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死麕》
《詩經·召南》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
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林有樸樕, 野有死鹿。
白茅純束,有女如玉。
舒而,脫脫兮!
無感我帨兮! 無使尨也吠!
《詩序》云: “野有死麕,惡無禮也。天下大亂,強暴相陵,遂成淫風。被文王之化,雖當亂世,猶惡無禮也。” 《正義》 對此詳加疏解,大意是: 這篇詩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 “貞女”,因 “被文王之化”,所以雖當亂世,但她還是憎恨男子無禮相犯,而堅持與男子以禮相會。細讀全詩,便知詩意并非如此。因為所謂 “禮”,主要指“媒氏導之”,而詩中并無媒人,男女兩方卻已經好上了。
男子看來是一位獵人。“野有死麕 (jun軍,獸也,即獐),白茅包之”,并不是說那野地里原來就有白茅包裹的死獐,而是暗示獵人打死一頭獐,又割來白茅把它包好。目的是什么? 沒有說。聞一多《詩經新義》 認為: “古人婚禮納征,用鹿皮為贄。” 近世一些少數民族,也還保留這樣的風俗: 男子愛上女子,獵取野獸作為贈禮; 女方如愿接受,即表示她同意了男方的請求。既然是這樣,那么前兩句和后兩句之間就有了聯系。“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拿什么去“誘” 她呢?就是那用潔白的茅草精心包好的獐子啊!
第一章稱男方為 “吉士”,含有贊美的意思。“吉士者,善士也”,即 “好小伙子”。第二章說“有女如玉”,贊美之意尤其明顯。這樣好的一對兒碰在一起,一個正在 “懷春”,一個拿禮品來 “誘”,當然一拍即合。更何況在第二章里,禮品又增加了新內容! “死鹿”,大約仍指第一章里剛獵獲的獐,獐子本來很像小鹿。改“麕” 為 “鹿”,由于一、二兩章押不同的韻,正如 《漢廣》 第二章用 “馬”,第三章用“駒” 一樣。“白茅”,大約也是第一章已經割到的。當然,如果先打死一頭獐,后打死一頭鹿,先后兩次割茅草來包獐、包鹿、束薪,一股腦兒贈送女方, 也只有好處, 沒有壞處。 從樹林里砍來 “樸樕”(樕, su速, 小樹), 這無疑是新禮品。 不管是獐還是鹿, 燒熟才好吃,而這是需要柴薪的。“吉士” 獵來獸又砍來柴,真周到!
第三章妙極了! “而”、“兮” 都是語氣詞,所以第一句應作兩句讀。“脫 (dui兌) 脫”,輕緩; “感”,通 “撼”,動也; 帨(shui 稅),佩巾,圍腰; “尨” (mang忙),多毛的狗。用現代漢語翻譯,便是:
緩緩地啊!
輕輕地啊!
別弄得我的佩巾搖啊!
別惹得那個狗兒叫啊!
第一句無動詞,只說緩緩地、輕輕地,不知緩緩地、輕輕地干什么。第二句只說別動 “我” 的佩巾,未說該如何對待 “我”。第三句干脆舍人講狗。這些話,全是女方囑咐男方的,靈心慧口,出神入化。她一切都未明說,但一切都可意會。正如大畫師畫山,全用樹木點染、煙云烘托,而奇峰幽壑,已令人目不暇接。
在我國文學作品中,寫男女私情而涉及狗,這是 “首創”。李商隱 《題二首后重有戲贈任秀才》 結句 “羨殺烏龍臥錦茵”,當從此化出,卻別饒新意。“烏龍”,黑狗也。不是正在幽會的人想了什么法子不讓狗子叫,而是狗子也是個多情種,不僅乖乖地臥在草地上不吭聲,還羨慕人家呢! 王實甫 《西廂記》 第一本第四折寫張生追求鶯鶯,跪在佛殿上禱告: “只愿得紅娘休劣、夫人休焦,犬兒休惡。佛啰,早成就了幽期密約!” 他竟把“犬兒” 和夫人、紅娘并列,看作他成其好事的障礙,卻想不出有效的法子去對付它,只寄希望于佛爺保祐。寥寥數語,涉筆成趣,便把那個“傻角” 的傻勁兒表露無遺。再回頭看那位“吉士”,姑娘既然信任他、囑咐他,那么他必然有辦法“無使尨也吠”,絕不會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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