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飾
[定義] 對已完成但未盡意的話語進行補充修飾的一種修辭方式。特點是:被飾語和增飾語的目標詞語同形同現。史存封《漢語古今修辭格通編》:“當講述一個事物的時候,覺得表述不夠充分,于是在后面緊跟著又增添了一些修飾語來修飾它,這種修辭格,我們稱之為增飾。”又稱限制。
[例釋] 根據飾語和被飾語的類型,可分為3類:
(1)名詞性增飾。結構為:名詞(被飾語)+偏正短語(增飾語),被飾語和增飾語的目標詞語同形同現。
例1:這個心理不設防的男人沒有注意,在大廳的一個角落,有一雙眼睛正注視著自己,那是一雙帶著誘惑、藏著陰謀的眼睛。
“一雙眼睛”,表意已完成,但未盡意,對中心詞“眼睛”作補充修飾的修辭動因,產生了后續的“一雙帶著誘惑、藏著陰謀的眼睛”。“眼睛”作為被飾語和增飾語的目標詞語同形同現。
(2)動詞性增飾。結構為:動詞(被飾語)+述補短語(增飾語),被飾語和增飾語的目標詞語同形同現。
例2:她以為教練會安慰自己,沒想到教練給她一頓痛罵,罵得她滿心委屈。
“給她一頓痛罵”是已完成的表達,增飾的述補短語與被飾語的目標詞語“罵”在不同的語法位置同現。
(3)形容詞性增飾。結構為:形容詞(被飾語)+述補短語(增飾語),被飾語和增飾語的目標詞語同形同現。
例3:花兒為什么這樣紅?紅得好像燃燒的火。(電影歌曲《花兒為什么這樣紅》)
“紅得好像燃燒的火”不改變“花兒為什么這樣紅”的表意方向,但是增加表意的修辭信息。飾語與被飾語共同的目標詞語“紅”同形。
[辨析1] 增飾與反復。都有話語重復的特點。區別是:
(1)增飾一般由前后兩個部分構成,前略后詳,詳細的部分在重復前面的詞語的同時,對這一詞語加以補充、修飾,使句義更加豐富和鮮明;反復只是詞語的單純重復,沒有對重復的詞語再加以補充修飾,目的是增強語勢,表強調意味。
(2)增飾是對主要句子成分的限定和修飾,重復的是語詞;反復的對象要廣泛得多,既可以是語詞的反復,也可以是句子的反復,還可以是段落的反復。
[辨析2] 增飾與加釋。都通過語符延伸增值修辭信息。區別是:
增飾增值的修辭信息指向同一個目標詞;加釋增值的修辭信息指向同一個對象,但不是同一個目標詞。
[辨析3] 增飾與排比。都有多項語句并舉的特點。區別是:
(1)在形式上,增飾一般是由前略后詳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句子構成,這些句子只注重修飾成分的增加,不注重結構上的一致性;排比必須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大體相同的句子連續排列在一起。
(2)在內容上,增飾的前后句子關注的是同一件事情或同一個問題,后面的句子是對前面簡略句子意思的增加;排比的幾個句子雖然內容相關,但各句有各句的意思,并非后者句子對前者句子意思的增加。
[辨析4] 增飾與續錦。都是添加性的修辭方式。區別是:
增飾的添加式修辭方式在相同的話語結構中完成;續錦的添加式修辭方式在不同的話語結構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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