及吳稚暉先生,作者指為 “尤奇者”,“奇”在何處?在乎國黨文化名人對“清黨斬首”居然耐得住沉默也。這些具有諷刺性的語句,作者揮灑自如,讀者讀來有味,對主題思想的表達無疑起到了強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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