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雜文《空談》原文與賞析
一
請愿的事,我一向就不以為然的,但并非因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樣的慘殺。那樣的慘殺,我實在沒有夢想到,雖然我向來常以“刀筆吏”的意思來窺測我們中國人。我只知道他們麻木,沒有良心,不足與言,而況是請愿,而況又是徒手,卻沒有料到有這么陰毒與兇殘。能逆料的,大概只有段祺瑞,賈德耀,章士釗和他們的同類罷。四十七個男女青年的生命,完全是被騙去的,簡直是誘殺。
有些東西——我稱之為什么呢,我想不出——說:群眾領袖應負道義上的責任。這些東西仿佛就承認了對徒手群眾應該開槍,執政府前原是“死地”,死者就如自投羅網一般。群眾領袖本沒有和段祺瑞等輩心心相印,也未曾互相鉤通,怎么能夠料到這陰險的辣手。這樣的辣手,只要略有人氣者,是萬萬豫想不到的。
我以為倘要鍛煉群眾領袖的錯處,只有兩點:一是還以請愿為有用; 二是將對手看得太好了。
二
但以上也仍然是事后的話。我想,當這事實沒有發生以前,恐怕誰也不會料到要演這般的慘劇,至多,也不過獲得照例的徒勞罷了。只有有學問的聰明人能夠先料到,承認凡請愿就是送死。
陳源教授的《閑話》說:“我們要是勸告女志士們,以后少加入群眾運動,她們一定要說我們輕視她們,所以我們也不敢來多嘴。可是對于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們不能不希望他們以后不再參加任何運動。”(《現代評論》六十八)為什么呢?因為參加各種運動,是甚至于像這次一樣,要“冒槍林彈雨的險,受踐踏死傷之苦”的。
這次用了四十七條性命,只購得一種見識:本國的執政府前是“槍林彈雨”的地方,要去送死,應該待到成年,出于自愿的才是。
我以為“女志士”和“未成年的男女孩童”,參加學校運動會,大概倒還不至于有很大的危險的。至于“槍林彈雨”中的請愿,則雖是成年的男志士們,也應該切切記住,從此罷休!
看現在竟如何。不過多了幾篇詩文,多了若干談助。幾個名人和什么當局者在接洽葬地,由大請愿改為小請愿了。埋葬自然是最妥當的收場。然而很奇怪,仿佛這四十七個死者,是因為怕老來死后無處埋葬,特來掙一點官地似。萬生園多么近,而四烈士墳前還有三塊墓碑不鐫一字,更何況僻遠如圓明園。
死者倘不埋在活人的心中,那就真真死掉了。
三
改革自然常不免于流血,但流血非即等于改革。血的應用,正如金錢一般,吝嗇固然是不行的,浪費也大大的失算。我對于這回的犧牲者,非常覺得哀傷。
但愿這樣的請愿,從此停止就好。
請愿雖然是無論那一國度里常有的事,不至于死的事,但我們已經知道中國是例外,除非你能將“槍林彈雨”消除。正規的戰法,也必須對手是英雄才適用。漢末總算還是人心很古的時候罷,恕我引一個小說上的典故:許褚赤體上陣,也就很中了好幾箭。而金圣嘆還笑他道: “誰叫你赤膊?”
至于現在似的發明了許多火器的時代,交兵就都用壕塹戰。這并非吝惜生命,乃是不肯虛擲生命,因為戰士的生命是寶貴的。在戰士不多的地方,這生命就愈寶貴。所謂寶貴者,并非“珍藏于家”,乃是要以小本錢換得極大的利息,至少,也必須賣買相當。以血的洪流淹死一個敵人,以同胞的尸體填滿一個缺陷,已經是陳腐的話了。從最新的戰術的眼光看起來,這是多么大的損失。
這回死者的遺給后來的功德,是在撕去了許多東西的人相,露出那出于意料之外的陰毒的心,教給繼續戰斗者以別種方法的戰斗。
四月二日。
【析】“三一八”慘案后,魯迅在極度的悲憤中寫了一系列文章,借以紀念犧牲者和揭露執政府和幫閑文人的兇殘和陰毒。本文是繼《記念劉和珍君》后寫的又一篇雜文,繼續揭露反動軍閥及其幫閑文人的“陰毒與兇殘”,并認真從“三一八”慘案中總結了經驗教訓。指出“這回死者的遺給后來的功德,是在撕去了許多東西的人相,露出那出于意料之外的陰毒的心,教給繼續戰斗者以別種方法的戰斗”,即應在今后的斗爭中采用“壕塹戰”。
雜文是魯迅最有效的戰斗武器之一,因而他的雜文都是為了更靈便地“制強敵的死命”投出的匕首、投槍。如瞿秋白在《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中所言:“魯迅的雜感其實是一種 ‘社會論文’——戰斗的 ‘阜利通’(feuilleton)。誰要是想一想這近二十年的情形,他就可以懂得這種文體發生的原因。急遽的劇烈的社會斗爭,使作家不能夠從容的把他的思想和情感熔鑄到創作里去,表現在具體的形象和典型里;同時,殘酷的強暴的壓力,又不容許作家的言論采取通常的形式。作家的幽默才能,就幫助他用藝術的形式來表現他的政治立場,他的深刻的對于社會的觀察,他的熱烈的對于民眾斗爭的同情。不但這樣,這里反映著 ‘五四’以來中國的思想斗爭的歷史。雜感這種文體,將要因為魯迅而變成文藝性論文(阜利通—feuilletion)的代名詞。自然,這不能代替創作,然而它的特點是更直接的更迅速的反映社會上的日常事變。”
在這篇雜文中,充分地體現了魯迅雜文的特點。首先是迅捷性。即“更直接更迅速的反映社會上的日常事變”。慘案發生后,魯迅不僅憤怒地斥責劊子手和幫閑文人,指出這是一件“不但在禽獸中所未曾見,便是在人類中也極少有的”陰狠殘虐的行為,對死難者表達了他深深的悲哀,而且及時從血的教訓中為民眾總結出極寶貴的教訓。教繼續戰斗的人們從此停止這樣的請愿 ,尤其在“戰士不多的地方,這生命就愈寶貴”,因而今后戰斗應采用“壕塹戰”,“以小本錢換得極大的利息”。其次是一語中的的諷刺,似投槍,似匕首。如對陳西瀅等人關于慘案應由 “群眾領袖負道義上的責任”,及他在《閑話》 中的 “勸告”等的批駁都辛辣尖刻,在烈火似的諷刺中,給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以毀滅性的打擊。正如魯迅所言: “在中國,我的筆要算較為尖刻的,說話時也不留情面。但我又知道,人們怎樣地用了公理正義的美名,正人君子的微號,溫良敦厚的假臉,流言公論的武器。吞吐曲折的文字,行私利己,使無刀無筆的弱者不得喘息。倘使我沒有這筆,也就是被欺悔到赴訴無門的一個;我覺悟了,所以要常用,尤其是用于使麒麟皮下露出馬腳。” *
全文語言凝煉,流暢。不足兩千的文字,充滿激越悲憤的情愫。如作者為文章選定“空談”為題,折射出作者對執政府卑劣手段的憤慨。又如作者關于群眾領袖“一是還以請愿為有用;二是將對手看得太好了”的兩點“錯處”的“披露”,凝重得如泰山壓頂,字字千鈞; 落墨時卻又簡煉得如左史筆法,洗練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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