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馬特
法蘭克王國宮相,政治家、軍事家、謀略家。8世紀前期的法蘭克王國,大地產迅速發展,自由農大量破產,中央的政治、經濟、軍事力量急速衰落。國王赫里斯塔爾·丕平死后,其妻普賴克特魯狄斯執掌政權,將查理·馬特(丕平另一妻子所生)監禁起來。紐斯特里亞、勃艮第等諸王乘機造反,向東進軍。查理得到奧斯特洋西亞貴族的支持,粉碎叛軍,直逼巴黎。720年又平定了阿奎丹和弗里斯蘭的叛亂,粉碎薩克森人和阿勒曼人的進攻。732年,又在普瓦提埃與圖爾之間與入侵的阿拉伯帝國軍隊進行決戰,采取先發制人戰術,擊退阿拉伯人的數次進攻后,乘勝反擊,大敗敵人,使阿拉伯人撤回西班牙。此戰不僅阻止住阿拉伯人向西歐的擴張,而且保衛了法蘭克國家的獨立。查理聲威大震,得到“馬特”(德子)的稱號。查理·馬特作為封建主階級有戰略眼光的政治家,從封建主階級的長遠利益出發,決定廢除墨洛溫王朝無條件分贈土地的制度,實行采邑改革。他將沒收叛亂貴族的土地和部分教會土地分給官員和將領,只限本人,不但世襲,且必須履行服兵役和盡臣民的義務(如繳納租稅、交出盜匪)。如受封者不履行義務或雙方有一方死亡,即收回采邑,分封關系終止。如延續以往的關系,必須重新分封。長此以往,受封者的繼承人往往世代享有采邑,采邑變成世襲領地(即封土),但仍保留服兵役和其它義務。采邑改革影響重大,中央把采邑封給大封建主,大封建主又封給屬下、層層分封,形成階梯式的封建等級制度。封主有責任保護受封者,受封者必須忠于封主,封建主階級的內部聯系加強了。受封者得到采邑的同時,往往獲得對領地上自由人的管轄權,加強對勞動人民的控制。采邑改革后,騎兵逐漸代替步兵,中小地主力量加強,為后來加洛林王朝的興盛奠定了基礎。737年查理再度進攻阿拉伯人,收復南方沿海的尼姆和博凱爾等地。同年,國王死,查理不設新王,自己直接統治。740年,查理死前,羅馬教主遣使贈以羅馬貴族頭銜和圣彼得墳墓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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