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和洽辯毛玠謗毀令
建安二十一年
【題解】
曹操平定荊州后,毛玠是丞相府掾?qū)伲遣懿俚闹匾\士之一。曹操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逼迫謀士崔琰自殺,這讓毛玠很是不滿。有人告發(fā)毛玠私見犯人的妻子,并說“使天不雨者蓋此也”,讓曹操非常生氣,將毛玠下獄。和洽為毛玠申辯,建議曹操要核查案情。曹操不聽,便下了這道命令。
【原文】
今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fù)為崔琰觖望①。此損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嘆,殆不可忍也。昔蕭、曹與高祖并起微賤②,致功立勛,高祖每在屈笮③,二相恭順,臣道益彰④,所以祚及后世也⑤。和侍中比求實之⑥,所以不聽,欲重參之耳⑦。(《魏志·和洽傳》)
【注釋】
①觖(jué)望:怨恨,不滿意。
②蕭、曹與高祖并起微賤;蕭、曹,蕭何、曹參,都是丞相。并起微賤:都是出身微賤。
③屈笮(zé):困迫。
④益彰:更加顯著。
⑤祚:福。
⑥比求實之:接連請求要核實這件事。
⑦參:彈劾。
【精要簡介】
在這篇文章中,曹操說:“有人揭發(fā)毛玠不僅誹謗我,還不滿我賜死崔琰。”這對君臣之間的恩義大有損害,是無法容忍的。隨后他還列舉了蕭何、曹參輔助漢高祖的事情,以此委婉地表示,希望和洽能夠協(xié)助自己、進(jìn)受魏王等,而不是幫助反對自己的人。
最后曹操還說,凡是對自己進(jìn)受魏王有異議的人,一定會嚴(yán)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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