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第四十
坎下震上
解為緩解、解除險難的意思。解卦由坎、震兩卦組成。
從卦象來看,坎為水,居下卦;震為雷,處上卦。雷震于天上,坎水下于地而為雨,是陰陽二氣相交感,和暢而緩散,所以“雷雨作”為解。
從卦德來說,坎為險,震為動。震居外卦而坎在內卦,是動于險外,愈動則離險愈遠,有脫離危難之意。解卦為蹇卦的綜卦;蹇卦坎體居外卦,是險在前;解卦坎體處內卦,是險在后,有險難解除之意。然而,險難并非一去不返,若毫無防備還可能再生險難。因此,處解之道,以剛柔相濟為宜。險難剛解,當行柔順之道,無為而治,則得民心;一旦有事,則行剛直之道,以解除小人的危害。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夙”是早。依《說卦傳》,陰卦居西、南兩方;如巽卦居東南,離卦居南,坤卦居西南,兌卦居西。大難剛緩解之時,人心思安定,不應以苛政擾民,應當以坤陰柔順之道治理,與民休養生息,則人心歸順,所以說“利西南”。若太平無事,應當無所作為,與民休養生息,使人民生活歸復平易安靜,才能長治久安而得吉,這就是“無所往,其來復吉”。但若只求平安無事,臨事不決,則難保不會再度陷入險難。因此,卦辭說“有攸往,夙吉”,意指有事應當有所往,不但早往快往,也應早返快返,切忌往而忘返,如此才能得吉。總之,處解之道在于:無事宜靜不宜動,有事宜速不宜遲。
例解 漢朝建立之初,由于經歷秦末大亂,社會經濟動蕩不安,人心厭亂,文、景二帝于是以黃老無為思想治國,輕徭薄賦,減省刑罰。這種恭儉無為、與民休息的“無所往”精神,使得國力恢復,社會安定,百姓富足,“其來復吉”,史稱“文景之治”。
初六 無咎。
初六以柔爻居陽位,剛柔相濟。又上與九四剛爻相應,與九二剛爻相比,是應剛承剛而處于剛后,隨剛而動,正是卦辭所說的“利西南”,深得解卦行坤陰柔順之道的卦義。由于初六以柔爻居初位,在險難解除之初,能安靜柔順而不生事自擾,也就是“無所往,其來復吉”,因此沒有過咎。
例解 大病初愈的人,通常必須靜養一段時間,等體力逐漸恢復,身體機能完全正常之后,才能開始正常的作息。這就是“無所往,其來復吉”的道理。
九二 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田”指田獵以去除危害人畜的野獸。“狐”是邪媚的動物,用來比喻小人。“三狐”指六五以外的三個柔爻,即初六、六三及上六。“黃”是中色。古人以五行配五色,居不同方位,而土配黃色,方位居中,所以黃為中色。“矢”是箭矢,在此取它筆直的特性。“黃矢”比喻中直之道。九二以剛爻居下卦中位,與居上卦中位的六五相應,是六五柔中之君所倚重的剛中大臣。處大難方解之時,若六五君王親小人而遠賢臣,信讒言而害忠良,恐將再陷于大難。九二大臣想解除天下的危難,勢必先去除小人,力退讒言。但是,柔順之道無法懲治小人,太過剛強又反足以激起小人的頑強抵抗。由于九二剛柔相濟而適中,既剛健果決又不至過于激進,足以擔當去除小人的重任,因此有“田獲三狐,得黃矢”之象。黃矢用來獵狐,若順利獵獲狐獸,黃矢也可以收回。“貞吉”指九二以中直之道去除小人,應執守正道,則可得吉。
例解 當一個公司財務發生危機,經營發生困難時,往往通過重整以求健全財務結構。但是,更重要的是人事結構的調整。因為擁有積極進取的員工,公司才有光明的前途。否則,員工因循茍且,重整只是無謂的掙扎。然而,人事調整幅度過大又將人心惶惶,影響員工士氣。只有以“田獲三狐,得黃矢”的態度,拔擢有能力、肯努力的員工,罷黜怠惰亂事的干部,才能剛柔適中而得吉。
六三 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負”即背負物品,為小人之事。“乘”是搭乘車輿,在古代為君子所使用。六三以柔爻居陽位,處下卦坎體上方,象征小人資質陰柔,卻得高位,猶如小人背負東西,卻乘坐于車輿之上,必然招致盜寇的搶奪。大難解除之時,若在上位者輕慢怠忽,不辨良窳,讓無才無德的小人竊居高位,則人心背離,盜寇之害必將再起,而天下將再陷于險難。由于小人才德不足,氣質卑下,雖居高位,勉為正事,終因名實不符而遭鄙吝。所以說“貞吝”。唯有使小人遠離高位,才能免除災患。
例解 北宋中葉后,黨爭不斷,而外患迫近,國勢日危。徽宗趙佶(1082—1135)年間,改元“建中靖國”,立意在于樹立中道,消弭朋黨,平息黨爭,為政治革新打開一道曙光。但不久之后,徽宗重用蔡京,蔡京結黨營私,政治更加敗壞,終致金兵攻入汴京,釀成徽、欽二帝被擄的靖康之難。倘若徽宗能明辨是非,罷黜小人而任賢舉能,或許能免除“致寇至”的國恥。
九四 解而拇。朋至斯孚。
“解”是解脫。“而”是汝,即你,指九四。“拇”是腳大拇趾,在下而微小,指初六。“朋”是同類。九四以剛爻居陽位,具陽剛的才干,居近君之地,位高而任重。然而九四下與初六小人相應,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賢人正士皆當避而遠之。九四宜“解而拇”,即斥退小人,解脫與初六陰柔小人的糾葛,則君子的朋類將接踵而來,交相孚信以共濟天下。這就是“德不孤,必有鄰”的道理。
例解 從人際關系來說,所謂“物以類聚”,我們常選擇與自己聲氣相通的人做朋友;反之,經由一個人所交往的朋友往往也可以推測這個人的人品。因此,我們應當遠離對我們有害無益的損友,即“解而拇”;盡量結交能使自己不斷進步的益友,即“朋至斯孚”。亦即遵循“無友不如己者”的交友原則。
六五 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維”是護持。“解”是解脫。六五以柔爻居尊位,是解卦的主爻,必須親比君子,得到君子的護持,并遠離小人,解脫與小人的糾葛,才能得吉,所以說“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則強調六五以一國之尊,應當一心一意地任用賢明君子,毫不猶疑地去除邪辟小人,使世上小人都確信:凡君子必能為君王所重用,小人則必遭罷黜。如此一來,小人也必定誠心接受教化,不再有覬幸投機之心。
例解 五代政治黑暗,社會不安,民不聊生,后周世宗柴榮(921—959)起而改革,既能嚴厲懲治貪官污吏,又能大力拔擢賢才,如范質、王溥等。世宗能善用“君子維有解”之道,使得混亂的局勢逐漸恢復安定。明末大儒王船山稱贊世宗有一統天下、紹述盛唐功業的才干。
上六 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公”,非指上六,而是指九四。“公用射隼”,指公于此爻當用射隼之道。這里的“公用”與隨卦上六、離卦上九所提的“王用”類似,都不是以本爻之位當作“王”或“公”。“隼”是兇殘的害鳥,比喻為害最甚的小人,指六三不中不正,盜位害民。“墉”是用來保衛城內,抵擋外侮的高墻。禍害在內,代表小人在國君身旁。若惡隼出于城墻之外,超出了弓箭所能射及的范圍,表示已經無害。上六與六三兩柔不相應,四與三親比,而有結括不解的弊病,因此四不自用,而用上六來射殺六三,大有所獲,險難全部解除,所以“無不利”。
例解 春秋時代齊桓公得管仲(約前723—前645)輔佐因而稱霸諸侯。管仲死前曾叮嚀桓公萬不可親信豎刁、易牙、開方。但是桓公卻不知“射隼”之道,反而親附重用豎刁等三人,以致國事日益紛亂,桓公更死于渠等變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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