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
中國古代謀略學的重要概念。原指中國古代陰陽家所謂的氣數,即命運。劉峻在《辯命論》中指出:“將榮悴有定數。”意即:將帥在冥冥之中原已固有的宿命,后來又被引伸為事物存在和發展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因而和謀略學有了聯系。商鞅在《商君書》算地中指出:“故為國之數,務在墾草,用兵之道,務在壹賞。”此處的數,即方術、謀略之意。它與道引申義很接近,故與用兵之道相提并用。《三十六計》中說:“數中有術,術中有數”,此處的數指的也是施用謀略時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這樣數便劃到謀略范疇。它所強調和表示的是事物的客觀性。即主觀上施謀應與客觀規律相統一,不能違背規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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