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硝煙”的戰場
在一個社區或是村落,小孩們開始學習走路的時候,大人們通常都會帶著他們外出玩耍,于是小孩和小孩之間開始接觸,并且用他們特有的方式進行交流。雖然這時小孩們的交流還算不上真正的交流,大多是帶他們的大人們在交流,然后彼此介紹他們認識,教給他們如何跟小朋友打招呼。很快,他們就會很興奮地開始用奇怪的聲音或動作引起小伙伴的注意。再接下來,慢慢地他們就成為朋友式的“敵人”,凡是好吃的、好玩的,他們都會爭搶或是沖著自己的大人哭鬧索要,絲毫不會顧及身邊人的感受和處境。不論這些物品是誰的,如果沒有大人出來調停,他們之間通常都會因為搶東西而出現“戰爭”。這時的“戰爭”因為有大人在,大都會被及時化解掉。大人們會用自己已經熟悉的人際交往法則去給自己的小孩劃出“邊界”。比如,“這是東東的玩具,你要聽話,不能鬧,媽媽會給你買”,對方大人也會說“明明是你的好伙伴,你讓他玩一會兒,他的玩具也會讓你玩的”。當孩子們聽從大人們的話后,都會得到稱贊,大人們很愿意讓他們學會掌握這些“邊界”來和其他小朋友相處,因為這是為了在利益之爭中維護好自己和對方的最大利益,避免因為玩具或食物而造成“戰爭”的擴大化,使大人們也處于尷尬的“敵對”狀態。一個新奇的玩具導致兩個小孩打架,一個被抓破了臉以后,大人們再去處理,遠不如在孩子們的“戰爭”還沒有爆發時就給他們設定“邊界”——某時某地不可以自由去做的“權利邊界”,這樣給大人和小孩們帶來的結果就要好很多。孩童們之間的世界無異于一個戰場,隨時都會上演沒有“硝煙”的戰爭。因為人類的本性最初只知道“滿足自己”,權利就是人類“只知滿足自己”這一自然屬性的孿生物,不可能,也不應該被完全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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