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晉卦第三十五·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譯文】六五,悔恨消亡,不須憂慮得失;前往必獲吉祥,無所不利。
【注釋】①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恤,憂慮。此謂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有“悔”,但居處尊高,稟受“離明”之德,委任得人,下者順從,其“悔”遂“亡”;且諸事得失責之于人,己可“勿恤”,故“往”必獲“吉”,無所不利。《正義》:“居不當位,悔也;柔得尊位,陰爲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責成,失之與得,不須憂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無不利,故曰‘往吉,無不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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