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權神授說
神權法思想在西周發(fā)生了一次重大變化。取代殷商的西周,盡管也繼承和發(fā)展了殷商時期的這種神權思想,崇奉至高無上的“上帝”,不過在更多的場合下,將它稱為“天”。但在西周初年,要把周王的統(tǒng)治也說成天命所歸,確實存在很大困難。一是“天”或“上帝”過去曾被殷王說成是護佑他們的,現(xiàn)在為何又轉歸護佑周王?二是殷王既然是天命所在,為什么又會王冠落地?為了解決這兩個難題,以周公為代表的西周統(tǒng)治者吸取了殷商對人民的統(tǒng)治過于殘暴而被推翻的教訓,提出了一種新的君權神授說——“以德配天”的君權神授說。他們認為“天”或“上帝”是天下各族所共有之神,并不始終眷顧一個部族,使其常為下界的統(tǒng)治者。“天命”屬誰關鍵在于誰有“德”,若一部族無“德”,統(tǒng)治不佳,失卻上帝歡心,上帝就會撤銷他們的代表資格,而另行挑選有“德”的另一部族來擔任。所以他們認為“天命靡常”,“上帝”或“天”不特別厚待哪個人,而只輔助那些有“德”的人。過去,殷的先王有“德”,能夠匹配上帝,得到眷顧,因此天命歸殷,殷王成了“天之元子”,即天在人間的代表。后來的殷王不能保有其“德”,致使失去了“天命”。而周王有“德”,故皇天上帝即將原賦殷王之命收回,改歸于文王。因此“天命”歸周,周王成了“天之元子”。這種“以德配天”理論,為“君權神授”提供了依據(jù),周王的統(tǒng)治取得了合法性。以德為媒介,西周的政權又和神權發(fā)生了聯(lián)系,得到了上帝的護佑。
西周“以德配天”的君權神授說的提出,意味著神權的某種動搖。西周統(tǒng)治者通過吸取殷商滅亡的教訓,看到了民眾的力量,感到神權并非是維系統(tǒng)治的唯一法寶。更為重要的是,必須重視人事,重視人心向背,所謂“敬天命,重人事”。盡管取得了政權,承受了“天命”,要想維持統(tǒng)治,必須謹慎小心。從而使人第一次從夏商以來的絕對神權桎梏之下有所解脫,人的價值通過西周初年提出的“以德配天”的君權神授說得以凸顯。人事因素的上升直接導致了神權絕對性的破壞,以后歷朝歷代再也不能僅以神權作為其統(tǒng)治的全部合法依據(jù),必須在某種程度上完成“保民”——德治的任務,否則,便只能步前朝的后塵。
這種神權學說改變了過去神權意志絕對化的狀況,代之以“上帝并無意志,即以地上群體的意志為意志,上帝并無態(tài)度,即以地上群體的態(tài)度為態(tài)度”。周公等人特別要求各級貴族應把小民的向背當作一面鏡子,從而為中國政治法律開出了一條向世俗政權、人間社會發(fā)展的道路。但是,盡管西周初年的統(tǒng)治者如此強調關心民瘼,重視民心向背,但其后代子孫未能切實遵行,他們的驕奢淫逸,終于使周朝統(tǒng)治走向了崩潰。到了春秋戰(zhàn)國時期,龜縮于洛陽一帶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周王已經(jīng)基本喪失了權威,代之而起的是四周強大的諸侯國,神權法思想受到了更大的沖擊,形成“百家爭鳴”的繁榮局面。然而,時間的延伸并未將殷周神權法思想徹底清除出歷史舞臺,卻從“直接監(jiān)督一切政治”的“有意識的人格神”逐漸演變?yōu)槌橄笾欤瑵u由宗教意味轉變?yōu)檎軐W意味的“天道”思想,秦漢以后與皇權、儒家思想相互結合,成為后世一切政治法律思想的總根核。
上一篇:融合中西,推行審判獨立
下一篇:西周“禮治”的基本原則與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