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亂收費問題
歷朝歷代貪官污吏們的發財之道里,是怎么都少不了濫設名目、強收雜費的,這在清朝的時候尤為嚴重。雍正帝傾力整頓,治吏安民的政策里面便有一條禁止地方官員亂收雜費,治立效果非常不錯。
地方雜費很多是相沿成習的。例如奉天府,老百姓做生意時,如有車輛進出,就需要去奉天府衙門領取照票,邊門驗票放行,小車一輛要收取十六錢,大車一輛要收取三十二錢,每年收到的銀兩有兩千兩之多,最后這項銀兩被府尹、書吏、經歷司查驗等官員分掉。另外,有豬羊販賣進出也是要收費的,每口需要交三錢。而官吏的勒索直接導致了邊口地帶的物價很高。
巡察奉天的御史釋迦保查實這件事情之后,上報給了朝廷,雍正帝立刻便下令嚴行查禁。奉天府府尹遵奉諭旨,馬上革除了車輛及豬羊收費項目,分文都不能再收。雍正帝對其辦理效率非常滿意,夸贊他辦的非常及時,應該表彰。
還有地方長期以來一直盛行給官員送禮,例如到任禮、端午禮、生日禮、閱城禮、盤庫禮等等,數不勝數,上司一但收受了這些東西,屬員必定會加征稅課于人民,而且以后遇到請求也不容易拒絕了,危害是非常大的。于是雍正帝下令,裁革各地規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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