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政治道德思想
在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后,人們就開始關注政治領域的道德問題。在西周以前,夏商的統治者都把自己的統治歸之于天命,宣稱自己是稟承天命來治理天下。而朝代的更替促使人們思考,為什么天命會轉移呢?周公在總結夏、商興亡的歷史教訓時指出:“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認識到政治道德問題關系到國家興衰存亡。在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中國的傳統文化蘊含著豐富的政治道德思想。
(一)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思想的體系結構
政治權力的合法性依據:“以德配天”。君權天授的思想一直是古代封建帝國統治的思想理論基礎,但在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中,總的說來是人文精神愈來愈得到發展,天命思想愈來愈失去地位。朝代的更替,特別是商的滅亡促使西周的統治者得到了兩點認識:第一,天命的轉移取決于人事。因為殷商后來的統治者不能“敬德”,喪失了道德,才丟失了天命。所以要永遠保持周的統治,就要“敬德”。第二,“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天命反映了民意。因為殷商的后王失德,智者隱退,奸人當道,致使百姓生活無著落,都抱子攜妻去向天哀告,天憐憫百姓的困苦,于是收回了給殷商的天命,轉給了周人。周人的這兩點認識,既把人作為與天相對的力量提出,又不把人與天對立起來,力求達到天命與人事的和諧,已經包含有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此后,歷代有識君王和政治思想家都強調,行使統治權力不能違背天命,承天命而治是不能違背的社會發展規律。君權神授的前提在于君主有德性,道德是天人合一的“中介”,秉承天命的關鍵在于統治者要有德,有德才能配得上天命,有德是天命所歸,無德將失去天的支持。做到“天人合一”,統治者必須“以德配天”,道德是政治權力的合法性基礎。統治者無德,也就相應地失去了統治的合法性。
政治道德的本質目的:“君權至上”。維護君權的至高無上性是古代政治道德的本質目的。政治道德有助于緩和一對矛盾,即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矛盾。在這對矛盾當中,一般來說,統治階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支配和主導地位。所以政治道德雖然是作為一種“權力契約”而存在,但在古代社會,政治道德更多的是反映統治階級的意志,在根本上是要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從社會性質來看,中國古代社會是一種君主專制社會,君主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任何人不能與君主的意志相抗衡。在明代以前,相權對于君權還有一定的制約,士大夫和知識分子在社會上地位較高。明朝廢除宰相職位以后,皇權更加鞏固,整個社會都必須服從君權的統治。中國古代社會政治道德的首要任務就是確立了君權的至高無上以及人們服從君主統治的當然義務。古代社會的各種政治道德規范都是圍繞如何維護君主的統治而制定的。在古代社會,君主和其他上層官僚擁有許多特權。適當兼顧被統治階級的利益,達成一種利益平衡,本質上還是為了維護君主的利益。
政治道德的基本理念:“以民為本”。在中國古代社會,統治階級在王朝的更替中,深刻地體會到,能否維護自己的長久統治關鍵在于能否做到“以民為本”。民本思想是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基本理念,是傳統政治道德的價值落腳點。當政者不以民為本,人民群眾就會把他打倒、推翻,王朝興替的歷史使一些圣人先賢認識到了人民群眾的強大力量。“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深刻闡述了民眾才是國家的基石的思想。劉向《說怨·建本》載:齊桓公問管仲:“王者何以為貴?”曰:“貴天”。桓公仰而望天。管仲曰:“人君者,以百姓為天,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背之則亡”。老子曰:“圣人常無心,以百姓之心為心。”孔子也認識到要重視民眾的生活,認為“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孟子主張君主應施行“仁政”,并最早在理論上明確提出民貴君輕的思想,強調“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荀子提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用舟與水的關系形象地描述了統治者與民眾之間的關系。管子強調,“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能否做到“以民為本”是中國古代社會為政者政治道德的試金石,也是眾多仕人從政道德之本,為官者常“以民為天”警示自己的一言一行。江西省浮梁縣古衙署有“官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河南省內鄉縣古縣衙內也有副遠近聞名的“官聯”:“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說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飯,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兩聯均闡明了官源于民的關系,為官者不應有特權,而且要以民為本,造福一方。唐代名臣魏征曰:“有德者昌,無德者亡,自古興滅,皆由此道。”后晉劉昫告誡當政者“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詩人杜甫也作詩“側身天地更懷君,獨立蒼茫自憂民”,范仲淹不計個人得失,倡導“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
政治道德的人性基礎:“人性本善”。中國古代關于人性的爭論此起彼伏,有人主張人性善,有人主張人性惡,有人主張人性無善無惡,也有人主張人性亦善亦惡。但自儒家思想占據正統地位后,“性本善”的認識就慢慢深入人心了。在人性基礎上,傳統政治道德是以“人性善”論為出發點的,認為人人都有“善端”,只要教化得當,都能夠成為有德之人。古代政治道德要求官員都要當清官,而且認為也能夠成為清官,這種要求的基礎是相信人人本性上都是“善”的,只要通過好的教化和自我的修身養性,都能在道德上有較高的成就。“人性善”是“為政以德”之所以能夠實現的人性基礎。如果認為人人都是惡人,都有可能做壞事,那么德治的理論前提就崩潰了。所以三字經的開篇就是“人之初,性本善”,就是要明確告訴世人,每個人都能成為有德之人,當政者不但應該做到“為政以德”,而且也能夠做到“為政以德”。“人性本善”論為古代政治道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都提供了人性上的印證。
政治道德的內容體系:“三綱五常”。“三綱”即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即是“仁、義、禮、智、信”。“三綱五常”被視為“天道”,是中國古代社會維持統治階級統治的根本,是最核心的政治道德要求。古代社會政治道德的內容非常復雜,如常見的還有“公忠、正義、中和、孝慈、寬恕、謙敬、禮讓、自強、持節、知恥、明智、勇毅、節制、廉潔、勤儉、愛物”等,但這些規范都是圍繞“三綱五常”展開的,都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三綱五常”,而不是與之相違背。“三綱五常”的內容體系是古代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反映了古代政治道德的本質目的。
政治道德的實現途徑:“道德自律”。在人治條件下,“修身為本”是古代政治道德行為的價值基點。雖然歷朝歷代也都有相關法律規范官員的行為,但對于政治道德的實現而言,主要還是依賴官員的道德自律,先修身養性,再談治國安邦平天下。中國古代士大夫非常注重道德養成,強調要通過“彊學而求”,提高道德認知;通過“志存高遠”,培養道德感情;通過“積善不息”,錘煉道德意志;通過“省察克治”,強化道德自律。統治者在選人、用人之時,首先考察的就是人之德行,周之“六廉”、秦之“五善”、漢之“六條”、唐之“四善”“二十七最”強調的都是對官吏的道德考察。古代官員將道德自律作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追求不污不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古人講究“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強調“欲人之化也,在修己以先之”,將修身養性作為個人發展的基礎。戒欲行善,講究“功崇唯志,業廣唯勤”。歷來酬大志、成大事、立大業者心中都長存一種浩然正氣,都能不墜青云之志,堅守人生大節。
(二)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思想的基本特征
從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發展歷程來看,具有三大突出的特征,一是政治道德化;二是道德制度化,三是專制極端化。
政治道德化。在中國古代,政治具有深刻的道德蘊涵。特別是在儒家看來,“政治”其實質就是道德之治。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管子認為:“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萬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國。”中國古代社會,從結構上來講,具有“家天下”的特征,整個國家就像是一個超級大家庭,君主是全國最大的“家長”。這種結構就決定了中國古代社會公德與私德不分,政治道德的內容在今天看來,既涵蓋了公德,也涵蓋了私德。政治道德是調整和約束政治活動的一種規范,也即是要告訴當政者應當怎樣執政。從治國方略而言,人類歷史上主要有“德治”和“法治”兩種形式。中國古代法家思想曾一度在歷史上占據主流地位,并孕育出了偉大的中華法系,但中國古代并未走上現代“法治”之路,中國古代社會一直是“德治”或“人治”社會。中國古代強調“德治”,基本理念就是“為政以德”,不但要求當政者自身要有德性,而且要求治國理政時處處要倡導德政,反對暴政,做到“愛民如子”。官員之德是為官之基礎,為政以德是治國的基本要求。政治道德化的過程也是道德政治化的過程。“儒家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貫通為一,也就是把道德與政治合而為一。把道德政治化,以道德治國雖不是中國古代所獨有,但由于儒家在封建社會占正統地位,因此倫理政治在歷史上起過重大作用,有著深遠影響,應給以足夠的重視。”歷代有識之君都強調道德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治國的過程中不但要守法,更要做到情、理、法兼顧,時刻將道德作為治國理政的首要標準。“為政以德”是中國古代社會政治生活的基本理念,有德是維持統治階級自身統治的合法性基礎,無德往往是失去統治合法性的原因。
道德制度化。中國古代道德的實施重視通過“禮”的形式予以貫徹,制禮的過程就是將道德制度化的過程。從歷史的發展來看,孔孟把政治的重點局限于道德方面,這構成了儒家倫理政治的基本特色。從積極方面來看,道德素質確實是制約主觀性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以人為中心的人道精神得以實現的前提。從片面性上看,正是道德規范的制約,使得他們的政治倫理模式無法真正實現人的主體性。商鞅變禮為法,事實上就是強調道德的制度化,他以客觀的法令為最高準則,克服了主觀因素的干擾和不確定性,這是他變法成功的主要原因。但他沒有認識到立法者的主觀因素直接影響著法的公正性、可行性;沒有認識到法是有局限的,既要受到人的主觀能動性的限制,又要受到客觀規律的制約。到了戰國中后期,荀子和管子對這場王霸之爭進行了反思,將倫理政治和法理政治的思想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荀子在堅持德主刑輔原則的前提下,強調了禮法的相關性,認識到禮是法的指導原則和依據,法是禮的具體化和保障,禮法應當并用,并突出了在政治活動中主體能動性的智能因素,做君主就要“能分、能辨、能治、能學”。《管子》將道德教化作為法理政治的基礎,主張尚賢任能,要求德行與爵位、功績與俸祿、能力與官職相稱。儒家思想成為傳統社會的正統思想后,加快了道德制度化的過程。特別是在兩宋時期,朱熹以理學繼承和發展了傳統儒家的思想,并把理學應用到政治問題上,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政治道德思想。朱熹的政治道德思想成了官方政治思想之后,章句也被作為國家制度確定下來。在中國歷史上,還出現過“春秋決獄”的制度,即是在法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引用儒家經典斷案。傳統道德在中國社會之所以能發揮調節社會關系的關鍵作用,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道德與國家制度的緊密結合,在一定程度上道德就是制度,違背道德就是違背國家制度。
專制極端化。從中國傳統政治道德的發展歷史來看,其內容越來越專制,對民眾的束縛日趨明顯,君主專制不斷得到強化。戰國時期,為適應新興地主階級加強專政和保護封建經濟發展的需要,初步確立起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韓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權和以法治國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統的中央集權理論。國家在皇權的統治下,再沒有春秋戰國時活躍的競爭氣氛,統治者日思夜想的不再是謀求發展,而是皇權統治的穩固;不再求賢若渴,而是以功名利祿將文人士子變為奴才。秦始皇統一中國后,創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并焚書坑儒,嚴重阻礙了中國政治道德思想的發展。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終于找到了一種最適合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論基礎。從此,封建政治制度的政體基本定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制度得以鞏固。北宋建立后,宋太祖采取“杯酒釋兵權”等舉措,收回朝中大將和節度使兵權,將地方的行政、軍事、財政權力收歸中央。明朝建立后,為處理君臣關系和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在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地方勢力進一步削弱。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使我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發展到登峰造極的程度。從整體上看,中國古代社會政治道德越來越僵化,作為統治階級統治工具的功能不斷得到強化,約束最高統治者權力專斷的作用不斷弱化,專制性的弊端十分突出。
(三)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思想的批判繼承
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根植于自然經濟,強調等級差別,具有明顯的階級特性。在封建社會,這種基于身份差異的道德治理模式有其歷史的合理性,對于社會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也是中國封建社會能夠創造輝煌燦爛文明的重要原因。在封建社會后期,平等、獨立、個性解放等思潮出現,有識之士展開了對專制體制的批判,從而使傳統的政治道德理念開始解構。特別是近代以來,隨著自然經濟的解體和封建王朝的崩潰,根植于市場經濟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等價值已成為社會的發展潮流,傳統社會的政治道德在當代遭遇了時代困境。
在中國當代社會人際交往結構從差序格局向平等格局過渡的背景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以其鮮明的現代精神如民主精神、法治精神、科學精神、創業精神、開放精神、競爭精神,不斷否定著傳統社會仁愛價值統轄下的專制精神、人治精神、迷信精神、守業精神、保守精神、中和精神,正在改變著中國人的精神面貌。但由于傳統道德思想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結晶,源遠流長,內容極其豐富,對中國人的影響極其深遠,如何在現代社會的條件下,重新定位傳統政治道德的思想價值,繼承和弘揚好傳統政治道德思想當中的精華,剔除掉傳統政治道德思想中的糟粕,對于當代中國社會政治道德建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中國傳統政治道德具有兩重性,一方面強調忠君,另一方面也強調民本,需要我們客觀全面地看待。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意愿,客觀上起到了抑制統治者殘暴統治的作用,推動了歷史的發展。而傳統政治道德重視為政者的德性修養對于今天的社會發展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既是為全社會制定的一套規范,又是為一定的社會階層——士或仕者制定的規范。在古人看來,傳統美德是與社會治理相配合的,它們是統治者所必備的道德素質。凡是能夠被人們所普遍認同的規范,必定是合理的規范。中國倫理思想家們對傳統政治道德規范的建構,也有其合理性。古代政治道德重視人的角色和身份。孔子最早提出“正名”的理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荀子進一步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農農、工工、商商。這些都是基于身份的道德規范,非常具有說服力,也容易被人接受。社會總要有一定的分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每個人都能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每個人都能把自己的角色演好,干自己應該干的事情,那么這個社會也就有良好的秩序了。所以,這種基于角色或身份的政治道德理論對于當代中國社會的政治道德建設也有借鑒意義。當然,有些糟粕,我們要批判取締,如三綱主要是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男尊女卑,重男輕女。宋明道學家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將中國傳統的“孝”極端化了,《二十四孝》中有些值得學習,有些十分荒唐。“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將封建的“天理”極端化了,這些思想在今天已不合時宜了。
所以,對待傳統政治道德思想要做到批判繼承、去糟取精、綜合創新、古為今用。所謂傳統,并不是一種死的東西,而是通過一定的載體流傳至今并繼續在今人身上發生影響的東西。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本身是一種精神產品,它不僅制約著古人的道德觀念、思想意識、生活方式,不僅滲透在古代的物質產品中,而且也作為一種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影響到現代人。中國傳統政治道德,是在當代中國人的精神和現實生活中仍能找到影子的東西。物質文明的發展需要歷史的積累,精神、文化和道德的發展也同樣需要歷史的積累。如果割斷了道德發展的歷史,廢棄了以往倫理道德的發展基礎,試圖在一片道德的荒漠上建立起當代的政治道德文明,那也只能是一種無法實現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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