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彌禪妻潘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胡彌禪妻潘氏》人物故事小傳
潘氏,桐城人,胡彌禪之妻。彌禪死時,遺有3子,其中長子胡宗緒,剛剛10歲。潘氏含辛茹苦,嚴格要求孩子,促其上進。終使宗緒奮發努力,于雍正八年中進士,官至國子監司業,很有作為,真可謂潘氏嚴格教子之功。
〔正 史〕
胡彌禪妻潘,桐城人。彌禪卒,遺三子,長子宗緒,方十歲。貧,遣就學村塾,且倚閭①泣而送之。逾嶺不見,乃返,暮復迎之而泣。三年,貧益甚,罷學,潘不知書,使兒誦,以意為解說。一日,聞程、朱語,嘆且起立曰:“我固謂世間當有此!”聞誦司馬相如《美人賦》則怒,禁毋更讀。諸子出必告,襟濡露,則笞之,問:“奈何不由正路?”歲饑,潘日茹瓜蔓,而為麥粥飯兒,有余,以赒里之餓者。嘗命仆治室,發地得千金,獻宗緒,宗緒不受,母聞乃喜。宗緒成雍正②八年進士,官至國子監司業③,篤④學行,有所述作。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閭(lu):指里巷或里巷的門。②雍正:清世宗胤禛年號(公元1723—1736年),雍正八年即為1730年。③國子監司業:官名,即國子司業,隋始置,后代沿用,至清必以翰林官為之,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廢。④篤:忠實專一;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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