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女》外國文學作品簡析
法國作家小仲馬(1824—1895)的成名作,故事發(fā)生在菲力浦七月王朝時代。年輕貌美的娼妓瑪格麗特,因其性喜茶花,所以人們稱她為茶花女。一個24歲的青年阿芒,偶然結(jié)識了她,茶花女在同阿芒相好以前,已經(jīng)被某公爵認作“女兒”,同時又同兩個伯爵一個男爵親昵。總之,靠著一些有錢的貴族養(yǎng)活,過著一種窮奢極欲的生活。但自從認識阿芒以后,兩人情投意合,相互為之傾倒。為了能朝夕與共,不受外界干擾,兩人到離巴黎不遠的布吉法爾蜇居,過一種田園般的愛情生活。瑪格麗特決心同她的過去告別,同過去的朋友、習慣、言語、生活決裂。面對公爵斷絕經(jīng)濟來源的威脅,亦毫無懼色,寧愿賣掉自己的馬和馬車、典當首飾以維持在鄉(xiāng)下的美滿幸福的生活。但不料就在這時,阿芒的父親趕到巴黎,他以資產(chǎn)階級的情理、偏見,并利用瑪格麗特對阿芒的愛情說服她疏遠了阿芒,后者誤以為瑪有意拋棄自己,傷害了他的自尊心。他從家里回到巴黎以后,決心進行報復。他當著瑪格麗特故意同一個妓女卿卿我我,情意纏綿,使瑪格麗特痛苦萬分,不得已含著淚水來勸阻阿芒不要如此殘酷地刺激她,但一直沒有告訴他其父親同她談話的經(jīng)過,沒說出離開他的真正原因。不久,瑪一病不起,僅留下思念阿芒的日記一冊。
這部作品之所以稱為佳作,小仲馬之所以因此躋身名家之列,就在于作者以現(xiàn)實主義的手法,帶一點浪漫主義的情思,從惡中發(fā)掘出一顆受了嚴重創(chuàng)傷,但仍葆有青春的激情和靈光的青年女子的心,從娼妓生活中找回來真正的人的價值觀念和向往美好未來的愿望與夢想。同時,活靈活現(xiàn)地寫出了兩個青年男女心心相印、一往情深的真摯情意。故事平凡而又奇特,人物單純而又飽滿,結(jié)局自然而又動人。這部書的價值還在于它從側(cè)面反映了七月王朝淫蕩奢侈的社會風尚。當時一個娼妓的年金花費在10萬法郎以上,需要幾個情人才能養(yǎng)活。瑪格麗特根本不愛公爵、伯爵,但她需要他們。作品淋漓盡致地描寫了社會底層的妓女生活的悲慘現(xiàn)實,為了逃避現(xiàn)實,她們雖然內(nèi)心在哭,在流血,但臉上還得笑盈盈的,白天酗酒,晚上失眠。在那個社會里,婦女的美色柔態(tài),成了待價而估的商品,成了貴族、金融資本家取樂、占有、糟踏的對象。小仲馬之所以能寫出這種社會倫理題材的作品,同他自己的私生子身份分不開,同他對當時社會道德墮落的憎恨分不開,因此他提倡把“完善道德、理想、有益當作文學的目的。”
這部小說的寫作特點,類似中國的《石頭記》,給人以真實感,文筆如同內(nèi)容一樣,不是以華麗離奇取勝,而是著意于質(zhì)樸、自然、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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