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韓學·申韓學的歷程·近代
清代,中國封建專制主義走入窮途末路,占統治地位的禮法學陷入了深重的危機,面對內憂外患,民族危亡,從地主階級內部分化出一批有識之士,他們在接受西方民主法治思想影響的同時,也倡導申韓學的合理因素來指陳時弊,以期挽救瀕臨滅亡的清王朝。嚴又陵大聲疾呼:“居今日而言救亡學,惟申韓庶幾可用”(《上光緒萬言書》),似乎新的時代賦予了申韓學新的活力,可以取代禮法學,與西方政治學、法學相并驅,使中國的面貌煥然一新。首先,他們仿效李悝、吳起和商鞅,倡行一場席卷全國的變法運動。龔自珍指出:“自古至今,法無不改,勢無不積,事例無不變遷,風氣無不移易”(《龔自珍全集·上大學士書》);梁啟超說:“法者,天下之公器也;變者,天下之公理也”,“變亦變,不變亦變。變而變者,變之權操諸己,可以保國,可以保種,可以保教。不變而變者,變之權讓諸人,束縛之,馳驟之,嗚呼,則非吾之所敢言矣”(《飲冰室合集·變法通議》),在變法革新過程中,取消封建禮教,使國富民強。章太炎寫《商鞅》一文,旨在為商鞅平反: “商鞅之中于讒誹也二千年,而今世為尤甚。其說以為自漢以降,抑奪民權使人君縱恣者,皆商鞅法家學說為之倡,嗚呼!是惑于淫說也甚矣?!蔽闹凶髡邔ι叹兎ǖ墓?,公正執法的原則,重刑理論一一作了辯解,強調了商鞅的歷史貢獻。其次,重視對法的本質、地位、作用等一系列法理問題的探討,對先秦法家要求法律的公開性、權威性、穩定性、公正性等主張作了深入的剖析。王先慎《韓非子集解》的問世,標志著申韓學重新受到重視,他在該書的序言中指出:“仁義者,臨民之要道,然非以待奸暴也。非論固然有所偏激,然其云明法嚴刑,救群生之亂,去天下之禍,使強不陵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此則重典之用,而張弛之宜,與孟子所稱,‘及閑暇,明政訓’,用意豈異也”,充分肯定了申韓學以法治世的功能。龔自珍要求“應試之以至難之法,齊之以至信之刑,統之以至澹之心”(《龔自珍全集·平均篇》),梁啟超則將先秦申韓學稱為與儒家 “禮治主義” “舊學”相對立的“新學”,并將它歸納為“法治主義”、“國家主義”、“物治主義”,認為“法家根本精神在認法律為絕對的神圣,不許政府動軼法律之外。……就此點論,可謂與近代所謂君主立憲政體者精神一致”(《先秦政治思想史》),像梁啟超這樣拿申韓學的舊瓶裝西方法治主義新酒的還不乏其人,他們力圖用西方民主、平等的法治學說改造申韓學君主專制法的性質和嚴刑峻法的路線,讓申韓學脫胎換骨,成為適應時代需要的法治學說。梁啟超這樣張冠李戴的方法不可能徹底改變申韓學的性質,在勞乃宣、張之洞為代表的“禮教派”與沈家本為代表的“法理派”的激烈論爭中,人們清楚地認識到申韓學既有別于禮法學,又與西方法治主義有明顯的差異。中西法律文化的進一步交融證明,申韓學不可能成為中國法律和法文化實現近現代化的思想文化形態和精神心理支柱。此后,它主要成為一塊學術研究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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