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詩中闡發(fā)某種議論講明某種道理。詩的議論要寓理于形,融情入理,要飽含詩人的激情,附麗于生動的形象,絕不能是脫離具體形象抽象概念的空泛說教。詩的議論的語言要節(jié)奏鮮明,音韻和諧,具有音樂美。詩的議論方式大體有:①把議論寄寓在詩的形象之中。如“老是把自己當作珍珠/就時時有怕埋沒的痛苦/把自己當作泥土吧/讓眾人把你踩成一條道路”。深刻的道理,寄寓在由幾個比喻組成的鮮明形象之中。②詩的議論與鮮明的形象融和在一起。如“風中的野火啊,長明不滅,/有多險的關隘,就有多勇的行列。/浪里的漁舟呵,身輕如蝶!/有多大的艱難,就有多壯的膽略。”這里以議論為主,但議論是和形象結合的,且富有豪邁之情。③把議論寄寓于強烈的感情之中。如“戰(zhàn)士自有戰(zhàn)士的性格:不怕污蔑,不怕恫嚇;/一切無情的打擊,只會使人腰桿挺直,青春煥發(fā)。”這是議論,但不是論文,而是詩,是詩的議論,因為它飽和著詩人的激情,能以情動人,給人以思想力量。對于初寫詩者,盡量少以議論為主或全發(fā)議論,因為詩主言情,詩貴含蓄,如議論不當,不易收到好的藝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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