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治道德的建設路徑
政治道德失范現象,阻礙黨的方針、路線、政策的貫徹執行,破壞黨群關系、干群關系,降低黨的執政水平,助長社會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對社會的危害不容忽視。加強政治道德建設,治理政治道德失范現象,是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從當前中國的現實來看,政治道德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長期不懈的努力。
(一)道德理念培育
政治道德作為政治主體必須擁有的價值屬性,要求政治主體在主張政治權利、實現政治行為時應當具有相應的義務、職責和使命感。政治主體自身的政治道德修養諸如政治道德意識、政治道德信念、政治道德理想如何等,便成為決定其政治道德價值判斷的一個關鍵性因素。所以說,培育政治道德理念至關重要。
夯實政治道德價值共識。政治道德價值觀是政治道德最根本的組成部分,是政治道德的核心,它從深層次上影響著人們在政治生活中的行為。在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政治道德領域所出現的價值取向多元化、價值觀念之間的矛盾、沖突以及道德秩序的紊亂等,都迫切需要在整個社會確立適合現實發展要求的、能夠整合不同價值取向的、內在協調一致的政治道德價值觀。只有這樣才能消除政治道德價值觀領域的不協調,才能引導整個社會政治道德價值觀的發展,才能最終提高我國政治領域的道德水平。我國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了最核心的政治道德價值觀是為人民服務。為人民服務無止境,無終點,是社會主義國家政治活動的永遠要求。就現階段而言,不斷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是政治道德價值的最高追求,自由、平等、人權和公正是政治道德的基本價值,提高效率、促進清廉也是重要的價值要求。構建和夯實政治道德價值共識是政治有序運轉的基礎,是實現社會和諧的前提,是建設政治文明的根本。
創新政治道德教育模式。道德教育是道德規范建設的主要方式,它是培育人的品德、造就理想人格、調節人的行為,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和社會風氣的重要手段和途徑。道德教育具有漸進性和重復性、實踐性和滲透性的特點,正面教育和典型教育是常用的形式。正面教育,就是通過舉辦正規的道德理論教育培訓班,或者是短期輪訓、輔導報告、演講會、座談會、討論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重點對從政人員進行集中的道德教育。典型教育,就是通過宣傳先進人物的事跡,蕩滌人們的心靈,升華人們的思想,引導人們的行為;通過對查處的大案要案的曝光,以案論紀,總結教訓,進行警示教育,增強了領導干部的法紀觀念和是非觀念,強化從政人員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觀念。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社會的組織結構、人們的心理意識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政治道德教育的對象、環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政治道德教育也面臨著新的問題。政治道德教育要結合新的時代特點進行,創新政治道德教育形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政治道德教育應實現從重規范到重人格的轉變和從經驗到科學的轉變,實現政治道德教育的科學化和系統化。
提升領導干部道德修養。領導干部是眾多政策、法令、規章制度的主要制定者和推行者,是群眾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他們的政治道德面貌如何,不僅直接關系著政府的形象、威信,而且直接影響和體現著國家政治道德的水平。在社會轉型期,傳統社會的官僚主義、山頭主義復活,西方社會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滲透,市場經濟的交換原則、效益原則泛濫。當前,一些領導干部,甚至是高級干部,政治道德理想信念淡漠,在領導或管理國家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中,放棄黨性原則,沖破道德堤壩,墮落為腐敗分子。加強領導干部自身道德修養是政治道德建設的關鍵。通過提高道德修養,使政治道德規范深入人心,使領導干部自覺自愿地以政治道德標準和行為規范作為鏡子,對照自己的思想靈魂和言行舉止,及時改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和道德境界。領導干部要做到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慎權,慎欲,慎獨,慎微,使自己的道德行為選擇服從理智,服從意志,克服不良情緒,克制不良動機,使自己的行為符合政治道德規范,努力實現政治堅定性與道德純潔性的統一。
培育新型政治道德人格。政治道德人格是個人具有的穩定的、綜合的道德心理特征,是最基本的精神面貌,是道德素質狀況的集中體現,其核心內容和形成發展的標志是道德自我。政治道德人格就是政治行為主體在政治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征和道德自我。政治道德人格是政治行為主體實現自律的前提,沒有真正完善的政治道德人格,就不會有道德主體的自律行為。因此,政治道德人格的塑造和培養是政治道德建設的重要目標。完善的政治道德人格的基本標準是認同現代社會的政治道德價值共識,做到尊重人權,追求自由平等,崇尚民主法治,建設清廉政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政治道德人格的培養與塑造要通過政治道德教育和政治道德修養兩個途徑來實現。這一過程的實質就是要把政治道德價值觀和規范內化為政治行為主體自身所具有的品德。在加強政治道德教育和政治道德修養的同時,也要加強政治道德的制度建設。道德是自律與他律的統一,如果只單純地進行政治道德教育與修養,只寄希望于人們的道德自律,而不進行相應的政治道德制度建設,沒有制度的強約束力,政治道德的作用仍難以發揮。政治道德制度是道德人格養成的必要途徑。從道德意識的發展規律來看,完善的政治道德人格的形成往往要經歷一個由他律到自律的轉化過程。而且,政治道德制度在我國政治道德建設中也是較為薄弱的環節,必須重視并加強政治道德制度的建設。
(二)強化制度德性
所謂制度德性,指的是制度是否合道德,以及合道德的程度。制度德性比個人德性更具普遍性,制度德性是個體德性的基礎和前提。鄧小平對制度德性的重要性進行了深刻闡述,強調:“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奔訌娭贫鹊滦越ㄔO是在新形勢下推進政治道德建設的基礎。制度德性,主要體現在制度目標的道德化、制度供給的道德化和制度實施的道德化三個方面。
堅持制度目標的道德化。制度目標的道德化就是制度制定的目的應符合道德要求,與社會期待的價值追求相一致。制度制定的結果,有可能增進政治道德價值追求,也有可能損害政治道德價值追求。制度的目標定位與整個社會政治道德價值追求相一致,才能促進政治道德的實現。在現代社會,制度的制定,特別是政治制度的完善,在目標定位上至少應包含以下價值追求。一是保障人權。保障人權是現代社會制度德性建設的邏輯起點。人權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人的生存和發展。沒有人權的制度,只能是專制的制度。即使制度的外在形式十分的華麗和道德,也無法掩飾制度實質的不道德。尊重和保障人權是實現社會安定有序的基本前提,是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原則。人權是制度德性建設的動力之源,人權的價值和意義不僅僅使人獲得權利,重要的在于使人達到自我解放、自我發展的目的和獲得自由解放、自由發展的手段。二是促進自由和平等。平等與自由是制度德性建設的靈魂。平等與自由二者缺一不可,沒有平等的自由,最終將扼殺自由;沒有自由的平等,將是無生命力的平等。制度是實現平等的必要條件和可行手段,是對民眾自由的國家確認和保障。人類發展的歷史證明,人類對平等與自由的追求,重要的方式就是構建更合道德的制度。三是發展民主和法治。民主與法治是制度德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民主是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本質要求和內在屬性。社會主義制度在本質上應該是民主的。人民當家做主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的體現。民主也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制度保證,要形成科學的決策,必須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集中群眾的智慧。法治是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重要標志和根本保證。一個社會制度如果沒有法治,要么專制主義盛行,要么無政府主義猖獗,自然也無德性可言。民主與法治都是屬于制度文明的范疇。民主法治是制度德性建設的內在要求,民主法治是一種有序的矛盾解決機制,是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堅持制度供給的道德化。制度供給的道德化,就是政府的法律制度、權力體制、組織結構、公共政策及規章制度等都必須貫徹公平、正義的原則。國家的政治制度直接規定了每個人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內容,劃定了每個人的自由與平等的范圍,決定了每個人的社會地位和人格尊嚴,在影響每個人生活的廣度和深度上非其他制度所能比擬。所以,人類歷史上對社會公正影響最大的事件莫過于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制度的制定本質上是對利益的重新分配。政府制定制度和政策首先要考慮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無法通過市場機制進行調節,保證每一個人在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面前享有平等的機會是政府的責任,是政府制度供給的首要目標。在社會利益的調整上,政府制度供給的道德化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實體公正,就是利益各方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利益分配機制公平合理,同時能在考慮相關因素的基礎上適當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二是程序公正,就是利益的實現過程安排合理,不能設置人為的障礙而造成實質的不公正。制度供給的道德化是政府誠信的重要特征,是政府施政水平的重要體現,也是政府道德權威的重要基礎。
堅持制度實施的道德化。德國法學家魯道夫·馮·耶林有句名言,“執法者如果變成扼殺法律的人,正如醫生掐死病人、監護人絞殺被監護人,是天下第一等罪惡。”依法行政是政府行為的基本要求。應強化法治建設,提升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依法行政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然而,制度的實施能否取得實效,不但要合法,還取決于政府行為是否合道德。由于社會生活的復雜性,任何優良的制度規定也會帶有局限性,比如制度的漏洞、滯后、沖突等。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健全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痹诂F實的政府行為中,關鍵是要合理行使政府的自由裁量權。政府行使自由裁量權必須遵循公正、公平的道德原則,在具體行使過程中必須闡述相應的理由,并接受公眾監督。
(三)優化權力配置
權力配置即是指國家各種權力的分配和歸屬。優化權力配置是推進政治道德建設的關鍵。由于公權力對個人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保證公權力運行的道德性,是社會道德建設的關鍵所在。人的自利性是人性中十分穩定的特質之一,在資源有限、欲望無限的條件約束下,這是所有社會矛盾發生和發展的根源所在,其矛盾的焦點就是權力的分配和欲望的滿足問題。如何防范掌權者通過權力自利是任何歷史時期、任何社會發展階段以及任何社會形態下,秩序與和諧建設中都必須面臨的重要課題。守法是法治社會的基本標志。任何社會對濫用權力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而法治社會之所以為法治社會,主要不在于對濫用權力的行為予以追究,而在于它有一套健全的機制,當一種權力超出了合法的限度時,就能立即引起與它相對應的權力的自行制止。科學配置權力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制約人性中的消極因素,制約權力運行中的負面作用?,F代社會形式上是以法律規范權力,實質上是以權力制約權力。在一個權力配置不科學的社會中,占有權力優勢的社會群體以權力換利益的腐敗現象在所難免。政治道德本質上是圍繞著權力展開的,權力的配置和行使決定著政治道德的性質,決定著政治道德能發揮多大作用。權力配置不科學,政治道德調節政治生活的功能難以發揮;權力配置科學,政治道德如虎添翼,政治道德的約束力將大大加強。
正如英國阿克頓爵士的一句名言所說,“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笨茖W配置權力的目的是要形成一種合理的權力制約關系?!皺嗔χ萍s作為人們基于對權力的特性及其正負效應的認識而建立起來的一種關系,就是對權力的限制與約束。權力制約包含著分權和制衡兩個基本環節,分權是權力制約的前提。所謂分權,就是依其職能對國家權力進行劃分和分配。其目的是通過權力配置,使權力關系明晰化、規范化。實行分權不僅要科學界定不同機構的權力,而且要科學界定不同層級的權力,依法明確各種權力的地位、職責和權限,以實現權力的合理配置;依法明確各種權力的行使規則、程序和界限,以保證權力的合理運行;依法確立各種權力之間的溝通方式和制約關系,以促進不同權力之間的互補與牽制。制衡是權力制約的實質。所謂制衡,就是通過職能分解、機構分設和人員分工,實現對權力的賦予與對權力制約的賦予對應對等,以便當一種權力偏離正常軌道時,與它相對應的權力能夠自行予以制止。”在現代社會,要形成合理的權力制約關系,國家權力的配置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第一個原則是人民主權原則,要保證國家權力的來源始終歸屬于人民。第二個原則是保障人權原則,國家權力的分配要有利于維護人民的基本權利,使國家權力的分配始終與人民的權利和利益保持一致性。第三個原則是法治原則,尊重憲法,把國家權力的分配建立在合法和正當的基礎之上,防止國家權力的集中化,形成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第四個原則是效能原則,保障國家治理效能,增進善治。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要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盡管人民是權力的擁有者,但不可能直接行使權力,而只能委托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去行使,這就意味著權力的擁有者與行使者之間存在某種程度的分離。對此如果沒有制衡,權力就可能失控,可能導致權力的行使者偏離權力擁有者的意志而攬權專斷、弄權謀私。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反復強調要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使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強調要“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當前,需要通過對權力的科學配置、對權力關系的科學定位,建立健全規范的權利保障機制、科學的民主決策機制、合理的權力運行機制、嚴密的制約監督機制,從體制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的狀況,從而使每一個機構都成為其他機構濫用權力的制約手段,使每一個成員都成為其他成員濫用權力的制約力量,使各項權力都能夠在法治的軌道上切實發揮作用。
完善國家權力的橫向配置。從權力橫向結構來看,決策、執行、監督是權力結構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權力運行機制相輔相成的重要環節。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必須從根本上解決權力邊界不清晰、權力運行不透明、權力制約不到位、權力監督不周延的問題。這在客觀上要求我們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同時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逐步實現政黨組織、政權組織、社會組織之間的關系制度化、規范化,政權組織內部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關系制度化、規范化。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科學配置橫向權力的重點是正確處理黨政關系。當前,黨對各級政權機關的領導由間接領導轉變為直接領導,逐漸形成“黨委決策、行政負責”的權力運行模式,直接導致黨政權責不統一。政黨要領導、組織、參與和調控政府,同時,政府又要通過立法、執法和司法規范、限制、約束和監督政黨??茖W界定執政黨與國家政權機關的職能、職權和職責,在黨與國家政權機關之間合理配置權力,將黨的政治主張轉化為國家意志的方式和程序法律化規范化,目的在于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對國家政權機關依法實行政治領導,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在理順政黨權力行使的基礎上,主要是理順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關系。首先,應加強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的發揮,鞏固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權力機關的法定地位,落實人大的立法職能、選舉和監督職能。針對當前權力機關作用虛化、權力羸弱的現象,應在立法明確權力機關權力地位的基礎上,切實落實其立法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其次,應充實和改革司法機關,發揮司法權的司法作用,限制行政機關的司法性行為。改變當前司法機構在機構編制和經費使用等方面受制于行政的現實狀況,實踐中不是司法限制行政,反而是司法受行政限制,行政不當干預司法,應保障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最后,簡化行政機關,限制行政權的擴張。通過立法對行政權限的明晰,實行機構精簡,改變當前機構重置、人浮于事的現象,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建立有限政府,實現對社會的宏觀調控,使行政權力的行使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又符合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通過科學行政、依法行政實現對行政權的自我約束,減少由于行政權力集中產生的權力異化現象,為預防職務犯罪的產生奠定良好的基礎。
完善國家權力的縱向配置。國家權力的縱向配置,是指一個國家中央與地方或國家整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的權力格局?!爸袊且粋€大國,第一大政治關系其實就是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在國家權力縱向配置中,無論是絕對的中央集權還是絕對的地方分權,都是權力配置的極端表現,都存在明顯的弊端。中央集權有利于社會穩定、國家統一,有利于“集中力量辦大事”,但也存在體制僵化和損害地方自由的危險;地方分權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和更有效率地發展,但其“局部性”特點顯然具有導致地方主義的潛在威脅。中國既不能實行絕對的中央集權體制,也不能實行完全的地方分權,而應致力于建構中央有限集權與地方適度分權的動態平衡機制。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對集權和分權的狀態進行調整,實現二者間的動態平衡。當前國家權力的縱向配置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權力配置模式的非制度化、中央集權但權威不足、地方權力不斷擴大卻無權力歸屬感、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不清,導致權力缺位、越位、錯位現象同時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在“五個統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要“統籌中央和地方關系”,“規范垂直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完善中央與地方的權力配置,首先應由立法明確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實現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法治化。同時應保證中央有限集權與地方適度分權均衡性,特別是財權和事權要合理配置。一方面要保障中央有足夠的財權,能通過財政、稅收、價格、金融等杠桿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另一方面要確保地方財權能落實地方事權,能促進經濟的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明確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四)建設道德政府
所謂道德政府是指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公共權力、履行政府職能過程中能夠遵循相應的道德理念和準則,各項行為符合道德規范的要求。道德型政府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征:一是清廉,政府組成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損公肥私,貪污受賄;二是公正,政府組成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能秉公辦事,公平公正;三是責任,政府組成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能對自己的過失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受到相應的懲戒。政府道德是社會道德的支柱。政府行為道德與否,決定著社會的道德生態。在中國改革發展語境中,構建道德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構建道德型政府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有利于促進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構建道德型政府是民主政治建設的內在要求,是增進執政合法性的重要路徑,是促進執政科學性的倫理保障。政府行為不端,將消解人們對政府工作的信任,進而降低工作的成效。
樹立服務理念?,F代社會,政府的管理職能在下降,服務職能在提升。政府有沒有服務理念,直接體現著政府的道德水準。改革開放以后,雖然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和社會管理層面的各種規章制度建設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和進步,政府的服務職能得到強化。然而,中國是一個具有兩千年封建專制歷史的國家,封建官僚制度是統治中國最久的政治制度,封建思想的遺毒如等級觀念、攀比心理、官本位意識、官官相護思想、衙門作風仍具有深刻的影響,并沒有隨著社會的轉型而消弭,反而在新的社會條件的刺激下得以進一步顯現。一些政府部門“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使得政府與民眾之間存在著一種隔閡。作為納稅人,人民是政府的衣食父母,政府在人民面前不能高高在上。為此,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在現代社會,政府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水平直接決定著人民對政府的支持度和信任度,決定著政府執政的合法性。
明確政府職責。要衡量一個政府的道德水平,首先要明確這個政府的職責。職責不明確,這個政府施政水平怎么樣,就沒有衡量的標準了。在中國傳統社會,政府集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于一身,政府官員還是道德的楷模與表率,官員甚至被視作“父母官”,老百姓有問題解決不了,往往習慣找政府解決。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的作用,很多問題并不是政府能夠包辦和決定的,政府職責已經從“全能型”政府變成了“限權性”政府,并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找政府解決。也即是該找政府的事情就找政府,政府在職責范圍內不應推卸責任,必須要有所作為;不該由政府決定的事情,政府就不應大包大攬,不能亂作為。應由市場決定的事情由市場說了算,社會能夠解決的事情由社會自己解決,盲目干預對于提升政府的道德形象并沒有幫助,反而損害了政府與民眾的關系。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處于完善的過程中,政府職能的轉變尚未完成,加上舊體制下權力運行方式所具有的長期的、巨大慣性,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都還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為此,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在現代社會,消除暴力斗爭,協調社會沖突、裁決社會糾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個人生命權利的平等、增進個人財產權利的完整,實現社會和個人的均衡發展構成了政府的道德職能和價值導向。政府自己對自身的職責要準確定位,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履行好自身職責是加強政府自身道德建設的前提。
規范政府行為。政府行為在社會道德生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示范、誘導作用,具有輻射功能。不言而喻,政府應該成為社會道德的表率,以自己的言行維護、支持某種積極而且健康的道德風尚。如果政府該作為而不作為,該如此作為而如他作為,就形成事實上的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甚至為了一己之私利與他人進行暗箱操作,監守自盜,將公共利益置之度外,不僅極大地損害了社會公益,同時,政府公信力也會受到嚴重削弱,政府形象也將大打折扣。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在施政時,片面追求GDP,導致生態環境惡化;大搞政績工程,忽視民生建設;不科學論證,胡亂立項開發,造成投資失誤。規范政府行為是建設道德政府的內在要求。首先,政府行為應合法。有法不依是造成當前政府行為亂象的重要原因。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法律法規是政府行為的首要依據,合法是政府施政的前提,如果領導人的命令和指示違法,政府工作人員有權不予以實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其次,政府行為應公開。目前,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領域,對政府權力運作的公開性缺乏規范要求,更談不上規范操作,經常出現“暗箱”操作的現象。應進一步規范政府權力的運作程序,政府哪些方面的權力運作應當公開,公開到什么程度,這要視工作的性質和對權力的監控需要而定。只有做到公開透明,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腐敗才會失去生存的土壤。最后,政府行為應擔責。當前一些政府亂作為的重要原因是政府不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由于我國從政人員責任追究制度尚不完善,政府官員只管自己任期內的事情,政府甚至對自己造成的重大事故也不用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導致了政府亂作為的現象較為嚴重。在法治社會,有權力就有職責,有職責就必須有人承擔具體的責任。所以,完善政府責任追究制度是約束和規范政府行為的制度保障??傊?,應把政府的一切行為都納入法制化軌道,確保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人民打造一個服務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是建設道德政府的重要途徑。
培育職業道德。公權力的行使是為人民群眾謀利益,政府工作人員的道德要求自然要高于普通民眾。上行下效,自古皆然。政府組織的官僚化框架結構決定了行政人員必須發揮以身作則率先垂范的作用。應發揮行政人員在行政道德和廉政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用好的政風帶出良好的社會風氣,逐步建立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穩定、有序發展的道德價值觀念體系。同時,應從多方面加強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為提高行政人員政治道德水平,在制度建設方面,要完善考績制度,改革任免制度,推行責任追究制度,強化獎懲制度等。通過制度建設,發展民主,加強監督,進一步增強行政人員遵守政治道德規范的緊迫感,使他們在思想上更加重德,在用人上更加論德,在實踐中更加養德。要把守法作為行政人員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守法在任何社會里都是政治道德建設的內容和要求,而任何社會的政治道德原則也都體現在該社會的法律思想和立法原則當中。因此,加強行政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必須充分運用法的強制力量來支持和規范政治道德的實現和執行,使行政人員政治道德規范法制化。建立行政人員道德審議機構,完善行政倫理法律制度,加強對行政人員的道德監督,通過制度化的建設提升行政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
(五)鼓勵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是指公民通過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府的組成、運行和決策或參與政府活動相關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為。政治參與是公民自下而上的政治行為。它旨在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同政府活動相關的所有公共政治生活,體現了公民與國家之間的關系。政治參與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從公民是否意識到自身權益的存在及參與政治的必要性為標準,可以把政治參與分為主動參與和動員參與;從參與主體的行為方式看,可以分為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從參與主體的行為合法性看,可以分為合法參與與非法參與;從參與是否受到合理規制或規范看,可分為有序政治參與和無序政治參與。政治參與程度,一般通過政治參與的廣度和深度兩個維度來表示。政治參與的廣度,主要指參與政治活動人數的多少及其政治參與內容的廣泛性;政治參與的深度,主要指影響政府決策的程度及其持續性。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是政治道德建設的有效途徑。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是指公民在認同現有制度的前提下,為促進國家與社會的發展,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務的能力和績效,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等而進行的各種有序的政治活動,它包括各種利益表達、利益維護的活動。一個國家的普通公民是否有權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去影響政府決策,享有參與政治權利的公民在實際政治活動中能否廣泛參與并對政府決策具有持續性的重要影響,是衡量這一國家民主政治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本身也體現了一個國家政治道德的發展水平。一方面,政治參與是公民政治道德的實踐方式。民主政治不可能靠一群“奴才”建立,民眾自身的道德覺悟才是真正的“救世主”。一個人要學會游泳,必須鼓勵他下泳池;同樣,要提高公民政治道德素養,必須為公民提供參與政治的機會。在政治參與過程中,民眾可以逐步養成寬容和妥協精神,提升個人的政治道德素養,夯實現代民主制度的政治文化基礎。另一方面,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可以對國家權力構成外在的平衡力量,確保國家權力不異化?,F代民主理論認為,政治參與是公民溝通政治意愿、制約政府行為,從而實現公民政治權利的重要手段。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不但能很好提升普遍民眾的政治道德素養,也能夠督促政府機關和官員遵守政治道德規范,為整個國家的政治道德建設提供源頭活水,進而提升整個國家的政治道德水平。沒有民眾的參與,政治道德建設是不可持續的,也是沒有活力的。毛澤東同志早在1945年回答黃炎培的“周期率”問題時就明確指出:“只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現代社會,不能把提升領導干部政治道德素養的希望僅僅寄托在領導人身上,而應發揮每一個公民自身的力量。
在社會主義國家,公民作為國家的主人,理應鼓勵公民有序地參與政治生活,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但是由于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國家政治體制改革還在進行當中,當前我國政治參與的渠道和平臺都還有拓寬的空間,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也有待于進一步調動。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強調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
營造政治參與氛圍。統一思想、形成共識、營造氛圍,是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前提和保證。當前,一方面要著力加強對公民的政治教育,增強公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主體意識,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增強國家機關人員的公仆意識和以民為本、民意為先的理念,消除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和抵觸、厭煩心理,以積極的態度、合作的行為,為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營造良好的氛圍。同時,要解決好工作層面上的問題,創設融洽有序的合作互動環境。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需要有一個大的環境、新的機制和法律的保障。這就要求加快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新的體制和機制,加快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都要在工作的層面上進行配套并加以推進。尤其是作為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主要領域的政府公共政策制定與修正以及公共事務的管理,迫切需要政府建立與公民良性互動、合作的機制和制度,并在工作過程中落實具體的措施。
保障公民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內在要求,言論自由也是公眾有效監督政府的保證。政治參與首先要讓公民能夠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獨立發表自己的看法和主張,能夠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提出自己的利益主張。在一個言論不自由的社會,公民政治參與難以真實表達自己的看法,政治參與只能是一種形式,而無實際的作用。保障公民言論自由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責。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鼓勵公眾對各種政治問題進行自由的討論。政府的重要政策都應在事前和事后得到廣泛討論,各方面立場的意見都能充分表達。當前,互聯網的普及和完善,極大地擴展了言論自由空間。應保障公眾通過網絡論壇、網絡新聞、博客、個人空間、社交網站、網絡文學、網絡視頻、微博、即時通信等多種互聯網平臺發表自由的言論。言論自由的邊界是法律,只要不違反憲法和法律,公民言論就不應該被干涉。
提升基層民主質量。十八大報告強調,“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范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隨著公民政治參與面的擴大和參與程度的加深,在基層民主方面必然有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但由于公民整體素質參差不齊,獲取政治信息的途徑以及自身政治判斷力均存在差異,加上有些地方政府對發展基層民主認識有誤區,對基層民主的支持力度不同,導致全國各地基層民主的質量難以有保證。在當前條件下,應進一步提升基層民主的質量,否則將挫傷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應在積極增進公民對政治體系和民主程序的了解,傳授公民政治知識,提高公民政治參與的技能的基礎上,從實踐入手,教育公民珍惜手中神圣的選票,加強對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引導、指導和監督,引導公民選擇切實可行,與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政治參與形式,使新時期的政治社會化更加切合實際,更加富有成效。
拓寬政治參與平臺。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需要進一步拓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平臺載體。要不斷完善我國的政治制度,最主要的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在此基礎上,要重視構建新的、有效的政治參與平臺。要開辟新的政治渠道。比如公民代表列席各級人大會議制度、公民投票制度、聽證會制度、協商談判制度、政務公開制度以及各種各樣的民意調查制度。召開座談會、專題討論會等方式就政策或法律中的某項規定廣泛征求意見,既要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也要聽取普通公民的意見,使各階層的利益和要求都能得到體現和表達。在信息化社會,特別要注重發揮網絡平臺的作用,鼓勵公民通過新聞媒體、互聯網等各種渠道反映社會問題,對各級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對公務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加強干部監督
干部監督,就是對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履行崗位職責、在公務和社會活動中遵守黨紀國法以及對社會道德的情況進行綜合性的監督檢查,以規范領導干部運用權力的行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和優政,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用法律和制度來增強領導干部遵守政治道德規范的緊迫感,建立有效的干部監督機制,是一項促進黨風清明、保持干部清正廉潔的治本之策。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領導干部遵守政治道德規范,不但要加強自我修養和道德教育,還必須加強監督管理,靠制度來約束,真正使領導干部做到“不想腐敗,不能腐敗,不敢腐敗”。
進一步完善干部監督的新機制。應建立一個相對獨立、富有權威的干部監督新體制,大力改革現行監督職能部門的管理體制,實行中央集中領導、地方設立分局,縱向管理、橫向監督的垂直領導體制。這種體制要確保監督職能部門不再因人權、財權的掣肘而受制于被監督者,解決人民群眾“不敢監督”“不能監督”和領導干部“不讓監督”“無視監督”的問題。重點對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決策實效情況、履行職責情況、選人用人情況、工作生活作風及廉政情況等,實行綜合監督,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供強有力的監督保障。
進一步形成干部監督的新格局。對干部監督的內容要規范化、公開化,開創一個工作透明、群眾參與的干部監督新格局。在不同層次、不同地區、不同單位、不同時間,對于干部監督的內容和要求各不相同,這就需要針對具體實際規范和公開干部監督內容,并采取有效形式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擴大政務公開,把群眾比較關心的人事任免、項目工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依據、決策執行過程和結果,通過一定方式向群眾公開,將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同時要讓群眾有參與權,為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當前要建立方便快捷、形式多樣、處理及時、充分保護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防止打擊報復、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的舉報制度;建立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及各種舉報認真核實、及時反饋的公文處理制度;建立有利于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反腐敗積極性的義務監督員和報告員制度;建立各級黨委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經常保持聯系和信息反饋的反腐敗問題懇談會制度;建立重大案件群眾參與查處的觀察制度;建立人民群眾對腐敗現象公開查詢、質詢制度等。
進一步構建干部監督的新風貌。正如醫生是為人的生命服務一樣,干部監督是為干部的政治生命服務?!办畈娚?、除疾務盡”應當成為干部監督工作的“職業形象”。要從上到下建立干部監督結果與干部政治生命掛鉤的制度。通過程序規范、嚴密細致的考察考核,全面掌握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對有問題的干部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庸政及問題較大、不適合擔任現職的領導干部,根據黨委決定,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給予調整、降職、免職、責令辭職、撤職等。充分運用各方面的監督渠道,著重對領導干部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查辦。對于群眾舉報和查辦的所有案件,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雷厲風行,一查到底。對有問題的干部,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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