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繫辭下傳·《易》之爲書也,不可遠。爲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茍非其人,道不虛行。
【譯文】《周易》這部書(包含人生處世的哲學),不可須臾遠離。它所體現的道理在于屢屢推遷,變化運行而不居止,周徧流動于各卦六爻之間,上下往來沒有定準,陽剛陰柔相互更易,不可執求于典常網要,只有變化纔是它趨赴的方向。(《周易》的道理可以啟發人)當出入行藏之際多加考慮遵守法則或度數,使人處內外隱顯之時知曉惕懼得失。又可以使人深明將來的憂患和往昔的事態,雖然沒有師保的監護,卻好像面臨父母的教誨。處事之初遵循《周易》卦爻辭的意旨,揆度行動的方式,就掌握了(適應事物變化的)經常可行的規律。假如沒有賢明的人研探闡述,《周易》的道理就難以憑空推行。
【注釋】①不可遠——遠,遠離。此句指《周易》一書包含人生哲學,宜于平日觀象玩占、明理致用,不可遠離。《集解》引侯果曰:“居則觀象,動則玩占,故‘不可遠’也。” ②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居,止也;六虛,指六爻。這兩句說明《周易》以變動爲本,其理周流于六爻之間。《集解》引虞翻曰:“六虛,六位也。”《正義》:“陰陽周徧流動在六位之虛。六位言‘虛’者,位本無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③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爲,動詞,猶言“執求”;典要,典常綱要;適,往。這是說明《易》理趨向變化,不可執其固定不移的“典要”。《集解》引虞翻曰:“上下無常,故不可爲典要。”《正義》:“六位錯綜,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爲典常要會也。” ④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出入”與“外內”互文,“出”即“外”,“入”即“內”。《韓注》:“‘出入’猶‘行藏’,‘外內’猶‘隱現’(兩“猶”字阮刻作“尤”,據《校勘記》改)”;度,法則,度數。這兩句說明《易》理可以啓發人遵守法度或度數,知所惕懼,使“出入”、“外內”皆得其宜。《正義》:“行藏各有其度,不可違失于時”;“若不應隱而隱、不應顯而顯,必有兇咎,使知畏懼兇咎而不爲也”。⑤又明于憂患與故——故,即“事”,猶言往昔的事態,《韓注》:“故,事故也”。此句承上文,進一步指出《易》理可以使人明于豫防憂患、察鑒前事。《集解》引虞翻曰:“神以知來,故明憂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⑥無有師保,如臨父母——師保,古代負責教習貴族子弟的師長,《禮記·文王世子》:“入則有保,出者有師,是以教喻而德成也。”這兩句說明能應用《易》理者,雖無“師保”教習,卻如面臨父母親誨,始終戒惕行事、不犯過咎。《折中》引朱震曰:“無有師保教訓而嚴憚之,有如父母親臨而愛敬之,見圣人之情也。”《河上易注》:“雖無師保之在前,而承《易》訓之丁寧,不啻師保之親切教命也;雖無父母之監臨,而遵《易》教以生成,儼如父母之保抱扶持也。”又曰:“二句蓋互文也。” ⑦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率,猶“循”;辭,卦爻辭;揆,度也;方,謂意義、方式;典常,此處指經常可行的變化規律,與上文“典要”有別。這三句說明循卦爻辭之理處事,則可把握事物的變化規律。《正義》:“《易》雖千變萬化,不可爲典要;然循其辭,度其義,原尋其初,要結其終,皆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 ⑧茍非其人,道不虛行——茍,假如;其人,指賢明之人;道,《易》道。這兩句總結全章,說明《易》道的推行,非賢明者不可。《集解》引虞翻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正義》:“若茍非通圣之人,則不曉達《易》之道理,則《易》之道不虛空得行也。”
【說明】 以上第八章。
本章從處世致用的角度,闡論《周易》的變化之道、卦爻辭的棈奧哲理。文義與前章“作《易》者有憂患”相承。文中指出《周易》一書“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強調“變動”規律是構成此書哲學體系的一個重要特色。
章末“茍非其人,道不虛行”二語,就廣義而言,事實上是提出了學術的發展與治學者素質的關係這一鮮明主題,在認識論上反映了《繫辭傳》作者樸素的唯物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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