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孝該盡在哪里
論及“孝”,子夏和孔子之間有這么一段對話: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在解釋這句話的時候,南先生著力解釋其中的“色難”。他認為,色在這里指的是態度,色難即態度很難。父母做事,兒女接手代勞;有美食,拿給父母吃。這樣就是孝嗎?
事實表明,孔子這句話說得著實很有道理。盡孝,究竟該用怎樣的態度,才算是真的盡孝了呢?是不是接過父母手中的活,給父母買好吃的,就算是盡孝了呢?
其實不然。試想,若是父母想順帶活動活動,掃一下地,或者上山去砍柴,這時候,若代替父母去做這些事情,并不是真的為父母著想,也不是真的孝。而父母明明不想吃某些所謂的美食,縱然昂貴、營養價值很高,卻還是買回家,甚至強迫他們吃,或者冷冰冰地放在他們面前,說:“吃吧,很貴的。”設身處地想想,若是將來你的孩子這樣對你,你還認為這是孝嗎?
因此,南先生會反復強調“色難”。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解說這句話時,南先生又再次提到兒女對父母的態度問題。南先生指出,“事父母,能竭其力”也是在講孝道,其中“竭”字是關鍵。盡孝,只要“竭其力”,力所不能及也無須強求,量力而行足矣。
換句話說,就是兒女對父母的孝心,只要是發自內心,并且做到盡心竭力即可,而不必一味地強求物質的富足。試想,盡孝若只是為了作秀,贏得外人的好評,根本就不顧及父母的心情,不去了解父母的切身需要,一切都以物質的方式強行地“盡孝”,這勢必會讓自己的生養父母感到寒心。果真如此,不但不是盡孝,反而是大不孝。
古人說:“百善孝為先,原心不原跡,原跡貧家無孝子。”如果盡孝都盡在物質上,或者說,盡孝只是一味地在物質上回饋父母的養育之恩,那么窮人家里就不會有孝子了。
可見,盡孝,該盡的地方在心上。父母,特別是上了年紀之后,心都是孤獨的,非常渴望兒女、家人的關心和溫暖。他們最需要的不是一堆吃不完、吃不下的營養品,也不是越給越多的生活費,而是兒女、家人的陪伴。比如,中國人格外注重年夜飯,除夕夜,父母辛辛苦苦做好年夜飯,無非希望一家人能團聚,看看兒孫滿堂的樣子,享受天倫之樂,但若是以工作很忙為理由不回家,即使給父母買再多的好東西,也抹不掉父母心中的惋惜和孤寂。
由此可見,盡孝要盡在態度上,要盡心,要竭力。要了解父母的心情,明白父母的切實需要。任何盡孝的方式都沒有源自內心的感激和愛戴來得真切、溫暖。
因此,生活中的我們,孝敬父母也要采納南先生的意見,盡心、竭力,量力而行足矣。用真心和真愛回報父母,盡力滿足父母內心的需求,就是最好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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