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荔枝
羅浮山下四時春,盧橘楊梅次第新。
日啖[1]荔枝三百[2]顆,不辭[3]長作嶺南人。
【注釋】
[1]啖:細細品味。
[2]三百:極言其多。
[3]不辭:不推辭。
【譯文】
羅浮山下暖,四季都是春天。新春的盧橘熟了,楊梅熟了,荔枝熟了,由你依次嘗個新鮮。細細品味荔枝果,一顆一顆又一顆……竟然吃了好多。問我可愿長作嶺南人,呵呵,豈能推辭——實在是求之不得。
【解析】
這首小詩蘇軾寫于紹圣三年(1096)四月,是貶謫嶺南后寫的一首清淡、淺近又膾炙人口的傳世之作。荔枝,南方珍果,味絕美,與龍眼齊名,是進貢朝廷的貢品?;葜菖c羅浮山緊鄰,故有開頭語。惠州地處北回歸線上,方圓數百里,四季如春,盛產許多中外馳名的佳果,加上嶺南民風淳樸,當地的官吏和百姓都沒把他當罪人,正如他在《十月二日初到惠州》一詩中寫的,“父老相攜迎此翁”,真是山好水好人也好,還能吃上皇上享用的佳果,倦于漂泊的東坡確有就此“長作嶺南人”的想法。他在惠州寫給王鞏的信中說:“……某既絕此棄絕世故,身心俱安。小兒亦超然物外。非此父不生此子,呵呵……明年筑室作惠州人矣?!薄安晦o長作嶺南人”并非口頭應酬語。后兩句既是實寫又不乏真情。短短的小詩,寫了秀美的山水,鮮美的佳果,醇美的鄉情,加上清美的詩風詩情,大約就是這首小詩千百年來膾炙人口的緣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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