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戎耀文 【本書體例】
【原文】:
蝃蝀在東(1),莫之敢指。
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2),崇朝其雨(3)。
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
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
大無信也,不知命也。
【鑒賞】:
《蝃蝀》這首詩的主題,歷來眾說紛紜。《詩序》謂“止奔也。衛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恥,國人不齒。”朱熹在《詩集傳》中注釋說:“蝃蝀,虹也。日與雨交,倏然成質,似有血氣之類,乃陰陽之氣不當交而交者,蓋天地之淫氣也。”最后得出結論說:“此刺淫奔之詩。”我認為,就詩論詩,《蝃蝀》是一首譴責背信棄義、毀棄婚約的男子的詩。詩中首先肯定了這一女子為了追求自由幸福的婚姻,不待媒妁之言,離開父母兄弟,去尋找她理想的戀人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這女子萬沒料到,當她到了男子那里,那男子竟然將婚約毀棄,所以作者十分同情這一女子,站在被遺棄的立場,譴責那男子“大無信”!“不知命”!
第一章首句說彩虹出現在東方,這是實景描寫,也表示天將晚,只有太陽偏西,彩虹才能出現于東方。古代結婚的時間規定在昏,所以才有“婚姻”這樣的名稱。在這時“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女子離開父母兄弟,去找自己心愛的人,就有如“蝃蝀在東,莫之敢指”一樣,沒有人敢指責。也就是說,天空彩虹出,女子要嫁男人,都是天經地義的事。
第二章的首二句“朝隮于西,崇朝其雨。”是說早晨時,虹升于西,很快就會降雨了。這本來寫的是自然之規律。“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女子遠離父母兄弟去找自己意中人,就有如彩虹出西方,必定早上陰雨一樣,是用自然之理喻女子必然是要找男子的。第一、二章的首二句都是當時的諺語。第一、二章的三、四兩句“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是當時人們口頭現成的俗語。《泉水》和《竹竿》中都有這樣的句子。錢澄之認為是當時陳語。這兩句反映了當時人們公認的“女子嫁人”是女子之道。這兩章都是以虹之在東在西,比喻女子的遠行,一是說女子遠行無人指責,一是說一定下雨,比喻女子一定遠行是天時之當然,是女子之必然。
第三章與第一、二章不同。開首第一句的“乃如”一詞是轉折詞語。《邶風·日月》一詩中,一、二、三章中重復用了“乃如之人兮”三句。全句的意思是“竟如這個人”指有行之女子,遠父母兄弟之女子。“懷昏姻也”是說這女子對自己的婚姻懷疑起來了。為什么這女子懷疑自己的婚姻呢?誰知那男子“大無信也,不知命也。”什么叫命?就是指事理之自然,事理之當然。《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其義是:天然生成的叫做本性,跟著本性做去的叫做正道,講究正道的叫做教化。《禮記·檀弓下》注:“命,性也,言自然之性。”《論語》:“五十而知天命”有注曰:“命者,自然也。”所以這里的“不知命也”就是不知事理之當然,而隨便亂來。朝三暮四。
這首詩的前兩章作者采用了相同的筆法,用當時的人們公認的諺語有力地來說明“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就象諺語所述的自然之理一樣,是理所當然,無可指責的。第三章筆法情調與第、二章迥然不同,是個大轉折,這個女子對“有行,遠父母兄弟”懷疑了,他萬沒想到那男子竟然是一個不講信用毀棄婚約,不管事理“二三其德”的東西。所以說這首詩主要是指責男子不守信義隨便背棄婚約,同時也抒發了女主人公的一腔怨情。
前人的種種解說不能一概說不可以。因為《詩經》中的詩歌所反映的社會現實問題,其本身竟有五百年左右的跨度,距今又是幾千年;《詩經》的語言又那么簡古,詩歌的語言本來就跳躍大,空白多,需要讀者據語言之實際加以科學的發揮,順其事理進行彌補;再加上文學作品允許讀者作“作者未必然,讀者何其不然”的賞鑒。不過對于詩歌主旨隱晦,意見紛紜的作品,我們應尋找出最接近作者原意的解說。怎樣才能達到最接近詩歌固有主旨的理解呢?山西大學新極蒼先生提出幾個體會的法則:體會作者來解詩;體會作品來解詩;體會語言形象來解詩。這是靳先生治學的經驗之談,可資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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