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谷城縣夫子廟記
釋奠、釋菜,祭之略者也。古者士之見師,以菜為摯,故始入學者必釋菜以禮其先師。其學官四時之祭,乃皆釋奠。釋奠有樂無尸;而釋菜無樂,則其又略也,故其禮亡焉。而今釋奠幸存,然亦無樂,又不遍舉于四時,獨春秋行事而已。
《記》曰:“釋奠必有合,有國故則否。”謂凡有國,各自祭其先圣先師,若唐虞之夔,伯夷,周之周公,魯之孔子。其國之無焉者,則必合于鄰國而祭之。然自孔子沒,后之學者莫不宗焉,故天下皆尊以為先圣,而后世無以易。學校廢久矣,學者莫知所師,又取孔子門人之高弟曰顏回者而配焉,以為先師。隋、唐之際,天下州縣皆立學,置學官、生員,而釋奠之禮遂以著令。其后州縣學廢,而釋奠之禮,吏以其著令,故得不廢。學廢矣,無所從祭,則皆廟而祭之。荀卿子曰:“仲尼,圣人之不得勢者也。”然使其得勢,則為堯、舜矣。不幸無時而沒,特以學者之故,享弟子春秋之禮。而后之人不推所謂釋奠者,徒見官為立祠,而州縣莫不祭之,則以為夫子之尊,由此為盛。甚者乃謂生雖不得位,而沒有所享,以為夫子榮,謂有德之報,雖堯、舜莫若。何其謬論者歟!
祭之禮,以迎尸、酌鬯為盛。釋奠、薦饌,直奠而已,故曰祭之略者。其事有樂舞、授器之禮,今又廢,則于其略者又不備焉。然古之所謂吉兇、鄉射、賓燕之禮,民得而見焉者,今皆廢失。而州縣幸有社稷、釋奠、風雨雷師之祭,民猶得以識先王之禮器焉。其牲酒器幣之數,升降俯仰之節,吏又多不能習,至其臨事,舉多不中而色不莊,使民無所瞻仰,見者怠焉,因以為古禮不足復用,可勝嘆哉!
大宋之興,于今八十年,天下無事,方修禮樂、崇儒術,以文太平之功。以謂王爵未足以尊夫子,又加至圣之號以褒崇之,講正其禮,下于州縣。而吏或不能諭上意,凡有司簿書之所不責者,謂之不急,非師古好學者莫肯盡心焉。
谷城令狄君栗,為其邑未逾時,修文宣王廟,易于縣之左,大其正位;為學舍于其旁,藏九經書,率其邑之子弟興于學;然后考制度,為俎豆、籩篚、罇爵、簠簋凡若干,以與其邑人行事。谷城縣政久廢,狄君居之,期月稱治,又能載國典,修禮興學,急其有司所不責者,然惟恐不及,可謂有志之士矣。
唐荊川曰: 此文前段辨釋奠、釋菜為祭之略,及其所以立廟之故;后段言古禮之不行為可惜,而狄公能復古禮為可稱也。
茅鹿門曰: 慨古禮之亡處多韻折。
張孝先曰: 此文大意,荊川評括之。觀其用筆,是從《封禪書》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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