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變質、易出事故的東西永遠不能成為幸福的來源,因為我們不應該把必須持久的幸福與必然短暫的快樂混為一談。所以,我們應當在不可侵犯的東西中尋找幸福。事實令人寬慰,很了不起,人們在靈魂的三大能力中找到了命運、時間和專制的暴力所無法接近的歡樂因素: 科學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變化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為了幸福,讓我們尋找真理,即上帝本身;讓我們獲得自由,也就是說要戰勝自己的激情,可我們尤其要有愛心,這是最便利的極樂之路。我激動地看到幸福主要來自這個世界,因為在這里人們可以進行研究,人們有競爭的強烈愿望,詩讓我們去愛一切。
很明顯,幸福在于我們實現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為了得到滿足,愿望要求一種陌生的、獨立于我們的意志的意志與它保持和諧、一致。為了更保險地得到幸福,最好去渴盼最不可能得到的東西,在我們的愿望最不可能遇到障礙的事物上去實現我們的愿望;所以,應該放棄塵世上的東西;然而人又生活在塵世上的事物當中,因此,沒有對上天的希望,幸福的本質都是矛盾的。取消了上天,斯多葛派最大的幸福還不如一小時的歡樂。
使人幸福的只能是人們所感到的而不是人們所得到的;使人偉大的是人們的思想而決不是人的幸福。幸福比偉大更有價值嗎?野蠻勝于文明嗎???!給我們以快樂而決不要不幸!懂得受苦的人比幸福的人要強得多!我們珍惜奮力忍受痛苦的榮耀,正如士兵珍惜給他點綴胸口的傷疤一樣。盧梭不懂得這點。
快樂不過是痛苦的暫時停止,幸福則對痛苦毫無知曉。
幸福由于其自身的條件而區別于快樂,它有可能持續和永久。它建立了一種氣氛。而快樂只造就了一道閃電,一種短暫的興奮。
人們沒有足夠地區分擁有和歡樂這兩個概念。如果人們得到一種利益后還一直對能夠擁有這種利益感到高興,那這種擁有就是幸福。可隨著我們財富的不斷增加,我們欲望的界限也在不斷地擴大。沒錯,我們只想得到我們能希望得到的東西,可我們擁有的越多,我們能希望的也越多。我們最初的愿望的窄圈就這樣一直擴展得無窮無盡。
愛情是幸福的巨大源泉,可世上的東西都是要消亡的,并且在消亡中使我們痛苦,所以,應該依戀永恒的事物,在這依戀當中尋找幸福。可永恒的東西并非每個人都能得到的;美和真也是這樣。不過,為了使幸福成為可能,上帝曾想讓永恒的善能夠為大家所得。
過去和未來都不屬于我們;但它們用回憶、悔恨、希望和恐懼帶來了現階段我們最重要的那份感覺。所以,幸福不是別的,而是回想和預感。
每個生靈所需的東西似乎都與其智慧成正比。那一無所有的才子,如果他的整個靈魂全是智慧,不是應該比只有本能的野蠻人分到更多的東西嗎?不過他還得到某個東西,一顆用來感受痛苦和歡樂,尤其是用來愛的心。然而這顆心并沒有使他更為幸福。他歷盡千辛萬苦,終于找到了舒適和安逸,但他驚奇地發現這并不是幸福。于是他找啊找啊,詢問世人,拍打額頭。他沒想到心是他想用才智來滿足的一切欲望之源,沒想到才智在他的各種能力中并不是無窮盡的,正如心在他的愿望中不是無窮盡的一樣。人們遺忘之迅速不亞于渴望之迫切,當他達到尋找的目的時,他只感到快樂,即一點點幸福,其理由非常簡單: 他的發現起初給他帶來了一種額外的快樂,這種快樂不久就成了他的必需品;從此,他不會因擁有這種新的利益而感到更幸福,而這利益一旦失去,他會感到不幸。人們平時會因自己有兩條胳膊而感到過某種滿足嗎?人們從來沒想過這一點,他們帶著健全的肢體自殺。相反,人們不是想創造第三只胳膊嗎?那是多么快樂的事??蓮拇巳绻皇O聝蓷l胳膊,那將是一種不幸。所以大部分發現只是不斷地使人失去可能失去的東西,而不是增添真正的快樂。想象越豐富失去的越多,越貧乏得到的越多。前者關心他所擁有的,后者關心他所沒有的,誰都不高興,最后只剩下一般的,可對大多數人來說,一般比不幸更難以忍受,因為所有過量的東西都有資本滿足虛榮心。
對于某些賭徒,如數收下他們輸掉的錢還不如把這些錢還他們四分之一,這樣他們會把最后一分錢也扔進水中。正如我曾所說,任何事情做到頭了都有一種被做得不三不四所剝奪的苦澀的快樂。我們似乎把自己的未來拋給了命運,以便從它那兒奪回仍被它剝奪的歡樂。
論愛情?!?/p>
談論愛情的虛榮和弱點是沒有意思的。
男人只需保證把愛藏在心中;不應該在劃分其本質時破壞它。愛情是感覺,同時也是思想,正如美本身是形式也是表現一樣。沒有接吻的愛是不完全的,沒有柔情和尊重的愛也是不完全的。學會混合這兩種幸福的源泉,按相當的比例混合,決不使它枯竭,這就是愛的藝術。當人們想一口喝掉幸福之水時,他覺得這算不了什么。愛情總的來說在其樂趣方面是可分的,只有細細品嘗才覺得味好,其理由十分簡單: 肉體的快感不管如何強烈都是有限定有邊界的,可人們用此創造出來的形象不會比想象本身有更多的限制;從中產生了某種失望。另一方面,道德愛情,感情,在心中沒有價值,它總是戰勝強烈的身體危機;由此產生了心中的愛情和表達它的感官愛情之間不協調的痛苦之情,滿足把這些愛互相聯系起來,因為它們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沒有比淫蕩更容易使人致命的東西了。誰想達到幸福的盡頭,誰很快就可以達到。相反,聰明人對快樂精打細算,很有保留;他不是一次用完他的寶藏,他知道如何使肉體之愛像道德之愛一樣無窮無盡,永不枯竭。
假如人們只知道該用什么方法去死,那還僅僅是想到死。懷疑在這一點上使我們平靜,而在所有別的方面折磨著我們,這很令人費解。人們也可能不怕死亡,因為時間是用一系列短暫而無窮的時刻組成的,在這當中,人們確信自己活著。
人們無須去思考死亡,因為人不能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這個問題上;最深刻的哲學家不會去探究自己的映像,映像強烈得使哲學家不會有更多的虛榮心去談論它。
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為什么知道這一點很令人欣慰?
如果一種痛苦是普遍性的,這種痛苦會好受些嗎?是的,普遍性的東西是本質的東西,因而不會是一種痛苦。
假如說所有的人都會死,那是符合死亡的自然規律的;因此,死亡對我們來說是一種好處,好處就在于我們的命運和本質保持一致?,斂恕W雷爾感覺到了這一點。
哲學家和布道者徒勞無功,他們最精彩的演出也不能真正使人害怕死亡;人們只害怕目前和可見的死亡;只有死亡本身的威脅使人們恐懼。
生活,就是死亡;神圣的安眠來自這個吻。
只要我們還活著,死亡就是哲學家的思辨?,F在,洞挖好了;應該下去了: 底下有些什么東西?
(胡小躍 譯)
注釋:
斯多葛派: 又稱“畫廊派”,古希臘羅馬時期唯心主義哲學派別之一,宣揚禁欲主義和宿命論,主張安于現狀和忍耐精神。
盧梭(1712—1778): 18世紀法國著名的啟蒙運動作家,代表作有《懺悔錄》。
瑪克·奧雷爾: 公元2世紀羅馬皇帝。
【賞析】
絮利·普呂多姆是詩人、散文家、哲學家,曾獲第一屆諾貝爾文學獎。他的這篇《沉思集》是隨感式的短文。顯而易見,作者的“沉思”反映了詩人對玄學的興趣。本文探討由經歷人生而引發的終極思考。
什么是幸福?價值和標準在它面前陡然失效;定義和規范于它毫無意義。我們或許不能圈定什么是幸福,卻能夠區別什么叫做不幸。誠如作者所言,幸福首先應當與快樂“區別”開來。幸福是無法參透的抽象,快樂則常寄居在切實的感受當中。幸福也許與我們強大的意志格格不入,可為了詮釋自身的本質,必要在二者之間取舍。假如幸福感源自滿足,那么就舍棄不著邊際的妄求——人為妄求而苦。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有一些人,喜愛在顛簸中體驗他人不敢嘗試或者淺嘗輒止的特異的苦痛,那么,平凡的幸福對于這種人就算不得珍貴。這一類人,需要在放飛自己的高空中為嶄新的夢想高聲吶喊。
快樂是瞬間感受,幸福卻是永在的狀態?!靶腋S捎谄浔旧淼臈l件而區別于快樂,它有可能持續和永久。它建立了一種氣氛。而快樂只造就了一道閃電,一種短暫的興奮。”對幸福的把握,先決條件在于人的持守。快感要求你實在地抓住,因為它稍縱即逝;幸福則在你的持守當中綿延,它可以讓生命重現綠意。
實踐的辯證源自它的線性本質。愛與幸福在時間驅動下生發和消亡。由于某一點的切割,時間斷裂成過去、現在和未來,三者在流動的過程之中交相呼應。并不一定擁有便能產生快樂,人們置身當下,在俯瞰過去和仰觀未來??障牒湾e失相互糾結,褪色的希冀幻變為干燥而粗糙的節奏,五味雜陳的詭異感受催生了對生命的再解。所有預設都可能產生謬誤,而站在某一未來的反觀,很可能正是源自內心對命運始料不及的無所適從。在命運面前人的無力與勇氣共生,在未知的境地攀爬。
愛情是生命的潤滑劑。情與欲以愉悅的繽紛色彩融化外在世界;死亡也不構成對幸福的威脅——足夠智慧的人生不會窒息于這種杞人憂天。人生來便是走向死亡,這是無法回避也不必思量的結局,因為人擁有過時間的線性。
這就是五味雜陳的生活,我們每日每夜經歷感受,有時候也不免麻木不仁。不過作為詩人,普呂多姆保持了一顆敏感的心,站在審慎的角度觀照這些值得探討的問題,是思維在競跑,也是對生命本身的體味。假若停滯在一成不變的局限中,人便永無希望見到應許之地。但就是不斷有人突圍出封閉的視界,原先被忽略掉的一些命題才由片斷連成篇章。
詩人饒有分寸的把握和適度的激情使得整篇對生命進行探討的文字非但不顯艱澀反見幾分律動。讀者追隨著他的循循善誘而愈探愈深,是為語言的魅力,也即思想的感召。
作者的世界充滿了睿智的平和,抱持著愛與信心的世界觀,他將幸福劃歸在“靈魂的三大能力”中。這三大能力就是“科學”、“變化”和“愛”,這三者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失卻了這三大能力,人生將是晦暗的。
很多人對普呂多姆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持保留態度,認為瑞典文學院過分抬高了他的地位,可是,我們也應該看到他對人生、對美、對道德的深刻思考,無論當時還是當今都是具有相當意義的。
(劉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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