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傳
【題解】
鄭玄認為本篇是記載喪服之間輕重所宜,所以稱為“間傳”。本篇前半部分記述服喪者的悲哀在容貌、聲音、言語、飲食、居處、衣服、變除等方面的表現;后半部分是有關易服、兼服的記述。鄭玄說:“名曰‘間傳’者,以其記喪服之間輕重所宜。”總的原則是,所穿喪服要與應有的容貌、哭聲、言語等等相稱;否則,不是失禮,便是矯情。
【原文】
斬衰何以服苴?苴,惡貌也,所以首其內[1]而見諸外也。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緦麻容貌可也,此哀之發于容體者也。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齊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2];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于聲音者也。斬衰,唯而不對;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此哀之發于言語者也。
【注釋】
[1]首其內:本著內心的悲哀。
[2]偯:聲音從容有余。
【譯文】
斬衰喪服為什么要使用苴麻做的首經和腰帶呢?因為苴麻顏色黧黑,非常難看,所以用它來把內心的悲哀表現在服飾上面。穿斬衰喪服的人,其臉色深黑,就像苴麻一樣;穿齊衰喪服的人,其臉色淺黑,就像枲麻一樣;穿大功喪服的人,其神情呆板;穿小功、緦麻喪服的人,其神情和平常差不多。這是悲哀表現在臉色、神情上的不同。穿斬衰喪服者的哭聲,那是一口氣地哭下去,直到上氣不接下氣;穿齊衰喪服者的哭聲,雖是一口氣地哭下去,但上氣還可以接著下氣;穿大功喪服者的哭聲,聽起來時高時低,尾聲從容;穿小功、緦麻喪服者的哭聲,只要做出有悲哀的表情就可以了。這是悲哀表現在哭聲上的不同。居喪之中在和他人交談時,如果是斬衰之喪,那就只發出“唯唯”的聲音而不回答別人的問話;如果是齊衰之喪,那就可以回答別人的問話,但不可主動問人;如果是大功之喪,那就可以主動問人,但不可以發表議論;如果是小功、緦麻之喪,那就可以發表議論,但還不可談笑風生。這是悲哀表現在言語方面的不同。
【原文】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士與斂焉,則壹不食。故父母之喪,旣殯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大功之喪,不食酰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此哀之發于飲食者也。
【譯文】
穿斬衰喪服的人,頭三天不吃任何東西;穿齊衰喪服的人,頭兩天不吃任何東西;穿大功喪服的人,三頓不吃任何東西;穿小功、緦麻喪服的人,兩頓不吃任何東西。士人如果去幫助小斂,則要停吃一頓。所以父母之喪,既殯以后,只喝稀粥,早上吃一溢米,晚上吃一溢米;而齊衰之喪在既殯以后,可以吃粗米飯和喝水,但不可以吃蔬菜瓜果;大功之喪在既殯以后,雖然可以吃蔬菜瓜果,但還不可以吃醋醬一類的調料;小功、緦麻之喪在既殯以后,雖然可以吃醋醬一類的調料,但還不可以喝甜酒。這是悲哀在飲食方面表現出來的不同。
【原文】
父母之喪,旣虞卒哭,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酰醬;中月而禫,禫而飲醴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不說绖帶;齊衰之喪,居堊室,芐[3]翦不納;大功之喪,寢有席,小功緦麻,床可也。此哀之發于居處者也。父母之喪,旣虞卒哭,柱楣[4]翦屏,芐翦不納;期而小祥,居堊室,寢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復寢;中月而禫,禫而床。
【注釋】
[3]芐:蒲萍。可以制席。
[4]柱楣:楣是倚廬的臥地之梁,把它用柱子支起來,可以增加倚廬的空間。
【譯文】
為父母服喪,在虞祭、卒哭之后,就可以吃粗米飯和喝水,但還不可以吃蔬菜瓜果;滿一周年時舉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吃蔬菜瓜果;滿兩周年時舉行大祥之祭,此后就可以吃醋醬一類的調料;大祥以后間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之后就可以喝甜酒。開始飲酒時,要先飲甜酒;開始吃肉時,要先吃干肉。居父母之喪,孝子要住在倚廬里,寢臥在草苫上,拿土塊當枕頭,睡覺時也不脫首绖和腰绖;居齊衰之喪,就要住在堊室里,睡在剪齊了邊卻沒有扎緣的蒲席上;為大功親屬服喪,睡覺的時候就可以睡在席子上;為小功、緦麻親屬服喪,像平常那樣睡在床上也是可以的。這是悲哀表現在居處方面的不同。居父母之喪,在虞祭、卒哭之后,就可以把搭建倚廬時所用的臥地之楣用柱子支起來,遮蓋倚廬的草苫也可以稍加修剪,睡覺所用的草苫也可以換成剪齊了邊卻還沒有扎緣的蒲席;滿一周年時舉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搬到堊室里去住,睡覺也可以使用席子;滿兩周年時舉行大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搬到自己的寢室去住;再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以后就可以像平常那樣睡在床上。
【原文】
斬衰三升,齊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緦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此哀之發于衣服者也。斬衰三升,旣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為母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期而小祥,練冠縓緣,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婦人除乎帶。男子何為除乎首也?婦人何為除乎帶也?男子重首,婦人重帶。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又期而大祥,素縞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纖,無所不佩。
【譯文】
做斬衰喪服所用的布是三升。做齊衰喪服所用的布,有四升的,有五升的,有六升的。做大功喪服所用的布,有七升的,有八升的,有九升的。做小功喪服所用的布,有十升的,有十一升的,有十二升的。做緦麻喪服所用的布,其經線的縷數是十五升布的一半,線縷經過加工,織成布后捶洗時不再加灰,這樣的布就叫做緦布。這是悲哀表現在衣服方面的不同。斬衰所用的布是三升,但在虞祭、卒哭以后,其孝服所用的布就是六升,喪冠所用的布就是七升。為母親穿的孝服所用的布是四升,但在虞祭、卒哭以后,其受服所用的布就是七升,喪冠所用的布就是八升。虞祭、卒哭之后,男子要去掉麻腰帶而換成葛腰帶,葛腰帶是用四股線擰制而成。滿一周年時舉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改戴練冠,中衣也可以換成練衣,并且領子上帶有淺紅色的鑲邊,但男子的葛腰帶還不能除掉。男子除喪是從首绖開始,婦人除喪是從腰帶開始。男子為什么要先除首绖呢?婦人為什么要先除腰帶呢?因為首绖在男子的喪服中最為重要,而腰帶在婦人的喪服中最為重要。除去喪服的時候,先要除去最為重要的部位;正服重喪,又遭輕喪,需要為輕喪改變喪服的時候,那就只能改變較輕的部位。滿兩周年時舉行大祥之祭,此后孝子就可以頭戴用白色生絹所制的冠,冠緣又用白綾鑲邊,身穿麻衣。再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以后就可以戴用黑經白緯的布所制的冠,無論什么裝飾也都可以佩帶。
【原文】
易服者,何為易輕者[5]也?斬衰之喪,旣虞卒哭,遭齊衰之喪,輕者包,重者[6]特。旣練,遭大功之喪,麻葛重。齊衰之喪,旣虞卒哭,遭大功之喪,麻葛兼服之。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與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麻同則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則易輕者也。
【注釋】
[5]輕者:指男子的腰帶和婦人的首绖。
[6]重者:指男子的首绖和婦人的腰帶。
【譯文】
正服重喪,又遭輕喪,為輕喪而改變重喪之服,為什么要改變重喪較輕的部位呢?如果正在服斬衰之喪,在虞祭、卒哭以后,又遇上齊衰之喪,這時候,因為男子的較輕部位在腰,就可以戴上齊衰的麻腰帶包括斬衰的葛腰帶;而婦人的較輕部位在首,就可以戴上齊衰的麻首绖包括斬衰的葛首绖;而男子的重要部位在首,就可以保留斬衰的首绖不變;而婦人的重要部位在腰,就可以保留斬衰的腰帶不變。如果是在斬衰之喪的一周年以后又遇上大功之喪,那么,在后喪卒哭之前,無論是男子還是婦人,都戴著麻首绖和麻腰帶,這叫做重麻;在后喪卒哭之后,無論是男子還是婦人,都又改為葛首绖和葛腰帶,這叫做重葛。如果原來正在服齊衰之喪,在虞祭、卒哭之后又遇上大功之喪,那么,男子就要以后喪的麻腰帶換下前喪的葛腰帶,而頭上仍戴著前喪的葛首绖。這叫做麻與葛兼而有之。斬衰喪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绖改為葛绖,其葛绖的粗細與齊衰喪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绖相同;齊衰喪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绖改為葛绖,其葛绖的粗細與大功喪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绖相同;大功喪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绖改為葛绖,其葛绖的粗細與小功喪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绖相同;小功喪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绖改為葛绖,其葛绖的粗細與緦麻喪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绖相同。既然有此相同,那就可以既服前喪的葛,又服后喪的麻。兼服麻葛時要遵循的原則是,對于喪服的重要部位,仍服前喪的葛,而對于喪服的次要部位,則改為后喪的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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