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身上的品質
不管是聽話懂事的“好孩子”,還是我行我素、唯我獨尊的“壞孩子”,在他們身上都能折射出人類所具有的優良品質。
人類的先天特征——滿足欲望才能快樂使得每個人在生命的延續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具有正當性(滿足欲望追逐快樂),卻不合理(侵犯他人自由權利)的情形。比如,在一個只有一個水源但有很多人需要使用的地方,那么出于生存需要,誰可以飲用,誰不可以飲用呢?從生命的角度來講,凡是需要飲用的都可以飲用,由于飲水出現的人際沖突,無論哪一方都具有正當性。因為水不是人類所造之物。為了延續生命,尋找水源是人的權利。并且每個人取水的權利是平等的,這里的平等就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個體生命所需之水以及合理的儲備(由眾人制定的規則來確定)。如果一個人占用了過多的水資源而破壞了取水的規則和公平,那么這個人的行為就不合乎理性了。
孩子們從小慢慢明白接受上述類似的道理之后,在對待所有的資源和矛盾沖突時,就開始有意識地自覺約束并調整自己的欲望和訴求。他們知道滿足欲望可以讓自己快樂,但他們也在日常生活的過程中逐漸意識到放縱自己的欲望是不合理的——當自己的言行影響甚至傷害到他人的利益(自由權利)時,可能招致很激烈的反抗和攻擊。因此,人類在很小的時候就學會了收斂,放棄不合理的權利(自由)。越是聽話懂事的孩子,放棄的權利就越多,這些孩子因為不愿影響傷害別人的利益,而選擇壓抑自己的欲望要求,這是一種很可貴的品質。這樣的孩子長大之后基本上都會依托自己掌握的知識技能,而成為人類社會的有力建設者。
同樣地,還有一種優良的品質在另外一群孩子的身上得到體現。這些孩子對權利(自由)的捍衛追逐,有著堅定的信念和無所畏懼的精神。不過,由于他們不愿放棄自己的權利,不愿順從父母老師,在滿足自己的欲望時更會毫不顧及他人的利益,因此其言行通常很不合理。他們在父母、老師的眼中,算不上好孩子,只能是不聽話的孩子,甚至是“壞孩子”。但他們身上那種捍衛權利、追逐自由的天性,卻是人類在求生、抵抗外侵等危急時刻所必需的優良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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