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崔曙庭
《隋書》八十五卷,唐魏征等撰。
關于《隋書》的作者,一般題魏征等撰,取其代表而已。這部官修史書,成于眾手,而且紀傳與志又是分開修撰、先后成書的,涉及的人頗多,勢難一一列舉,而魏征既參加了撰寫,又擔任總監任務,所以署名就以他為代表。早在唐高祖武德年間,由于令狐德棻的建議,遍修梁、陳、魏、齊、周、隋等史,其中修隋史的任務,分派給兼中書令封德彝、中書舍人顏師古擔任。經過數年,終高祖之世,未能修成。到唐太宗貞觀三年(公元629年),李世民又命令繼續修梁、陳、齊、周、隋等五代史。因魏史已有魏收、魏澹二家之書,大家認為不必再重修了。這時參加撰寫隋史的有孔穎達、許敬宗、顏師古、魏征等,魏征與房玄齡并擔任總監諸史的任務。《隋書》的序論和《梁》、《陳》、《齊》各書的總論,都是魏征撰寫的。到貞觀十年(公元636年),五代史紀傳部分,連目錄凡二百五十二卷之書,就完成了。其中《隋書》有本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共為五十五卷。
五代史均沒有志。于是在貞觀十五年(公元641年),又命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棻等修五代史志。到公元656年(高宗顯慶元年),歷時十六年,十志三十卷便告完成。這部志本來是為了配合梁、陳、齊、周、隋五代史而修的,故當時稱《五代史志》。由于修成的時候,《梁書》、《陳書》等書均已單行,所以便把它編入五代史的最后一部書《隋書》中,因此,一般就稱《隋志》。修志時先是由令狐德棻監修,后由長孫無忌監修,所以有的書又題長孫無忌撰。
唐初修隋史,時間隔得很近,應當說資料還是豐富的,不過已經整理編撰成書的著作卻不多,這也給修史者帶來一定的困難。據《史通·正史篇》所記,隋文帝時期的史書,僅有秘書監王邵的《隋書》八十卷。《隋書·經籍志》作六十卷,注明“未成”。這部書既不是紀傳體,也非編年體,屬于史料匯編性質,劉知幾把它歸入《尚書》家。此外還有《開皇起居注》,煬帝時的《大業起居注》等,可能都不十分完整。其他如牛弘的《朝儀禮》一百卷,以及《隋律》、《隋大業律》等書,則是屬于儀注、刑法之類的專書,僅為修史者在某一方面提供材料而已。
隋朝從公元581年(隋文帝開皇元年)建國,到公元589年(開皇九年)統一全國,于公元618年(隋煬帝大業十四年)為唐所滅亡,立國凡三十八年,統一全國后才三十年。《隋書》記載這三十多年的歷史,有帝紀五卷,記文帝楊堅、煬帝楊廣、恭帝楊侑等三個君主之事,是全書之綱。楊堅在位二十四年,楊廣在位一十四年,兩人的紀都分上下兩卷。楊侑為李淵所立,在位不到一年,雖為一卷書,其實內容很單薄,僅有兩頁文字而已。隋煬帝是歷史上有名的暴君,在位時遠征異國,大興土木,以及巡游享樂,荒淫殘暴等種種惡行,在本紀中均有所反映。同時關于隋末農民大起義的不少事跡,在煬帝紀中也有較詳細的記載,這是很可取的。
列傳五十卷,記錄了三百多人的歷史情況。其中關于農民大起義的史事,只有李密有傳,其他則散見于《場帝紀》和其他列傳中。唐初修隋史,為了吸取歷史的經驗教訓,“以隋為鑒”,對于隋朝統治階級的貪婪殘暴和荒淫無恥,以及因而引起的農民大起義,記載頗詳,為我們研究當時的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提供了重要的資料。列傳中的類傳有十目,多本于前史,個別新目如《誠節傳》,記載劉弘等十七人,以表彰那些忠于封建朝廷寧死不屈的人,沒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卷四十九《牛弘傳》,全文刊載了他的《請開獻書之路表》,是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表中歷敘書籍的流傳散亡情況,是研究文獻學的必讀之義。
《隋書》十志,也就是《五代史志》,是《隋書》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雖只三十卷書,從分量看,它比五十五卷的紀傳還要多,如中華書局出版的點校本《隋書》,共是一千九百而,紀傳部分為九百面,志的部分為一千面。十志雖無新目,但重要的幾個志都有。如《食貨志》、《刑法志》、《百官志》、《地理志》、《經籍志》等志,為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史料。《食貨志》雖只一卷書,但總結了南北朝后期的經濟情況,如均田制、貨幣、租庸調等,均有所記載。南北朝諸史中,除《魏書》以外,就只有本書有《食貨志》,所以更顯得重要。《刑法志》中所載王朝法律制度和執行情況,尤以隋代為詳。如記述封建統治者制法毀法,充分說明在當時法律不過是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而已。《百官志》總結了南北朝時的官制,其中隋朝的官制,后來又多為唐代所繼承,從中可以看出其承先啟后的作用。《地理志》分上中下三卷,大體按隋代的行政區劃,記載了南北朝以來的建制沿革,其中保存了不少經濟史和交通史等方面的資料。《經籍志》是繼《漢書·藝文志》以后的又一部古代文獻總錄。它把從漢到隋這六百年來的學術源流、書籍存亡作了一個總結。其用經、史、子、集四部來劃分古代圖書,一直沿用到清代,可見它是一部非常重要的目錄學書。清代目錄學家姚振宗,撰有《隋書經籍志考證》五十二卷,功力頗深,可供參考。此外,《律歷志》、《天文志》二志出于歷法學家李淳風之手,一般也認為是寫得好的兩個志。我國古代數學家祖沖之關于圓周率的研究成果,就保存在《律歷志》中。同時,該志還記載了魏晉以來度量衡制度的演變,也是重要的經濟史資料。今本《隋書》十志,編在帝紀與列傳之間,似有未妥。因為原來既不是專為《隋書》而修,內容又包括五代,宜列于《隋書》紀傳之后,以區別兩者之關系為得體。
總的看來,在唐初幾部官修史書中,《隋書》是寫得比較好的一部。它不僅內容比較充實,尤其是十志,提供有關典章制度的材料更為豐富。同時敘事簡潔,文筆也比較流暢。這是由于從事修撰的人,都是當時比較有名的學者,加之編書過程也比較長,可以從容增刪審定。但既成于眾手,前后不一,互相矛盾的地方,也不是沒有的,這是它的缺點所在。
宋刻本《隋書》已無全帙,解放前商務印書館所印百衲本《隋書》,即是取用元代刊本。中華書局于1973年出版了《隋書》校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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