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與中國傳統(tǒng)政治哲學·儒學政治的基本理念·有治人無治法
君子是儒家提倡的一種理想政治人格。孔子認為“君子謀道不謀食”,“君子喻于義”。君子以仁義為己任。荀子更把君子提到“天地參”的位置。認為君子是“禮義之始”,“天地之參也,萬物之總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tǒng)”(《荀子·不茍》)。在荀子看來,社會行禮義,則為治;無禮義,即所謂”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則為至亂;而禮義是君子創(chuàng)制的,所以,君子是禮義之本。法的地位就不同了,禮義是法的大分,即使是五者之法也是根據(jù)禮義制定的。因此,在治國的輕重選擇上,應首先重君子而把法放在次要的位置。
荀子的這種主張是針對戰(zhàn)國時期法家學說日盛的狀況提出來的。荀子的學生韓非就是力主“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代表人物,法家的主張在當時有一定的現(xiàn)實性。法家認為“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上古盛行道德,所以堯舜禹三王順民心倡道德而天下治,今世之民各懷“自為心”趨利而避害,因而當世之王應順應民情,立“國之權衡”,使君立法,臣守法。對民用法,這樣才能天下治。法家還認為,世上的賢人是極少的,真正能行仁義者不過孔子一人,世人大多是中人之賢。因此,治國之重不能賴賢人當其政,應立足因法數(shù)、審賞罰,使聰明人不敢用其詐,奸險之人不能蔽善飾非。應該說,法家的這套理論是從現(xiàn)實出發(fā)、切中時弊的。
在儒家看來,法家的主張有一個致命弱點,那就是拋開了人世間萬古不變的道統(tǒng),治國不能就勢媚俗,只顧眼前得利而脫離本根。天行有常,人世也有常,禮義之統(tǒng)不管你是否重視它,它都是客觀存在的常道,法僅是為維護和鞏固這一常道服務的,并且法只有治人去執(zhí)行,才能成為治法,法對于王朝政權的維護和鞏固并不能起決定性作用。荀子有段話講得很透徹:“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中世;禹之法猶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荀子·君道》)法不能獨立。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是法家法治理論的根本缺欠。
國治在人而不在法。有君子執(zhí)法,則法雖省,但君子可以類舉而禮足,但如無君子,法制雖很完備,但在司法過程中,不能隨事而施,不計先后長遠,不懂應事而變,那么還可以引發(fā)更大的禍亂。所以法無治亂,因人而治、因人而亂。在儒家看來,如果執(zhí)法者不懂法之本于禮義,正法之數(shù)旨在維護禮義之統(tǒng),那么“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其結果終會導致天下大亂。因此,執(zhí)法者不能忘卻法治的宗旨,法只是治之端,禮才是治之原。而只有君子當政,才會不離禮義之本原,而使禮法相得益彰。
孔子說:“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恥且格。”(《論語·為政》)重法者必重刑。法以立是而刑以禁非。但以政導民、以刑齊民,民雖威刑罰而不敢為非,但卻不能培養(yǎng)民的人性,對德化人格起不到作用,也就是說對政道無補。只有君子當政,以德化民,以禮導民,民既懂得為人者該如何做,并且還能形成符合政道的秩序規(guī)范。儒家在這里揭示了這樣一種政治方向,治國要以教化、正面引導為主,要為社會立政道,既確立符合人性的做人之道,同時也應建立一套符合人性的社會秩序規(guī)范。民懂得如何做人,也懂得通過什么方式,按照什么規(guī)矩做人。這樣,政道既明,治道也立,從而實現(xiàn)大治天下。
儒家人治理論的關鍵是君子當其位。按照儒家的設想,一個國家從國王下至三公至諸侯乃至士大夫是根據(jù)他們的賢能程序依次設定的,“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
位于天下最高位的是國王,國王應是賢能最高的人也即是圣王。正如荀子所說:“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強莫之能億;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眾也,非至明莫之能和;一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盡。故非圣人莫之能王。”(《荀子·正論》)但事實上只有堯舜禹三代實現(xiàn)了這種政治理想,三代以降,禪讓讓位于世襲,天下成了家天下,天下之王已不是圣,而只是王。所以從現(xiàn)實出發(fā),儒家認為,實現(xiàn)君子之治理想,其一在取相。這個相選擇得合適,勝其任,則天下臣,王可坐而治天下。取相的標準是“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寶也,而王霸之佐也”(《荀子·君道》)。其次是舉人。舉人的方法一是用禮來衡量仁義行為;二是用成績來檢察知慮得失;三是用事功來考驗是否能恒久。舉人的原則是“唯善所在,親疏一也”,“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于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荀子·君道》)儒家認為君主在用人的問題上,不在于口頭上是否說用賢,而在于是不是誠心誠意用賢。用賢者要彰其德而揚其能,并給以充分信任,不允許不肖之徒、奸佞污邪之人對他們論短道長。
母教一人碑
儒家中,最富革命精神的是孟子。孟子甚至認為,為了實現(xiàn)人性的政治,重建王道樂土,天下的官位應該重新排座次。
孟子認為,在社會各階層中,士這一新興階層最有資格承擔治理天下的重任。士“謀道不謀食”,以“平治天下”為己任。并且士人的理想人格是“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引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這樣的人不執(zhí)掌天下的治權,“舍我其誰也”。在孟子思想深處,只有士人的人格典范“大人”才配執(zhí)掌天下的各種權力。但是士人執(zhí)掌治權這只是一種合法性,并不是讓所有的讀書人一個勁往朝廷里鉆。士人是最講義節(jié)的,士可殺而不可辱,決不可委屈求全。所以士人只有當當權者禮賢下士時,士人方可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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