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同治十一年農歷三月,浙江余杭縣人葛品連與新婚妻子葛畢氏租住了舉人楊乃武的房屋。葛畢氏,本名畢秀姑,長得很漂亮,下身總愛穿一件白裙,上身則穿綠衣衫,所以有了個綽號叫“小白菜”。在此期間,葛品連在楊家打工,小白菜與楊乃武也就有所接觸。葛品連的心里便不高興了,曾盯梢、偷聽二人行蹤、談話。但是只發現楊乃武教葛畢氏讀書識字,此外并沒有發現奸情。后來,這件事情便被人們知道了,并迅速在居里巷間傳開,成為了當地人茶余飯后的談資。
此后,葛家便想著要搬家。第二年六月,葛家搬到了親戚王心培家的隔壁居住。葛品連也不再去楊家打工了。有一天,因腌咸菜瑣事,葛品連跟妻子發生爭吵,動手打了小白菜。事后,兩人恢復了正常狀態,葛品連每日照常出去打工。可是,到了十月初七這一天,葛品連覺得身體不舒服,一會兒冷一會兒熱的。初九的時候,葛品連的病情加重了,醫生診斷說是患了霍亂,下午四時左右,因醫治無效,葛品連死亡。
葛母看到去世的兒子臉色是發青的,便懷疑不是患病,而是中毒死的。又聯想到兒媳平時舉止輕浮,疑心便更重了。于是以死因不明為由,懇求檢驗,請地保王淋到縣衙代為告狀。
余杭縣令劉錫彤接訴狀后并沒有馬上升堂,而是先派人“秘密初查”。初查人回來作了匯報,自然是楊乃武與小白菜的“緋聞”貫滿了劉的耳鼓。之后,劉縣令帶領辦案人及法醫沈祥等驗尸。其實這個時候的尸體已經腐敗了,尸表呈青黑色,沈祥便報稱“服毒身死”。劉錫彤當場便把小白菜帶回縣衙審問。小白菜大呼冤枉,但是經過了一番“大刑伺候”之后,只得屈認與楊乃武通奸謀害了親夫。接著劉錫彤傳楊乃武到庭對質,楊乃武堅決不承認。后被刑訊逼供,楊乃武屈招。結案意見是:葛畢氏、楊乃武擬判為凌遲、斬首。
清朝死刑案件是五審制。同治十三年四月,本案第五審即終審開始。審訊中,由于楊乃武、小白菜都把原供詞推翻了,因而沒能審結。
光緒元年四月,皇上令刑部詳細研究案情。經刑部審查卷宗,對人犯進行了認真研究、訊問,并調查證人,重新檢驗尸骨,終于查清葛品連系病死而非中毒死亡。至此,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得以平反。負責辦理這個案件的大小官員以及做違證的證人均受到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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