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鑒賞·《青玉案(鄰雞不管離懷苦)》
公之初登第也,趙丞相鼎①延見款密,別后以書來往。秦益公②聞而憾之。及泉幕任滿,始以故事召赴行在③,公雖知非當路意,而迫于君命,不敢俟駕,故寓意此詞。道過分水嶺④,復題詩云:“誰知不作多時別。”又題崇安驛詩云:“睡美生憎曉色催。”皆此意也。既而罷歸,離臨安有詞云:“湖上送殘春,已負別時歸約。”則公之去就,蓋蚤定矣。
鄰雞不管離懷苦,又還是、催人去。回首高城⑤音信阻。霜橋月館,水村煙市,總是思君處。
裛⑥殘別袖⑦燕支雨⑧,謾留得、愁千縷。欲倩歸鴻分付與。鴻飛不住,倚闌無語,獨立長天暮。
【注釋】
①趙丞相鼎:趙鼎(1085-1147),紹興四年(1134)拜右相兼知樞密院事。
②秦益公:秦檜。
③行在:指京城臨安。
④分水嶺:在今福建崇安西北。
⑤高城:指臨安。
⑥裛:通“泡”,沾濕。
⑦別袖:謂分別之時。
⑧燕支雨:即溶有脂粉的淚水,這可以證實“高城”中人乃女性。
【評點】
曾豐《知稼翁詞集序》:考功所立,不在文字。余于樂章窺之,文字之中,所立寓焉。泉幕之解,非所欲去,而寓意于“鄰雞不管離情”之句。
上一篇:辛棄疾《青玉案(元夕)》翻譯|原文|思想感情|賞析|評點
下一篇:陸游《鵲橋仙(一竿風月)》翻譯|原文|思想感情|賞析|評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