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精深的宋明理學·理欲之辨·歷史上對于“存理滅欲”思想的論辯
歷史上排斥人欲與承認人欲合理的思想一直是相比較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的。歷史是淘金者,回顧這一斗爭的歷史,有助于我們對理欲問題獲得正確的認識。
早期對于“存理滅欲”說的異議
早在二程提出“滅私則天理明”的主張時,張載就不贊成“滅欲”的提法,他說:“飲食男女皆性也,是烏可滅!”(《正蒙·乾稱篇》)二程本意不是一般地反對飲食男女,只要合乎禮義,他們并不視此為“人欲”。但古已有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飲食男女乃人欲之大者,二程提出滅欲,起碼在提法上是有語病的。何況他們提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說,以禮義的名義限制了部分人起碼的飲食男女的權利。理學家還有“去人欲”的提法,對此,明代思想家羅欽順批評說:“夫性必有欲,非人也,天也。既曰天矣,其可去乎!”(《困知記三續》)張載和羅欽順在哲學基本問題上屬于理學中的氣本論一派,本體論屬于唯物主義,因而能從客觀實際出發來看待人欲問題。
在心學一派學者中也有人對天理、人欲問題提出異議,湖湘學派具有心學的傾向,其開創者胡宏提出“天理人欲,同體異用”說,很有特色。我們先看他對“人欲”問題的一些評論:
“老子曰:‘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夫可欲者,天下之公欲也。而可蔽之使不見乎?”(《知言·陰陽》)
“夫婦之道,人丑之者,以淫欲為事也;圣人安之者,以保合為義也。接而知有禮焉,交而知有通焉,惟敬者為能守而勿失也。《語》曰‘樂而不淫’,則得性命之正矣。謂之淫欲者,非陋庸人而何?”(《知言·陰陽》)
從總體上看,胡宏對人欲有較多的肯定,較少道學氣。更主要的是,胡宏提出“天理人欲,同體異用”,把人欲作為人的心體的一個層面,這可以說是最初的理欲統一論。而朱熹即指出:“今以天理、人欲混為一區,恐未允當。”在他看來,“本體實然只一天理,更無人欲”。認為天理先驗而存在,其在于人則生而有之,人欲則“梏于形,雜于氣,狃于習,亂于情,而后有之者也”。這是明顯的理欲對立論。客觀地來看待這一問題,人欲是人之生理的一部分,與生俱來,而所謂仁、義、禮、智、信的“天理”,倒是后來出于社會調節人欲的需要才發明出來的。所以胡宏的思想與程朱相比較,恐怕前者更切近實際些。
陸九淵與朱熹同時,他明確反對程朱關于“天理”、“人欲”的劃分,他說:
“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論。若天是理,人是欲,則是天、人不同矣,此其原蓋出于老氏。……《書》云:‘人心唯危,道心唯微。’解者多指人心為人欲,道心為天理,此說非是。心,一也,人安有二心?自人而言,則曰惟危,自道而言,則曰惟微。”(《陸九淵集》卷三四)
“謂人欲,天理,非是。人亦有善有惡,天亦有善有惡(日月蝕,惡星之類),豈可以善皆歸之天,惡皆歸之人,此說出于《樂記》,此說不是圣人之言。”(同上,卷三五)
陸氏以心為本體,為主宰,心即是理,心、理不二。二程將人心解為人欲,這就貶低了心的本體、主宰地位。這是陸氏所不能接受的。但陸氏并未直接以自己的哲學觀點來批評它,而是用邏輯的方法來否定它。他所指出的有兩點:一是認為不可以理屬天,以欲屬人,這意味著將善全歸于天,將惡全歸于人,這是“裂天、人為二”。但陸氏并沒有肯定“欲”的意思,他強調心與理的統一,而并未強調理與欲的統一。對于欲,他也是主張去除的,但不是靠服從外在的理來去除它,而是靠“發明本心”,即靠發揮主體的能動性來去除它。既然陸氏的去欲主張與理學本旨無大異趣,他的批評也就不能中其肯綮。
明清時代對于“存理去欲”說的批評
明中葉以后,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萌芽,新興的市民階層在活躍的經濟活動中尋找自己的價值,個人功利意識凸顯出來,社會的價值觀開始變化,那種對虛玄之“道”的信仰日益淡化,犧牲個人欲求,苦行求“道”已不被看作有意義的事情。另一方面,宋以來理學“存理滅欲”思想日益變成僵死的教條,作為統治者的工具,壓制人民的思想,造成社會上許多苦痛。因此這一時期一些思想家出來對之加以批評矯正。這一批評不只是作純理論性的清算,同時也反映一種社會的控訴。下面從幾個方面予以論述。
李贄、顧炎武等對“私”的肯定。理學所謂“性”、“道”、“命”、“理”總帶有某種神秘、虛玄的味道,理學家終日在其中尋討,似乎只靠這些便可過活。李贄指出:“人即道,道即人。” “道”就是人的生活,主張脫離虛玄之道而返回人間世,他說:“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除卻穿衣吃飯,無倫物矣。世間種種皆衣與飯類耳。故舉衣與飯,而世間種種自然在其中,非衣食之外,更有所謂種種絕與百姓不相同者也。”(《焚書》卷一)世上不可能有如理學所說的那種“人欲凈盡,天理流行”的圣人,因為“圣人亦人耳。既不能高飛遠舉,棄人間世,則自不能不衣不食,絕粒衣草而自逃荒野也。故雖圣人不能無勢利之心”(《李氏文集》卷一八,《明燈道古錄》卷上)。李贄強調個人功利,因而提出私心乃是人之本心,私乃是生活進取之動力。凡為“無私”之說皆是自欺欺人,說教好聽,無益于事。他說:
“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見,若無私,則無心矣。如服田者私有秋之獲,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積倉之獲,而后治家必力;為學者私進取之獲,而后舉業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祿,則雖召之必不來矣;茍無高爵,則雖勸之必不至矣。雖有孔子之圣,茍無司寇之任、相事之攝,必不能一日安其身于魯也決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非可以架空而立說也。然則為無私之說者,皆畫餅之談、觀場之見,但令隔壁好聽,不管腳跟虛實,無益于事,只亂聰耳,不足采也。”(《藏書》卷二四,《德業儒臣后論》)
人們天天聽厭了圣人之徒“無私”、“無欲”之類的虛偽說教,忽然聽到李贄說出“人必有私”這樣的大實話,則恍如天外之音,令人醒豁,令人驚喜。以至“少年高曠豪舉之士,多樂慕之”(沈瓚《近事叢殘》),“一境為狂”(顧炎武《日知錄》卷一八)。這種情況,表明了理學“存天理,滅人欲”思想長期壓抑下的人性的覺醒和復蘇。
李贄是狂者,老成謹嚴之士多不道之,顧炎武對李贄多有批評,但在肯定“私心”一點上,二者可謂異曲同工。顧炎武說:“人之有私,固情之所不能免矣。”“合天下之私而成天下之公。”“世之君子必曰 ‘有公而無私’,此后代之美言,非先王之至訓也。”(《日知錄》卷三,《言私其豵》)他所謂“后代之美言”,是指理學而言,理學家講“公而無私”,使人得到一種至上道德的美感,但因其不近人情,絕難做到而流于虛假,反倒失去了質樸的生活真理。
李贄的另一位批評者黃宗羲在《原君》中開宗明義,說“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并由此出發猛烈抨擊專制君主“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于我”,“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從而打破了千百年來以君為公的神話。
清末,資產階級革命派提倡自由、平等、民主、共和,反對君主專制制度。他們發揮黃宗羲《原君》中的有關思想揭露所謂理欲公私之辯,不過是專制制度下統治者為自己設立的方便法門,貽禍中國,屠毒百姓。今從清末各報刊錄數段于下:
“圣君賢相,大人先生,以其私意定為國是,著為公理,某也當好,某也當惡,不從者為悖法;某為公益,某為群害,不率者為違眾,悖法違眾,是為罪大惡極。哀哀愚民,乃始就范圍,……馴至生非所欣,死又不可。下迄飲食男女之微,亦聽命于他人。”(在迷《尚獨篇》,載《光復》學報第二、三期)
“彼政府既尊公而抑私,于是人人益喜公而惡私,一若世界上最不道德者,莫有過于私;即世界上之最不名譽者,亦莫有過于私。”(劍南《私心說》,載《民心》第一期)
“后之學者……以為公者天理也,私者人欲也,理欲戰于中,往往天敗而人勝,于是乃借‘克己復禮’之說,穿鑿而附會之,謂欲復天理者,必克人欲,以此消極之方法,而引后世學者胥出于矯揉造作之一途,乃墜入于黑暗地獄中,使受永苦。”(同上)
“吾于是知創此公與私之名,而發為此至公與奴之見者,必自專制君主始無疑也。不則必一二嬖幸臣為此以推波而助虐者也。不則必一二鄙儒為此以獻媚而乞憐者也。蓋私之一念,由天賦而非人為者也。故凡可以入人類界中者,則無論為番、為蠻、為苗、為徭,自其生時,已罔不有自私自利之心存,然人人有自私自利之心,于專制君主則不便甚。且罔不有能尤心,能忿心,能思想心,能擔任心存。然人人有尤心、忿心、思想心、擔任心,于專制君主尤不便甚。故必皇皇焉朝夕思所以刬除而摧鋤之。然而顯以刬除而摧鋤之,則又慮夫世必有起而與之為難者,計不若以隱,不若以晦,不若以不刬除為刬除,以不摧鋤為摧鋤。于是擁立公私之名號以為之倀,俾世無魁駑智不肖,罔不束縛于吾術中而不得自脫。然后出一人之至私,指而說之曰:是天下之至公也,赴之赴之,吾將祿女;潰之潰之,吾將僇女。……究之其所謂私者,不過曰不利吾君主一人之私而已。然而愚者不察,動率相戒,偶一言論,遭大詬詈。推而極之,至于為其國之民,而不敢擬議其國之政府之得失,昌言一邑之利弊,以播以衍,以有今日,遂以構成一不痛不癢、麻木不仁之中國。”(《公私篇》,見《浙江潮》第一期)
不同社會制度有不同的公私觀,它是社會上人們權利與義務狀況的觀念反映。作為社會成員,既有對社會的責任與義務(公),也有個人的權力與利益(私),兩者雖有互相對立的一面,也有互相依存、互相統一的一面,而不是絕對對立、互不相容的。君主時代的公私觀之所以造成痛苦危害,帶來消極影響,就在于它否定“私”的地位。對于民眾來說,否定“私”,那么所謂“公”就變成與己之痛癢無關的東西了。
陳確、王夫之等人的“理存于欲”的思想。晚明學者劉宗周屬王學學者,但在哲學本體論上主張“盈天地者,氣也”。與張載思想相近。在理欲觀上,他主張“生機之自然而不容已者,欲也;欲而縱,過也;甚焉,惡也。而其無過不及者,理也”(《劉子全書》卷七)。在數百年理欲問題的論辯中,劉宗周所得到的認識是正確的,但語言卻如此平實。劉宗周的學生陳確曾引用其師之語,并放言發揮,作徹底化的理論詮釋,以至驚世駭俗。今錄陳確論理欲之言如下:
“人欲不必過為遏絕,人欲正 當處,即天理也。……學者只時從人欲中體驗天理,則人欲即天理矣,不必將天理、人欲分作兩件也。……天理、人欲分別太嚴,使人欲無躲閃處,而身心之害百出矣,自有宋諸儒始也。”(《別集》卷二)
“周子無欲之教,不禪而禪,吾儒只言寡欲耳。圣人之心無異常人之心,常人之所欲亦即圣人之所欲也。圣人能不縱耳。飲食男女皆義理所從出,功名富貴即道德之攸歸,而佛氏一切空之,故可曰‘無’。奈何儒者而亦云耳哉!確嘗謂人心本無天理,天理正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好處,即天理也。向無人欲,則亦并無天理之可言矣。……又曰:欲即是人心生意,百善皆從此生,止有過不及之分,更無有、無之分。”(《別集》卷五)
“真無欲者,除是死人。”(同上)
理學的許多理論都建立在“天理是人心之本”的虛假命題上,陳確“人心本無天理,……向無人欲,亦并無天理之可言”一句,則將整個理學基礎否定了。其實生活的真理就在身邊,只被虛假的東西障蔽著。如果我們承認人皆有欲的事實,那么人只能節欲,而不能無欲。“無欲”是一個全稱否定概念,道家,理學主張“無欲”,犯了一個否認事實的錯誤。“無欲”在道家指欲念不起的心態而言,如果人閉目塞聽,默坐澄心,也會出現“無欲”的心境。道家雖然可以形容枯槁,心如死灰,但仍不能以餐風飲露來活著,當他饑腸轆轆時,便不能繼續保持“無欲”的心態靜坐下去。所以“無欲”是活人永遠達不到的目標,正如陳確所說:“若是無欲,除是死人!”陳確對正當之人欲,持積極的鼓勵態度,但并非主張縱欲。
王夫之與陳確的觀點有相近之處,他認為,“理”寓于“欲”中,沒有“欲”,“理”也不復存在了。他說:“有欲斯有理。”(《周易外傳》卷二)“禮雖純為天理之節文,而必寓于人欲以見。……故終不離人而別有天,終不離欲而別有理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八)他反對理、欲對立的觀點,反對對欲采取的壓伏、整治的態度,他說:“倘以盡己之理壓伏其欲,則于天下多有所不通。”(同上,卷三)“孔顏之學……何曾只把這人欲做蛇蝎來治,必要與他一刀兩段,千死千休?”(同上)“欲非已濫不可得而窒。”(《周易外傳》卷三)他認為,“欲”除非到已濫的地步,不僅是無害的,而且是有益的。王夫之理欲觀的主要貢獻在于提出“欲”是用世的杠桿和動力,這一點,留給下個問題來討論。
王夫之、戴震“遂欲以遂生”,“有欲后有為”的思想。王夫之強調人不僅有生存的需要,還有發展的需要。人的愿望各異,需求不一,只有充分發展個性,各遂其愿,才能促進社會發展。而只有在高度發展的社會群體中,個體之間的差距才能縮小。因而王夫之說:“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無人欲之或異。”(《讀四書大全說》卷四)朱熹以“要求美味”為人欲,要人去欲、滅欲,向低水平看齊,王夫之批評說:“甘食悅色,天地之化機也。……天之使人甘食悅色,天之仁也。” (《思問錄·內篇》)“斷甘食悅色以為禽獸,潦草疏闊,便自矜崖岸,則從古無此茍簡經截之君子,而充其類,抑必不婚不宦,日中一食、樹下一宿而后可矣。”(《讀四書大全說》卷九)王夫之甚至把“欲”當作積極用世的杠桿和動力,“吾懼夫薄于欲者之亦薄于理,薄于以身受天下者之薄于以身任天下也。”(《詩廣傳》卷二)這一觀點最能擊中程朱理學要害,程朱理學天天講“天理”,而不知人要發展、創造也是“天理”。
戴震認為理學的“無欲”說使人心理變態,失掉社會責任感和同情心,自己心如死灰,對社會人生亦將漠然視之,他說:“使其無此欲,則于天下之人,生道窮促,亦將漠然視之,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無是情也。”(《孟子字義疏證·理》)遂欲以遂其生,有欲而后有為,他批評理學“有意作為,即是人欲”的思想說:“凡事為皆有于欲,無欲則無為矣。有欲而后有為,有為而歸于至當之不可易謂理,無欲無為又焉有理!”(《孟子字義疏證·權》)
戴震等人對理學“命分”說的批評。戴震對于理學的批評,已不停留在理學體系本身,而是聯系當時社會實際,轉向社會的批判。如章太炎所指出的:“戴震生雍正末,見其詔令謫人不以法律,顧摭取洛、閩諸儒言以相稽,覘習隱微,罪及燕語,……令士民搖手觸禁,其矗傷深。……故發憤著《原善》、《孟子字義疏證》,專務平恕。”(《文錄·釋戴》)令人搖手觸禁的不僅是雍正皇帝的詔令,當時理學觀念已深影響于社會,一般的族長、塾師皆可援以為利器,壓制士民子弟,戴震著《孟子字義疏證》乃有激而言。
程朱理學將社會上的尊卑、貴賤、長幼秩序看作“天理”,名分即是命分,臣對于君,子對于父,妻對于夫,永遠是絕對服從的關系。戴震指出理學所執之“理”不過是少數人的“意見”,少數治人者“憑在己之意見而執之曰理”,壓迫多數人,理欲之辯成為“忍而殘殺之具”,他說:“今之治人者,……尊者以理責卑,長者以理責幼,貴者以理責賤,雖失,謂之順。卑者、幼者、賤者以理爭之,雖得,謂之逆,于是天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之同欲達于上,上以理責其下,而在下者之罪,人人不勝指數。人死于法,猶有憐之者,死于理,其誰憐之!”(《孟子字義疏證·理》)“所謂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謂法,酷吏以法殺人,后儒以理殺人,浸浸乎舍法而論理、死矣,更無可救矣。”(《文集》卷九,《與某書》)專制時代,許多卑者、幼者、賤者悲慘地死于禮教的壓迫下,那些尊者、長者、大人先生們美其名曰:“吾重天理也,公義也。”翻翻宋元明清時代的史書與地方志,各代各地都有那么多節婦烈女,如《漳州府志》載,自宋代至太平軍進入漳州之前,共有烈女四千四百九十八名。肖萐父、李錦全主編《中國哲學史》下卷也指出:據戴震故鄉《休寧縣志》所載:這個其時只六萬五千人丁的縣境,從清初至道光年間,“節婦”、“烈婦”竟達兩千余人。女子“不幸夫亡,動以身殉,經者、刃者、鴆者、絕粒者,數數見焉”。還有所謂“貞女”,未婚夫死,或“未嫁而自殺”,或“竟不嫁以終身”,“彼再嫁者,必加戮辱”。
戴震的思想影響了清末民初的知識分子,章太炎說:“宋世言天理,其極至于錮情滅性,丞民常業,幾一切廢棄之。”“天理之束縛人,甚于法律。”(《四惑論》)雷昭性說:“創為君臣之倫,忠義之說,……而其教澤之所及,且至涵濡乎閨閣。青年喪夫,無家無嗣,孤苦伶仃,饔飧莫繼之,猶必徇首陽之風征,泯古井之波瀾,以求貞鬼之榮名于青簡。蓋‘餓死事小’之一語,又不知餓鄉中埋幾許幽魂矣。嗚呼!是何道德!是何綱常!果于國計民生強兵富國上有幾許利益,而徒錮蔽乎無限之癡鬼于九幽十八獄而沉淪不悟?”(《名說》,載《越報》第一期)近世人們視“存天理,滅人欲”為戕害人性的顯見事實,著重于對它的社會控訴,但因為不重視對它進行深入的理論分析,因而理論批判顯得簡單化。茲不深論。
李贄、陳確、戴震對道學虛假性的批評。理學創始人多是道德理想主義者,“存天理,滅人欲”作為高尚、純粹的道德境界加以提倡,由于它在人心中喚起道德的崇高感,所以多少世紀以來成為學人奉行的信條。但這種主張太高遠難行,而人畢竟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情欲的人,這個問題經常使人困惑,它實際造成了人格的分裂。一方面他會自欺欺人地宣布自己是圣人之徒,另一方面他又為自己克制不盡的人欲思想及行為而自愧自責,甚焉者,即成滿口仁義道德、滿腦子男盜女娼的假道學。尤其其在世風日下,社會上人們相蒙相欺,無所不偽的時候,“存天理,滅人欲”的提法,不僅喚不起道德崇高感,相反卻成為人們譏笑嘲罵的口實。一個口號,不論它多么好聽,但只要它是錯誤的,就一定會造成社會弊病,而最終為人們唾棄。
李贄像
李贄是反道學的一名勇將,他揭露說:人們處在道學氛圍中,習慣于帶著假面生活,“以假言與假人言,則假人喜;以假事與假人道,則假人喜;以假文與假人談,則假人喜。”(《焚書》卷二,《童心說》)他批評那些“假道學”“陽為道學,陰為富貴,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續焚書》卷二,《三教歸儒說》)。清初陳確剖析“假道學”說:“今世所謂假道學有三種:一種外竊仁義之聲,內鮮忠信之實者,謂之外假,一種內有好善之心,外無力善之事者,謂之內假,又有一種似是而非之學,內外雖符,名義亦正,而于道日隔,雖真亦假。”(《陳確集·寄劉伯繩書》)依他的看法,道學皆假,“雖真亦假”,不僅那種言行不符、表里不一的道學是假,即使言行相符、表里如一的道學亦假,因為道學之“道”,矯情逆性,不是人生之道。稱其為“假道學”者,言其是假道之學,“于道日隔”。戴震將社會尚偽之習與理學理欲之辯聯系起來,指出理學對于理、欲分辯太嚴,偽人得售其奸,“讒說誣辭,反得刻議君子而罪之,此理欲之辯使君子無完行者”。情欲本是人之生理之一部分,理學家言理不言欲,口談仁義,心存富貴,“適以窮天下之人盡轉移為欺偽之人”(《孟子字義疏證·權》。)
上述可見,明清時期學者對理學“存理滅欲”思想的批判是徹底的、深刻的,理學“存理滅欲”思想的各種弊端被抉摘出來,加以曝光。因此,理學“存理滅欲”思想不是社會人生之道,這已是歷史的結論。
上一篇: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儒學·南北朝時期的儒家學者及其思想
下一篇:儒家思想與中國傳統史學思想·歷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