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兵論
論整軍經武、明恥教戰。《 吳子兵法 》第三篇討論的主題。一、用兵之道的先決條件是明確四輕、二重、一信。四輕,即地形利于馬,馬利于車,車利于人,人利于戰。二重,即對勇敢殺敵的重賞,怯懦后退喪師的重罰。一信,即把握誠信原則,做到賞不避賤,罰不避貴,言出必行,絕不欺騙。二、以治為勝,兵不在眾,即兵事以治理的實效為最重要,兵不在多而在精。三、一般行軍的原則是不違反應進應止的勞逸調節,不要失掉飲食上解決饑渴適宜的分寸,不要用盡人馬的氣力。四、必死則生,幸生則死。使部隊抱定必死的決心而與敵人拼命博斗的,反能使敵畏我,就能保住生命;如果存在僥幸偷生茍免一死的想法,反而會手忙腳亂舉措失宜,產生畏敵思想,就會被敵殺死。五、用兵之法,教戒為先。只有使部隊訓練有素才能打勝仗。此外,吳起認為要整軍經武,還應搞清教戰之令、三軍進止之道以及保養馬匹的方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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